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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图书

Marxist Principles of Jurisprudence

SSAPID:101-7052-6288-82
ISBN:978-7-5097-6249-3
DOI:
ISSN:
关键词:

法学 马克思主义

[内容简介] 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这是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个根本问题。本书试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结合中国的实践,系统地阐释和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理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

相关信息

丛书名:
作 者: 李步云 高全喜
编 辑:李娟娟;关晶焱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4年07月
语 种:中文
中图分类:D9 法律

 作者简介及分工

 序言

 第一章 法的特征与本质

  一

  二

  三

  四

   (一)法的基本含义

   (二)法的一般特征

    1.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2.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3.法是以权利与义务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4.法是司法机关可以适用的行为规范

    5.法是由国家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

   (三)法的内容与要素

    1.法的内容

    2.法的形式

    3.法的精神

   (四)法的本质属性

    1.法的意志性与规律性

    2.法的利益性和正义性

    3.法的社会性与阶级性

 第二章 法的基本范畴

  一

   (一)权利与权力

   (二)职权与职责

   (三)权利与义务

  二

   (一)权利与权力

   (二)职权与职责

   (三)权利与义务

  三

   (一)权利与权力

   (二)职权与职责

   (三)权利与义务

  四

   (一)权利与权力

    1.对权利与权力关系历史规律考察的结论

    2.对权利与权力关系理论考察的结论

   (二)职权与职责

   (三)权利与义务

    1.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历了统一—分离—统一的过程

    2.权利义务是对立统一的

    3.权利义务的绝对值是相等的

    4.权利义务何者为本位是变化的

    5.对相互主体而言,权利是目的,义务是实现权利的中介

 第三章 法的功能与作用

  一

  二

  三

  四

 第四章 法与法律意识

  一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法律意识

    1.物质生产方式决定法律

    2.法与人们的利益相关并且具有阶级性

    3.法律要保障人的自由

    4.法律的对象是人的行为而非思想观念

   (二)列宁的法律意识

    1.无产阶级专政的法律理论

    2.要重视法制

    3.要重视法律的执行

    4.其他法律理论

   (三)斯大林的法律意识

    1.要进行有利于工人阶级的彻底法律革命

    2.反对资产阶级虚伪的平等、民主、自由,主张无产阶级法律专政

    3.要重视法律的执行

    4.使用法律解决民族问题

  二

   (一)毛泽东的法律意识

    1.人民民主专政理论

    2.有关宪法、宪政的理论

    3.要重视法制

   (二)与毛泽东同时代的其他革命家的法律意识

    1.要遵守法制

    2.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及反动法律

    3.要重视司法工作的恢复与建立

    4.要建立人民司法

  三

   1.人民和党员干部都要遵守法律

   2.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3.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同时要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

   4.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和犯罪分子

   5.在实施一国两制构想时要重视法律

   1.重视民主法制建设

   2.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3.坚持依法治国的同时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1.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四

   (一)法律意识的概念

   (二)法律意识的层级结构

    1.法律心理

    2.法律观念

    3.法律思想

   (三)法律普及

    1.普法活动启动的背景

    2.政府推进型的普法

    3.五个“普法五年规划”内容比较*

    4.未来如何普法

    5.良好的法律意识如何形成

 第五章 法的制定

  一

  二

  三

  四

 第六章 法的适用

  一

   1.废除旧法庭,建立人民法庭

   2.法院和法官必须经选举产生,由人民撤换

   3.法院不能取消镇压,要监督私营企业主,教育劳动者遵守纪律,同官僚主义、拖拉作风做斗争

   4.法制要统一,法院必须绝对遵守全联邦统一的法律,量刑时可考虑地方情况

   5.建立垂直领导的苏维埃检察制度

   6.人民代表参加审判、适用法律平等、法律不完备时遵循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列宁倡导的司法机关的活动原则

  二

   (一)废除伪法统和国民党六法全书,确立解放区和新中国的司法原则

   (二)制定人民的法律,建立人民司法制度

   (三)法庭在对付反革命同时,要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保护人民利益

   (四)所有的人都要遵守革命法制,要按照法律放手放脚

   (五)维护司法机关职权,只有司法机关才有逮捕、判决犯人的权力

   (六)有反必肃,有错必纠

   (七)严格履行法律手续,尊重法定程序

   (八)检察、法院、公安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制约

   (九)培养法律工作干部,开展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

   (十)依法办事是加强法制的中心环节

   (十一)司法为中心工作服务

   (十二)执政党领导与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

  三

  四

   (一)检察、法院、公安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制约

   (二)执政党领导与独立行使司法权

   (三)司法机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

 第七章 法与利益

  一

  二

   (一)人民利益的根本地位

   (二)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

   (三)关于利益间的冲突与协调

  三

  四

   (一)利益释义

   (二)利益的现代内涵

   (三)利益的分类

    1.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关系

    2.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

    3.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关系

    4.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

   (四)法律的利益调控机制

    1.表达利益要求

    2.平衡利益冲突

    3.重整利益格局

 第八章 法与正义

  一

   1.法律公平观念源于一定时代的经济生活条件,并因社会经济生活条件的变化而发生改变

   2.资产阶级的以自由、平等、权利为主要内容的正义观源于其资本主义商品交换的生产方式的内涵和要求

   3.资本主义经济的生产、分配领域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平等、自由

   4.避免社会灭亡这种共同利益要求而不是正义非正义观念决定了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变革的必要性

   5.公有制之所以有实现的可能并不是因为人们对“正义”“平等”的认识,而是因为现存社会已具备新的经济条件

   1.真理、正义和道德是工人阶级彼此间和对一切人的关系基础

   2.人的共同特性使人产生原始的平等观

   3.无产阶级的平等观念

   4.无产阶级的正义观在于消灭阶级

   5.真正的正义在共产主义制度下才能实现

   6.消灭阶级基础上的个人自由和一切人的自由发展是无产阶级正义的终极追求

   7.理想中的共产主义社会的正义有待逐步实现,而不可能立即实现

  二

   1.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事业

   2.争取民族和人民的自由与平等,建立自由、平等的民主国家是共产党人的第一步任务

   3.人与人应当平等

   4.社会主义国家应当重视分配领域的公正

   5.党内也并不是绝对公道,应力争比较公平

   6.为人公道是选任党的领导干部的首要标准

   7.在国际上支持一切国家的正义斗争

  三

   1.共产主义的公平正义理想要以社会生产力的充分发展为前提

   2.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一是发展生产力,二是共同富裕

   3.公正分配必须反对平均主义

   4.反对封建特权,确保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四

   (一)当代中国研究法与正义问题的必要性

   (二)西方关于法律正义问题研究的思路

   (三)关于法律正义问题的总结

 第九章 法与自由

  一

   (一)作为法的价值的自由

    1.自由及其对于人的价值

    2.自由概念的法学界说

    3.自由需要法的保障

   (二)法对于自由的意义

    1.法以自由为目的

    2.法确定自由的范围

    3.法对自由的限制

  二

   (一)毛泽东对自由的基本认识

   (二)毛泽东的革命自由思想

   (三)毛泽东的人民自由思想

   (四)毛泽东的法律自由思想

  三

   (一)社会主义法是自由的重要保障

   (二)社会主义自由不是无政府主义

   (三)社会主义自由区别并反对资产阶级自由

  四

   (一)法对自由的控制

    1.法对自由的适度调控

    2.法调控自由的原则

    3.法调控自由的手段

   (二)自由是当代法的时代精神

    1.法的时代精神的多重认识

    2.自由是法的时代精神

 第十章 法与人权

  一

   (一)肯定资产阶级人权理论的进步意义

   (二)批判资产阶级人权的虚伪性与局限性,揭露资产阶级人权的实质

   (三)揭示人权的两种含义、人权的具体性和经济决定性

   (四)揭示人权的历史性和发展性、追求人的解放与无产阶级的人权

   (五)广泛的人权、强调经济社会权的重要性

   (六)自决权和建立民主共和国

   (七)苏联的人权法制建设

  二

   (一)社会主义人权观

   (二)争取最广大人民广泛的民主

   (三)争取和保障最广大人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四)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与国家主权

   (五)保障特殊主体的人权

   (六)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人权立法及新中国成立后30年宪法和法律中的人权规定

  三

   (一)两种根本对立的人权观

   (二)尊重人权要先保障国权

   (三)保障人权要建设民主法治

   (四)发展是人权的重要保障

   (五)关于人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六)参与国际人权发展,促进人权交流与对话,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各种文明兼容并蓄的和谐世界

   (七)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人权立法

  四

   (一)人权的主体

   (二)人权的内容

   (三)人权的本原

   (四)人权的属性

    1.人权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绝对性与相对性

    2.人权的相互依赖性与不可分割性说

    3.人权的历史进步性、至上性

    4.人权的政治性与超政治性、阶级性

    5.人权的国际性、文化性说

    6.人权的道德性、利己性和无害性说

   (五)人权的形态

 第十一章 法的人本观

  一

  二

  三

  四

 第十二章 法的发展观

  一

   (一)法的起源

    1.原始社会没有法

    2.生产发展导致阶级分化和相互杂居

    3.法律和国家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

   (二)法的发展

    1.法的发展不能从其自身来理解

    2.法的发展体现为法的历史类型的更替

    3.法律发展的动力

    4.法的继承

   (三)法的未来

    1.关于法的未来的总体构想

    2.建立社会主义法制的途径

    3.社会主义法的特点

    4.法的消亡是指法律的阶级属性的消失

   (四)列宁论法律发展

    1.社会主义法制的建立

    2.社会主义法制的必要性和法律消亡的必然性

  二

   (一)关于中国革命道路的思想

    1.新民主主义论

    2.“枪杆子里面出政权”

    3.实行人民民主专政

   (二)关于如何对待旧“法统”的理论与实践

    1.彻底废除旧“法统”

    2.解散前政权的司法机关,改造后吸收部分旧司法人员

  三

   (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必要性

   (二)社会主义法制发展的模式和目标

    1.建设法制,厉行法治

    2.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三)社会主义法制发展的重要原则

    1.不能照搬资本主义模式

    2.尊重和借鉴普世价值

    3.“一国两制”

  四

   (一)马克思主义法律概念是否应当调整?

   (二)无产阶级新政权如何对待旧法?

   (三)如何健全非革命性的法律发展机制?

 第十三章 法与经济

  一

  二

  三

  四

 第十四章 法与政治

  一

   (一)法与国家

    1.国家的起源

    2.国家的职能

    3.国家的本质

    4.国家的未来命运

   (二)法与政党

   (三)法与政策

  二

   (一)法与国家

   (二)法与政党

   (三)法与政策

  三

   (一)法与国家

   (二)法与政党

    1.执政党“依法执法”

   (三)法与政策

  四

   (一)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改善党的领导,在改革中增强党的活力

   (二)加强法制建设,树立法治权威,坚持依法治国

   (三)坚持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人民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

 第十五章 法与文化

  一

   (一)法与道德

   (二)法与文化教育

   (三)法与科学技术

  二

   (一)法与道德

   (二)法与文化教育

   (三)法与科学技术

  三

   (一)法与道德

   (二)法与文化教育

   (三)法与科学技术

  四

   (一)法与道德

   (二)法与文化教育

   (三)法与科学技术

 第十六章 法与社会

  一

  二

  三

  四

   (一)理解和谐社会之法哲学意义的前提

   (二)“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的关系

 第十七章 依法治国

  一

  二

  三

  四

   (一)依法治国的理论依据

   (二)依法治国的基本要义

   (三)法治国家的十条标准

    1.法制完备

    2.主权在民

    3.人权保障

    4.权力制衡

    5.法律平等

    6.法律至上

    7.依法行政

    8.司法独立

    9.程序正当

    10.党要守法

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是一个科学的、发展的、富有生机的理论体系。特别是,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理论总结,使得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原理这样一个体系化的理论工作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如何把马克思主义的法学原理与中国的法治建设结合在一起,按照法学理论特有的规律,从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和基本运行等方面构建一个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是本书研究的中心议题。本书还从法理角度着力解决这样一些问题: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辩证统一关系;执政为民、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之间的关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在我国政治和法律实践中的地位;法治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以及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发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