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论丛第67卷图书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Review No.67
[内容简介] 《民商法论丛》1994年创刊,是我国创办最早的法学类集刊,亦为CSCI来源刊。二十多年来,《民商法论丛》发表了许多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推出培养了许多法学人才,目前在民商法学界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学者几乎都在《民商法论丛》上发表过论文。本书是第67卷,内容涉及儿童权利保护一般性原则、作品起源国、有限公司股东除名、相互保险组织会员等议题,涵盖法条评释、法学方法论、域外法、体育法等相关方面。
相关信息
儿童权益保护
论儿童权利保护的一般性原则
目次
引言
一 儿童最佳利益原则
(一)儿童最佳利益原则之内涵与发展
1.儿童最佳利益的界定
2.儿童最佳利益原则的制定过程
(二)儿童最佳利益原则的法律适用
1.儿童最佳利益原则的主要立法例
2.主要国家和地区对儿童最佳利益的判定
(三)对儿童最佳利益原则之评析
二 非歧视原则
(一)非歧视原则的内涵与发展
1.非歧视原则的源起与发展
2.非歧视原则的内涵
(二)非歧视原则之法律适用
1.区别(distinction)v.歧视(discrimination)
2.平等原则v.非歧视原则
3.非歧视原则的具体适用
(三)非歧视原则之评析
三 生命、生存和发展权原则
(一)生命、生存和发展权原则的内涵与发展
1.生命、生存和发展权的内涵
2.生命、生存和发展权条款的制定过程
(二)生命、生存和发展权之法律适用
1.禁止死刑或终身监禁
2.禁止体罚
3.受教育权
(三)生命、生存和发展权之评析
四 尊重儿童意见原则
(一)尊重儿童意见原则的内涵与发展
1.尊重儿童意见原则的含义
2.尊重儿童意见条款的制定过程
(二)尊重儿童意见原则之法律适用
1.大陆法系传统国家的立法例
2.英美法系传统国家的立法例
(三)尊重儿童意见原则之评析
1.尊重儿童意见原则的独特性
2.尊重儿童意见原则的不足之处
结语
国际代孕亲子关系认定中的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目次
一 国际代孕亲子关系的认定标准
1.分娩说
2.契约说
3.基因说
4.子女最大利益说
二 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在国际代孕亲子关系认定中的实践
1.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适用实践
2.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适用效果
(1)避免代孕儿童身份的不确定性
(2)欧洲各国对代孕态度的转变
(3)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对儿童最大利益原则认定亲子关系的推动
三 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在我国代孕亲子关系认定中的实践
1.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在我国代孕亲子关系认定中的适用
(1)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与基因认定标准
(2)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与分娩者为母标准
(3)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与继父母子女关系的认定
2.我国认定代孕亲子关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1)存在的问题
(2)完善建议
四 结论
专题研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理论、镜鉴与建议
目次
引言
一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的理论基础
(一)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客观需要
(二)惩罚股东义务违反者的客观需要
(三)实现公司治理自治的客观需要
二 域外镜鉴之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的实体规则
(一)股东存在除名的重大事由
(二)股东无须对该重大事由存在过失
(三)除名须是不得已的最后手段
三 域外镜鉴之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的程序规则
(一)前置程序
(二)决议程序
(三)诉讼程序
结论 构建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的诸要点
1.关于前置程序
2.关于重大事由
3.关于除名决议
4.关于除名之诉
5.关于被除名股东的救济与补偿
论作品起源国
目次
引言
一 作品起源国的概念
二 作品起源国的确定对于版权保护的影响
(一)版权保护期
(二)互惠原则
(三)“超国民待遇”
(四)初始权属的法律适用
三 《伯尔尼公约》对于确定作品起源国的不足之处
(一)一个成员国的作者在另一成员国首次发表作品
(二)在多个版权保护期相同的成员国同时发表作品
(三)合作作者不同国籍的未发表作品和首次发表于非同盟国家的作品
四 网络环境下如何确定作品起源国
五 我国著作权法应当引入作品起源国的概念
相互保险组织会员及权利探析
目次
一 相互保险组织会员及权利概述
(一)会员界定
(二)会员权利内容
二 相互保险组织会员及权利设定缺憾
(一)会员主体界定笼统
(二)会员权利结构失衡
三 相互保险组织制度设计完善规划
(一)细化主体分类
1.发起会员
2.普通会员
(二)完备会员权利内容
四 我国相互保险组织发展态势展望
被遗忘权视阈下网络服务提供者注意义务研究
目次
引言
一 被遗忘权属性证立:个人信息
(一)被遗忘权的缘起
(二)被遗忘权成立的概念界定
(三)被遗忘权在权利谱系中的定位
二 网络服务提供者*注意义务的基础:信息控制者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处理信息的径路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是信息排序的“守门人”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受益者地位
三 网络服务提供者注意义务的具体内容
(一)审查及删除义务
1.审查及删除的义务主体
2.审查及删除的标准
(二)披露及通知义务
(三)错误删除责任
结论
自甘冒险与侵权责任的承担
目次
问题的提出
一 自甘冒险的构成与形态
(一)自甘冒险的构成
(二)自甘冒险的形态及其法律效果
二 自甘冒险与过失相抵的适用
(一)基本型默示自甘冒险与过失相抵
(二)派生型默示自甘冒险与过失相抵
三 自甘冒险与注意义务的确认
(一)运动伤害案件中被告的注意义务
1.美国法的学说
2.我国的立场
(二)其他场合下被告的注意义务
四 自甘冒险与公平分担损失
结语
强制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夫妻共同债务的推定及其救济
目次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执行程序中夫妻共同债务推定的正当性基础
(一)实体法上的正当性基础
1.被执行人配偶与被执行人实体权利义务归属的一致性
2.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配偶享有权利的高度盖然性
(二)程序法上的正当性基础
三 执行程序中夫妻共同债务推定的适用条件和程序
(一)适用条件——《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理解
1.目的与体系解释
2.《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主张责任与证明责任的分担
(二)适用程序
四 不服执行机关裁定的救济
五 结论
论《破产法》第132条的权利保护策略
目次
引言
一 保护策略“大转向”严重误解误读了国内外法制
(一)对国内外法制的认识
1.关于内部原因之政治经济形势
2.关于外部原因之国内外经贸斗争
(二)对经济秩序负面影响的认识
1.此一时,彼一时
2.银行的损失究竟有多大
3.关于银行“惜贷”
二 保护策略“大转向”有着对欠薪保障基金的盲目倚重
(一)“干塘”之虑*
(二)追偿机制失灵
(三)高估财政补贴的功能
三 保护策略的调整
(一)跳出问题看问题
(二)新的制度框架
1.赋予基金管理组织之代位追偿以优先权
2.明定基金管理组织可代位追偿之限额
二胎化立法与离婚后生活水平保持义务
目次
一 问题的提出
(一)抚养子女的劳力和投入增加需倾向性保护妇女
(二)立法对离婚时生育多子女的妇女照顾不够
(三)全社会市场化的价值取向的消极影响
二 国外的离婚后扶养和经济帮助制度的启示
1.德、日等国民法典确立的离婚后继续扶养前配偶的制度
2.《法国民法典》的离婚后生活水准差异性补偿给付制度
3.美、英等国的离婚后生活条件维持制度
4.瑞士等国的离婚后绝对困难帮助制度
三 离婚后维持生活水准义务与婚姻本质和责任
四 维持生活水准义务和强化婚姻责任与惧怕结婚
五 分别财产制下离婚后补偿多贡献方现行规定的局限性
六 离婚经济帮助和生活水准保持制度并举立法
(一)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室内稿》的法经济分析
(二)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婚姻法专家稿》的法经济分析
(三)本文主张的离婚后生活困难帮助和生活水平保持制度并举
结语
法条释评
论返还财产请求权的诉讼时效
目次
一 物权请求权与诉讼时效
(一)《民法总则》制定前的立法和司法实践
1.否定说
2.折中说
(二)《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适用范围的规定
二 《民法总则》第196条第2项立法过程
三 《民法总则》第196条第2项解释论
(一)主要内容
(二)我国民事立法中的“返还财产”
1.类型化分析
2.物权性质的“返还财产”的权利人
3.物权性质的“返还财产”请求权的范围
(1)不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的合同中的“返还财产”
(2)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的合同中的“返还财产”
(三)特殊动产中的“难题”
1.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特殊问题
2.“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的含义
3.本项可能的解释路径
(四)占有脱离物的返还请求权与诉讼时效
(五)返还财产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与取得时效的衔接
四 结语
《民法总则》第144条评注
目次
一 德国的法律评注及我国的引入
二 《民法总则》第144条的由来及立法过程中的争议
三 立法机关的抉择
四 民法学界的观点对立
五 争议问题与法律漏洞
六 笔者的立场及论据
(一)对否定说的批判
(二)对肯定说的质疑
(三)笔者的立场及论据
法学方法论
机关理论Liber Amicorum Michel Coipel,Bruxelles,Kluwer,2004,pp.713-733。">*
一 导论
二 历史
1.初步的观察
2.最初的资合公司
3.1807年的《商法典》
4.委托合同的适用
5.法人人格概念化的形成
6.公务员法律资格的精细化
三 机关的功能
7.法人的集体表达功能
8.外部和内部意志的表达
9.等同于法人
10.审计员的情况
11.机关并非委托代理人
12.委托合同规则的有限适用
四 吸收原则及其限制
13.原则
14.条件
15.合同责任
16.侵权责任
17.刑事责任
18.以自由职业为经营范围的公司
19.吸收原则之限制的归纳
五 权力的爆炸和治理法律不安全的药方
20.权力的爆炸
21.法律不安全
22.管理委员会(comité de direction)
23.签名手册
24.表见代理理论
25.统一
六 结论
核心理论
“指明灯”理论(Théorie phare)
法律漏洞补充方法与司法运用*
目次
一 依指导性案例补充
二 类推适用
三 目的性限缩
四 目的性扩张
五 依习惯补充
六 依法律原则补充
七 依比较法补充
八 依法理学说补充
九 创造性补充
结语
域外法
南非违约救济制度研究
目次
一 违约形态
(一)债务人迟延
(二)债权人迟延
(三)积极的债务不履行
(四)拒绝履约
(五)履行妨碍
(六)小结
二 违约救济
(一)未履行抗辩权
1.未履行抗辩权的行使要件
2.法官对未履行抗辩权的自由裁量权
(二)实际履行
1.实际履行的效力范围
2.请求实际履行的要件
3.法官对实际履行请求的自由裁量权
(三)解除合同
1.解约权的行使条件
2.解约权的行使
3.解约权的消灭
4.解约的法律后果
(四)违约损害赔偿
1.经济损失
2.因果关系
3.减损规则
(五)违约金
1.1962年《违约金法》
2.《违约金法》的适用范围
3.违约金的减额
(六)其他救济
1.禁令
2.权利宣告
(七)小结
三 比较与启示
(一)比较
1.法律渊源上的区别
2.违约形态体系的区别
3.违约救济目标的区别
4.借鉴方式上的区别
5.其他方面的区别
(二)启示
1.违约形态体系
2.制度融合的方式
3.债务人迟延的认定
4.违约损害赔偿中因果关系的确定
结语
英国不公平损害救济制度述评
目次
一 不公平损害救济的历史演变
(一)1948年公司法之前
(二)1948年公司法
(三)1985年公司法
(四)法律委员会报告
二 2006年公司法的最新规定
三 不公平损害制度评析
(一)公司事务的含义
(二)利益
(三)不公平损害之义
1.损害性
2.不公平性
(1)确定不公平的标准之一:违反了关于公司事务应如何进行所达成的协议
(2)确定不公平的标准之二:基于衡平原则的考虑
(四)不公平损害救济的阻却事由
(五)救济措施
1.调整公司事务在将来的执行
2.要求公司从事或不从事、继续或不继续从事被起诉的行为
3.授权诉求人以公司名义或代表公司根据法院的指引提起民事诉讼
4.要求公司其他成员或公司购买原告成员的股份
四 不公平损害制度是否可为中国所借鉴?
(一)两国法律环境与规范结构的差异
(二)不公平损害救济措施与我国诸多制度有所重合
(三)不公平损害制度本身也有缺陷
(四)改进与增强现有股东保护措施才是当务之急
五 结语
论俄罗斯著作权制度的产生*
目次
一 起步阶段
(一)起步阶段的动力
(二)起步阶段的特征
1.国家对印刷业实施垄断经营
2.印刷的图书以宗教为主要内容
3.印刷业发展缺乏市场基础
4.尚未产生现代著作权制度的因子
二 初步发展阶段
(一)初步发展阶段的动力
1.外来动力——对外交流
2.内部动力——文化的世俗化
(二)初步发展阶段的特征
1.建立了中央集权型的图书出版系统
2.作品的载体与类型开始多样化
3.支撑印刷业发展的市场基础仍未形成
4.该时期已经出现了一些现代著作权制度的因子
三 快速发展阶段
(一)快速发展阶段的动力
1.开明专制为印刷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2.文化世俗化的新进展
3.社会公众对图书的需求不断增长
(二)快速发展阶段的特征
1.从事印刷业的主体开始多元化
2.作家的社会地位开始得到承认
3.出现了对创作者权益保护的规定
四 印刷业的繁荣阶段
(一)繁荣阶段的动力
1.俄罗斯文学进入“黄金时代”
2.图书的消费群体不断扩大
3.图书交易市场已经成熟
(二)繁荣阶段的特征
1.印刷业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经济部门
2.创作者的独立地位正式形成
3.创作者权益的保护受到重视
4.保护创作者权益的法律开始出现
结语
英国法中的惩罚性违约金判断标准:历史流变与启示
目次
一 英国法中惩罚性违约金判断标准的初步形成
(一)英国法中的罚金规则
(二)惩罚性违约金判断标准的初步形成
1.构成惩罚性违约金的首要前提
2.惩罚性违约金判断的实质标准
二 英国最高法院对惩罚性违约金判断标准的重构
(一)Cavendish案与ParkingEye案
(二)英国最高法院确立的新的惩罚性违约金判断标准
(三)新的惩罚性违约金判断标准对旧标准的突破与创新
三 惩罚性违约金判断标准流变带来的启示
四 结语
体育法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目次
一 奥运会兴奋剂纠纷解决程序机制的发展
(一)国际体育仲裁院奥运会兴奋剂仲裁机构的设立
(二)ADD的管辖权
(三)ADD的仲裁程序
(四)ADD设立的意义
二 对兴奋剂违纪团体的实体处罚规则的发展
(一)团体的反兴奋剂义务
(二)里约奥运会期间对团体兴奋剂违纪处罚的判例发展
(三)团体兴奋剂违纪处罚规则的法律限制
三 兴奋剂违纪团体实体处罚中个别正义的发展
(一)里约奥运会期间个别正义的实践
(二)兴奋剂违纪团体处罚中个别正义保护的必要性探讨
四 兴奋剂调查过程中临时处罚规则的发展
(一)里约奥运会期间国际奥委会的临时禁赛标准
(二)里约奥运会期间各IFs制定的具体的临时禁赛标准
(三)兴奋剂调查过程中临时禁赛规则的具体化
五 对我国的启示
1.建立独立的兴奋剂纠纷解决机制是大势所趋
2.重视反兴奋剂规则的细化
3.严格法律对反兴奋剂规则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