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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联盟一体化机制文件汇编(上卷)图书

Compilation and Translation of Documents Regarding Eaeunion’ Integration Mechanism

SSAPID:101-0963-8570-92
ISBN:978-7-5201-2630-4
DOI:
ISSN:

[内容简介] 欧亚经济联盟一成立就引起了国内学术界的广泛兴趣,有关该组织的研究成果不断涌现,其中涉及最多的问题就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如何与欧亚经济联盟的建设相对接的路径和保障问题。但在学术研究以及有关部门筹划与欧亚经济联盟的合作等领域,学者与政府人员遇到了其基础文件《欧亚经济联盟条约》只有俄文版的尴尬。为此,编者将俄文版《欧亚经济联盟条约》及其33个附件和《欧亚经济联盟统一关税》全文翻译,以供参考。

相关信息

丛书名:
作 者: 孙钰 霍子诗
编 辑:田康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8年11月
语 种:汉文
中图分类:F1 世界各国经济概况、经济史、经济地理

 后记

 前言

 序言

 一 《欧亚经济联盟条约》主体部分

  第一部分 欧亚经济联盟的建立

   第一编 总则

    第1条 欧亚经济联盟的建立——法律主体

    第2条 概念

   第二编 联盟的基本原则、基本宗旨、主管和权利

    第3条 联盟的基本原则

    第4条 联盟的基本宗旨

    第5条 联盟的主管

    第6条 联盟法

    第7条 联盟的国际活动

   第三编 联盟机关

    第8条 联盟机关

    第9条 联盟常设机关职务的担任

    第10条 最高理事会

    第11条 最高理事会的工作程序

    第12条 最高理事会的职权

    第13条 最高理事会的决定和命令

    第14条 政府间理事会

    第15条 政府间理事会工作程序

    第16条 政府间理事会职权

    第17条 政府间理事会的决定和命令

    第18条 委员会

    第19条 联盟法院

   第四编 预算

    第20条 联盟预算

    第21条 财政金融活动的稽查

    第22条 外部审计

  第二部分 关税同盟

   第五编 信息协作和统计

    第23条 联盟框架下的信息协作

    第24条 联盟的官方统计信息

   第六编 关税同盟的运作

    第25条 关税同盟运作的原则

    第26条 进口关税(其他有同等效力的行政费、税和费)的计算和分配

    第27条 自由(特别、特殊)经济区和自由仓库的建立和运作

    第28条 内部市场

    第29条 内部市场商品运作办法的例外

   第七编 药品流通和医疗器械流通的监管

    第30条 共同药品市场的建立

    第31条 共同医疗产品(医用产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的建立

   第八编 海关监管

    第32条 联盟内的海关监管

   第九编 外贸政策

    一 外贸政策的一般规定

     第33条 联盟外贸政策的原则和目标

     第34条 最惠国待遇

     第35条 自由贸易制度

     第36条 对产于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商品的关税特惠

     第37条 原产地的确定规则

     第38条 服务外贸

     第39条 消除与第三国贸易中的限制措施

     第40条 对第三国的反报措施

     第41条 发展出口的措施

    二 关税调整

     第42条 欧亚经济联盟统一关税

     第43条 关税优惠

     第44条 关税配额

     第45条 欧亚经济委员会在关税问题上的职权

     第46条 非关税调整措施

     第47条 非关税调整措施的单方面实施

    三 国内市场保护措施

     第48条 国内市场保护的一般规定

     第49条 特别保障、反倾销和补偿措施适用的原则

     第50条 保护国内市场的其他措施

   第十编 技术调整

    第51条 技术调整的一般原则

    第52条 联盟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53条 产品的流通和联盟的技术规范

    第54条 认证

    第55条 与第三国相互贸易中的技术障碍的消除

   第十一编 卫生、兽医和植物检疫

    第56条 卫生、兽医和植物检疫措施适用的一般原则

    第57条 卫生措施的适用

    第58条 兽医卫生措施的适用

    第59条 植物卫生检疫措施

   第十二编 消费者权利保护

    第60条 消费者权利保护

    第61条 消费者权利保护领域的政策

  第三部分 统一经济空间

   第十三编 宏观经济政策

    第62条 协商性宏观经济政策的主要方面

    第63条 经济稳定发展确定的主要宏观经济指标

   第十四编 货币政策

    第64条 协调性货币政策的宗旨和原则

   第十五编 服务贸易、设立机构、活动和投资

    第65条 调整的目标和对象以及适用的领域

    第66条 服务贸易、设立机构、活动和投资的自由化

    第67条 服务贸易、设立机构、活动和投资的自由化原则

    第68条 行政合作

    第69条 透明性

   第十六编 金融市场监管

    第70条 金融市场监管宗旨和原则

   第十七编 税和税收

    第71条 成员国在税收领域相互协作的原则

    第72条 成员国间接税的征收原则

    第73条 自然人所得课税

   第十八编 竞争的一般原则

    第74条 一般规定

    第75条 竞争的一般原则

    第76条 竞争规则

    第77条 国家价格调控

   第十九编 自然垄断

    第78条 自然垄断的领域和主体

   第二十编 能源

    第79条 成员国在能源领域的相互协作

    第80条 天然气、石油和石油制品指数(预测的)平衡

    第81条 联盟共同电力市场的建立

    第82条 电力领域自然垄断主体服务的准入

    第83条 联盟共同天然气市场的建立以及天然气运输领域自然垄断主体服务的准入

    第84条 联盟共同石油和石油制品市场的建立以及石油和石油制品运输领域自然垄断主体服务的准入

    第85条 委员会在能源领域的职权

   第二十一编 运输

    第86条 协调性运输政策

    第87条 适用的领域

   第二十二编 国家(市镇)采购

    第88条 国家(市镇)采购领域调整的目标和原则

   第二十三编 知识产权

    第89条 一般规定

    第90条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第91条 法律的适用

   第二十四编 工业

    第92条 工业政策和合作

    第93条 工业补贴

   第二十五编 农业

    第94条 协调性的农业政策宗旨和任务

    第95条 协调性农业政策的主要方面和国家对农业的支持

   第二十六编 劳务移民

    第96条 成员国在劳务移民领域的合作

    第97条 成员国劳工的劳务活动

    第98条 成员国劳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部分 过渡和最后条款

   第二十七编 过渡条款

    第99条 一般过渡规定

    第100条 第七编的过渡条款

    第101条 第八编的过渡条款

    第102条 第九编的过渡条款

    第103条 第十六编的过渡条款

    第104条 第二十编的过渡条款

    第105条 第二十四编的过渡条款

    第106条 第二十五编的过渡条款

   第二十八编 附则

    第107条 社会保障、特权和豁免

    第108条 入盟

    第109条 观察员国

    第110条 联盟机关的工作语言

    第111条 公开和公布

    第112条 争议的解决

    第113条 本条约的生效

    第114条 本条约与其他国际条约的关系

    第115条 本条约的修改

    第116条 本条约在联合国秘书处的登记

    第117条 保留

    第118条 本条约的退出

 二 《欧亚经济联盟条约》主体部分附件

  一 欧亚经济委员会条例

   Ⅰ 总则

   Ⅱ 委员会理事会

   Ⅲ 委务委员会

   Ⅳ 委员会司

  二 欧亚经济联盟法院条例

   第一章 总则 法院的地位

   第二章 法院的组成

   第三章 法院办公厅、官员和工作人员的地位

   第四章 法院的主管

   第五章 诉讼程序

    第一编 解决争端案件的诉讼程序

    第二编 解释案件的诉讼

    第三编 法院的组成

   第六章 专门小组

   第七章 法院文书

   第八章 附则

  三 欧亚经济联盟框架下的信息技术和信息协作议定书

  四 欧亚经济联盟官方统计信息编制和传播办法议定书

  五 进口关税(其他行政费、其他税和手续费)计算和分配及其上缴成员国预算办法

   Ⅰ 总则

   Ⅱ 进口关税计算及其在成员国之间分配办法

   Ⅲ 成员国授权机关外币账户所得的进口关税转入成员国预算的办法

   Ⅳ 成员国授权机关之间信息交换办法

   Ⅴ 与缴纳进口关税有关的信息交换办法

   Ⅵ 监督和控制

  六 统一关税调整议定书

   Ⅰ 总则

   Ⅱ 关税优惠

   Ⅲ 适用关税配额的条件和机制

  七 对第三国的非关税调整措施议定书

   Ⅰ 总则

   Ⅱ 非关税调整措施的实施和采取

   Ⅲ 商品的进出口禁止和数量限制

   Ⅳ 专属权

   Ⅴ 自动许可

   Ⅵ 许可程序

   Ⅶ 一般例外

   Ⅷ 维护外部金融地位和保障支付平衡

   Ⅸ 商品贸易领域的许可

   Ⅹ 单方面采取措施

  附件 商品出口和(或者)进口许可和(或者)核准规则

   Ⅰ 总则

   Ⅱ 发放许可证的程序

   Ⅲ 核准程序

  八 对第三国适用特别保障、反倾销和补偿措施的议定书

   Ⅰ 总则

   Ⅱ 调查

    一 调查目的

    二 实施调查的机关

   Ⅲ 特别保障措施

    一 实施特别保障措施的原则

    二 成员国产业因倾销的进口受到严重损害或者受到严重损害威胁的确定

    三 预先征收特别保障关税

    四 采取特别保障措施

    五 特别保障措施的效力期限和重新审查

   Ⅳ 反倾销措施

    一 反倾销措施的原则

    二 倾销幅度的确定

    三 正常价格的确定

    四 商品的出口价格

    五 成员国产业部门因倾销进口受到损害的确定

    六 引入预先征收的反倾销税

    七 商品为被调查对象的出口商承担价格义务

    八 反倾销措施的实施和采取

    九 反倾销措施的效力期限和重新审议

    十 反倾销措施规避的确定

   Ⅴ 补偿措施

    一 确定出口第三国补贴为特定补贴的原则

    二 确定特定补贴幅度的原则

    三 成员国产业部门因补贴进口受到损害的确定

    四 引入预先征收的补偿税

    五 商品为被调查对象的出口第三国或者出口商接受的自愿义务

    六 补偿措施的实施和采取

    七 补偿措施的效力期限和重新审议

    八 补偿措施规避的确定

   Ⅵ 实施调查

    一 实施调查的依据

    二 调查的发起及其实施

    三 反倾销调查的实施

    四 补偿调查的实施

    五 在倾销或者补贴进口情况下成员国产业部门的确定

    六 听证

    七 调查中信息的收集

    八 成员国授权机关以及外交和贸易代表提交信息

    九 机密信息的保护

    十 利害关系人

    十一 因实施调查而做出决定的通知

   Ⅶ 不采取特别保障、反倾销和补偿措施

   Ⅷ 附则

    一 依照司法程序对采取特别保障、反倾销和补偿措施决定的申诉规定

    二 联盟法院判决的执行

    三 调查程序的管理

  附件 特别保障、反倾销和补偿关税的计算和分配条例

   Ⅰ 总则

   Ⅱ 特别保障、反倾销和补偿关税的计算和核算

   Ⅲ 特别保障、反倾销和补偿关税的返还

   Ⅳ 成员国之间的信息交换

  九 欧亚经济联盟框架下的技术调整议定书

  十 实施保障统一计量领域的协调政策议定书

  十一 合格评估机关认证工作结果承认议定书

  十二 卫生、兽医和植物检疫措施适用议定书

   Ⅰ 总则

   Ⅱ 卫生措施

   Ⅲ 兽医卫生措施

   Ⅳ 植物卫生检疫措施

  十三 实施消费者权利保护领域协商性政策的议定书

   Ⅰ 总则

   Ⅱ 消费者权利保护领域协商性政策主要方面的实施

   Ⅲ 与消费者保护协会的相互协作

   Ⅳ 消费者权利保护领域的授权机关的相互协作

   Ⅴ 委员会的权力

  十四 实施协商性的宏观经济政策议定书

   Ⅰ 总则

   Ⅱ 协商性的宏观经济政策主要方面的实施

   Ⅲ 委员会的主管

   Ⅳ 一体化程度、经济发展水平和动态、外部预测参数指标

  十五 旨在实施协商性货币政策措施的议定书

   Ⅰ 总则

   Ⅱ 旨在实施协商性货币政策的措施

   Ⅲ 货币监督授权机关的相互协作

   Ⅳ 根据授权机关请求的信息交换

   Ⅴ 货币限制

  十六 服务贸易、设立机构、活动和投资议定书

   Ⅰ 总则

   Ⅱ 概念和定义

   Ⅲ 支付和汇款

   Ⅳ 对支付和汇款的限制

   Ⅴ 国家参与

   Ⅵ 服务贸易、设立机构、活动

    一 在服务贸易、设立机构和活动中的国民待遇

    二 在服务贸易、设立机构和活动中的最惠国待遇

    三 数量和投资措施

    四 自然人流动

    五 统一服务市场的建立

    六 在服务贸易、设立机构、活动和投资问题上与第三国的关系

    七 服务获得者的补充权利

    八 相互认可核准和资格证书

    九 对服务贸易、设立机构和活动的国内监管

   Ⅶ 投资

    一 总则

    二 法律机制和投资保护

    三 损失赔偿和投资者保障

    四 在征用情况下投资者权利的保障

    五 投资者权利的转移

    六 投资争议的解决

  十七 金融服务议定书

  十八 在商品进出口、完成劳务和提供服务中的间接税征收及其缴纳监管办法

   Ⅰ 总则

   Ⅱ 在商品出口中征收间接税的办法

   Ⅲ 在商品进口中征收间接税的办法

   Ⅳ 在完成劳务和提供服务中征收间接税的办法

  十九 竞争的一般原则和规则议定书

   Ⅰ 总则

   Ⅱ 协议和保留的允许

   Ⅲ 遵守竞争一般规则的监督

   Ⅳ 违反委员会确定的跨境商品市场一般竞争规则的罚款

   Ⅴ 成员国授权机关的相互协作

   Ⅵ 委员会与成员国授权机关在实施遵守竞争一般规则监督中的相互协作

   Ⅶ 成员国境内的商品和服务国家价格调控

  二十 自然垄断主体活动监管的统一原则和规则

   Ⅰ 总则

   Ⅱ 自然垄断主体活动监管的一般原则和规则

   Ⅲ 自然垄断主体活动监管种类和方法

   Ⅳ 确保获得自然垄断主体服务的规则

   Ⅴ 成员国国内机关

   Ⅵ 委员会的主管

  二十一 电力领域包括定价和费率政策原则在内的自然垄断主体服务保障议定书

  附件 成员国间电力国家间传输方法

   1 应当列入电力(电能)生产和消费预测平衡中的国家间电力传输规模申请递交和年度预测规模形成的办法

    1.1 在白俄罗斯共和国境内

    1.2 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内

    1.3 在俄罗斯联邦境内

   2 根据电力系统的年度、月度、昼夜和昼夜内运作机制确定计划的国家间电力传输技术可能性和计划的规模办法,包括确定计划协调员的职能和权限

    2.1 术语

    2.2 总则

    2.3 计划协调员和电力系统其余运营商的职能和权力

    2.4 年度计划

    2.5 月度计划

    2.6 昼夜和昼夜内计划

    3.1 在白俄罗斯共和国境内

    3.2 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内

    3.3 在俄罗斯联邦境内

   4 在实施国家间电力传输中列入自然垄断主体服务费中的费用清单

    4.1 在白俄罗斯共和国境内

    4.2 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内

    4.3 在俄罗斯联邦境内

   5 与国家间电力传输无关的且未列入自然垄断主体服务费中的费用清单

    5.1 在白俄罗斯共和国境内

    5.2 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内

    5.3 俄罗斯联邦境内

   6 依照成员国法律对签订国家间电力传输合同的要求

    6.1 在白俄罗斯共和国境内

    6.2 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内

    6.3 在俄罗斯联邦境内

   7 交换成员国经营主体之间国家电流实际小时规模商业核算数据的组织办法

   8 成员国国家间输电网电力传输实际余额确定办法

   9 在联盟框架下的国家间电力传输中国家间电网的实际电流与计划的电流偏差规模和价值计算办法

  二十二 通过天然气运输系统运输天然气领域包括定价和费率政策原则在内的自然垄断主体服务保障议定书

  二十三 共同石油和石油制品市场组织、管理、运作和发展办法议定书

  二十四 协调性的运输政策议定书

   Ⅰ 总则

   Ⅱ 公路运输

   Ⅲ 航空运输

   Ⅳ 水运

   Ⅴ 铁路运输

  欧亚经济联盟框架下铁路运输基础设施服务准入规则

   Ⅰ 总则

   Ⅱ 概念

   Ⅲ 基础设施服务准入的一般原则

   Ⅳ 基础设施服务准入的条件

   Ⅴ 基础设施服务准入

   Ⅵ 基础设施区段技术说明

   Ⅶ 申请的递交和审查

   Ⅷ 列车运行规范图和列车运行时刻表的编制、起草和批准程序

   Ⅸ 提供基础设施服务合同的签订

   Ⅹ 补充申请

   Ⅺ 提供信息的程序

   Ⅻ 争端解决程序

  欧亚经济联盟框架下提供铁路运输基础设施服务规则

   Ⅰ 总则

   Ⅱ 概念

   Ⅲ 基础设施运营商提供的服务

   Ⅳ 提供基础设施服务的办法

   Ⅴ 提供基础设施服务的合同及其主要条款

   Ⅵ 基础设施运营商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

   Ⅶ 争端解决程序

  二十五 采购监管办法议定书

   Ⅰ 总则

   Ⅱ 采购要求

   Ⅲ 国民待遇及其保障

   Ⅳ 在参加采购中人员的权利和合法利益保障

   Ⅴ 提高实施社会职能的采购效果的措施保障

  二十六 知识产权保护议定书

   Ⅰ 总则

   Ⅱ 著作权及其邻接权

   Ⅲ 商标和服务标记

   Ⅳ 欧亚经济联盟的商标和欧亚经济联盟的服务标记

   Ⅴ 商标和联盟商标专属权用尽原则

   Ⅵ 地理标识

   Ⅶ 商品原产地名称

   Ⅷ 欧亚经济联盟商品原产地名称

   Ⅸ 专利权

   Ⅹ 育种权

   Ⅺ 集成电路拓扑图

   Ⅻ 生产秘密(工艺)

   ⅫⅠ 知识产权对象权利保护的执法措施

  二十七 工业合作议定书

  二十八 实施工业补贴统一规则议定书

   Ⅰ 总则

   Ⅱ 特定补贴

   Ⅲ 禁止的补贴

   Ⅳ 被允许的补贴

   Ⅴ 调查程序

   Ⅵ 一般例外

   Ⅶ 不是采取保障措施理由的特定补贴

   Ⅷ 补偿措施和反报措施的采取和适用

   Ⅸ 通知

  二十九 国家支持农业措施议定书

   Ⅰ 国家支持农业措施

   Ⅱ 适用国家农业支持统一规则的商品

   Ⅲ 对贸易不造成扭曲影响的措施

   Ⅳ 最大限度上对贸易造成扭曲影响的措施

   Ⅴ 国家农业支持规模的核算

   Ⅵ 国家农业支持的通知

   Ⅶ 成员国的责任

  三十 给予成员国劳务人员及其家属医疗救助的议定书

  三十一 在多边贸易体制下欧亚经济联盟运作议定书

  三十二 欧亚经济联盟社会保障、特权和豁免条例

   Ⅰ 总则

   Ⅱ 联盟的特权和豁免权

   Ⅲ 委务委员会委员、联盟法院法官及委务委员会、联盟法院官员和工作人员的特权和豁免

   Ⅳ 成员国代表的特权和豁免

   Ⅴ 联盟机关的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

  三十三 因《欧亚经济联盟条约》的生效在建立关税同盟和欧亚统一经济空间框架下签订的国际条约效力中止议定书

   Ⅰ 自《条约》生效之日起效力终止的国际条约

   Ⅱ 根据《条约》第102条,自委员会的相关决定生效之日起终止效力的国际条约

 文前辅文

欧亚经济联盟一成立就引起了国内学术界的广泛兴趣,有关该组织的研究成果不断涌现,其中涉及最多的问题就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如何与欧亚经济联盟的建设相对接的路径和保障问题。但在学术研究以及有关部门筹划与欧亚经济联盟的合作等领域,学者与政府人员遇到了其基础文件《欧亚经济联盟条约》只有俄文版的尴尬。为此,编者将俄文版《欧亚经济联盟条约》及其33个附件和《欧亚经济联盟统一关税》全文翻译,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