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委会
第一篇 实践探索
现代社会治理下行政解纷机制改革
一 信访制度在现代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一)信访工作成为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
(二)信访工作成为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保障
(三)信访工作成为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平台
(四)信访工作成为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手段
二 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一)信访矛盾体量较大
(二)民生信访占比较高
(三)重点群体互动频繁
(四)控减非访任务较重
三 现行信访体制存在的弊端
(一)现行体制下存在与法治化不适应现象
(二)现行体制下存在诸多责权利失衡现象
(三)现行体制下存在基层体制外治理现象
(四)现行体制下存在信访人法外收益现象
四 加强信访体制机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一)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完善顶层制度设计
(二)坚持法治化导向,营造最佳运作环境
(三)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导向,提高执行水平
(四)坚持责任导向,彰显职责担当与新作为
(五)坚持创新突破导向,努力实现持续超越
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方式对接路径
一 当前社会矛盾的多元化态势
(一)社会矛盾多元化的表现
1.矛盾主体多元化
2.矛盾客体多元化
3.矛盾结构多元化
4.矛盾诉求多元化
5.表现方式多元化
(二)多元化社会矛盾的类型
1.贫富矛盾
2.干群矛盾
3.政社矛盾
4.文化矛盾
(三)多元化社会矛盾的特点
1.多因突发性
2.规模持久性
3.组织严密性
4.暴力危险性
5.间歇反复性
(四)社会矛盾发展趋势
1.“中国特色”将持续显现
2.“连锁反应”将更加明显
3.“新三问题”将愈加凸显
4.“劳资矛盾”将成为热点
二 社会矛盾化解方式及其多元化选择
(一)化解社会矛盾的基本方式
1.手段
2.方法
3.渠道
(二)目前社会矛盾化解方式存在的问题
1.社会矛盾化解方式自身局限性
2.各种社会矛盾化解方式使用不平衡
3.社会矛盾化解方式缺少有效衔接和综合利用
(三)社会矛盾化解方式多元化的必要性
1.社会矛盾化解方式多元化,是以人为本服务理念的具体体现
2.社会矛盾化解方式多元化,是加快推进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3.社会矛盾化解方式多元化,是创新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要素
4.社会矛盾化解方式多元化,是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举措
三 多元化社会矛盾中的信访矛盾
(一)信访矛盾基本特点
1.复杂性——主体多元化、利益多元化、区域多元化、行业多元化带来信访矛盾复杂化
2.集群性——利益诉求多元化带来不同群体争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3.艰巨性——单一行政管理体制和架构很难及时有效对接和化解矛盾
4.择机性——以非访闹访方式加大博弈筹码,向地方政府施压
5.危害性——信访矛盾已然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二)信访矛盾结构特点
1.高位——信访总量始终处于高位运行态势
2.风险——信访问题转变成群体性事件甚至政治事件的风险加大
3.热点——民生类信访矛盾占据总体信访数量的绝大多数
4.难点——群体性、政策性矛盾突出
5.焦点——控减进京上访的任务相当艰巨
(三)目前信访态势诱因分析
1.改革力度与群众接受程度之间难以协调
2.发展速度与稳定风险程度之间难以协调
3.建设广度与群众维权程度之间难以协调
4.畅通渠道与控减进京上访之间难以协调
四 社会矛盾化解方式多元化视角下的信访工作
(一)新时期信访工作面临的问题
1.信访制度过度强化
2.信访方式过度采用
3.信访调解过度承担
4.信访部门过度超载
(二)制约信访工作发展的若干瓶颈
1.信访活动点多面广,不符合法治建设的精神
2.缠访闹访法外获利,不符合依法维权的倡导
3.责权失衡视为常态,不符合依法履责的要求
4.基层治理手段异化,不符合依法行政的原则
(三)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发展趋势
1.信访主体进一步多元化,弱势群体将继续作为信访的“主力军”
2.信访方式进一步多样化,群众走访将继续作为主要的信访方式
3.信访矛盾进一步复杂化,利益诉求将继续占据信访总量的绝大多数
4.信访焦点进一步凸显化,控减进京访将继续作为重要政治任务
5.信访行为进一步激烈化,信访人“博弈”行为将继续持续并且手段不断翻新
五 信访工作与社会矛盾化解方式多元化对接
(一)准确把握信访制度功能,通过完善机制、衔接互动,实现信访工作与“多元化”机制有效对接
1.正确认识信访制度功能,构建多元化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实现社会矛盾有序分流
2.充分发挥“大调解”作用,提高“大调解”机制运行效益,实现各种调解有机衔接
3.妥善运用信访调解手段,改进信访调解与其他调解结合互动,实现信访调解良性运行
(二)准确把握信访工作定位,通过社会建设统揽、齐抓共管实现信访工作与“大信访”格局有效对接
1.正确认识信访工作定位,用社会建设统揽信访工作
2.构建完善“大信访”格局,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
3.创新运用信访工作平台,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三)准确把握信访矛盾规律,通过综合施策、整合资源,实现信访工作与“高效率”目标有效对接
1.坚持科学决策、民生优先,着力从源头上减少信访诱因、化解信访矛盾,不断提升社会成员满意度、幸福感
2.坚持立足现实、着眼长效,着力从机制上创新方式方法、提供支撑保障,不断增强信访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
3.坚持借助优势、资源共享,着力从方式上积聚各方之智、调动各方之力,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参与度
(四)准确把握信访矛盾性质,通过宣传引导、强化规范,实现信访工作与“法制化”方略有效对接
1.确立依法治国理念,以依法行政为切入点,平衡“公权”与“私权”关系
2.确立法律至上理念,以法制宣传为切入点,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3.确立依法信访理念,以“双向规范”为切入点,确保信访渠道畅通有序
第三方介入型解纷新模式探索
一 第三方社会组织的基本概念
(一)第三方社会组织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新型社会组织形态
(二)第三方社会组织是介于政府、企事业单位之外,又有别于西方NGO的社会形态
(三)第三方社会组织是社会矛盾、社会结构多元化状况下中立公正的社会组织形态
(四)第三方社会组织是有效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处的社会形态
二 构建第三方介入机制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一)构建第三方介入机制是贯彻习总书记治国理政新方略的需要
(二)构建第三方介入机制是对接社会治理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需要
(三)构建第三方介入机制是加强社会矛盾源头预防和治理的需要
(四)构建第三方介入机制是推动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化解的需要
1.创新第三方介入机制是新形势下信访矛盾及其特点使然
2.信访矛盾多元化趋势客观上要求我们建立第三方介入机制
3.信访矛盾主客体变化带来构建第三方介入机制的必要性
4.构建第三方介入机制是综合协调处理社会矛盾的必然要求
三 南京市第三方介入机制的成功实践
(一)发展演进过程
1.成立信访工作专家智囊团的动议
2.专家智囊协会的身份转变及运作模式
3.新型专家智库的构建及其功能定位
(二)主要核心内涵
1.体现新常态意识,落实好服务为民的宗旨思想
2.体现公平公正的法治意识,依法推动问题解决
3.体现源头责任意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4.体现均衡的担当意识,促进各方形成工作合力
(三)几点工作启示
1.第三方社会组织的决策咨询优势
2.第三方社会组织的理论研究优势
3.第三方社会组织的矛盾化解优势
4.第三方社会组织的社会监督优势
四 全面加强第三方社会组织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构建符合发展和民主精神的第三方社会组织
(二)完善第三方社会组织的功能定位和制度设计
(三)规范第三方介入机制与法治衔接的制度安排
(四)严格第三方社会组织的评级标准和资质认定
(五)加强第三方组织介入事项的成果转化与运用
(六)推动调解协议达成后裁判文书的履行和落实
第二篇 理论研究
柔性社会管理研究*
一 柔性社会管理的内涵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政策背景
(二)柔性社会管理的必要性
(三)柔性社会管理的思想内涵
(四)柔性社会管理的适用范围
(五)柔性社会管理的发展空间
二 柔性社会管理的重点领域
(一)劳资关系调解
1.主体
2.起点
3.过程
4.结果
(二)流动人口管理
1.管理主体
2.起点
3.过程
4.结果
(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1.管理方式
2.主要的矛盾和凸显的问题
3.城市管理中引入柔性机制的思路和对策建议
(四)社会矛盾调解
1.组织形式
2.人员配置
3.主要特点或特征
4.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三 推进柔性社会管理的政策建议
(一)将柔性社会管理作为综合政策框架推行
1.柔性社会管理的政策维度
2.柔性社会管理的政策路径
(二)推行柔性社会管理的重点建议
1.加大政府购买服务,为社会组织的成长创造市场需求
2.基层社会组织扁平化,及时发现、传递和回应群众需求
3.强调群众参与,建立多种利益协商机制
4.强化以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方式
(三)在重点领域推行柔性社会管理的具体建议
1.社会矛盾调解
(1)大调解与人民调解结合
(2)专业调解
(1)组织领导
(2)体制机制创新
(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1.城市管理起点上:以服务对象的需求为导向
2.继续深化和创新以行政指导为代表的非强制行政行为
3.公众参与机制是各城市主体对关系自身利益的城市政策、发展战略进行决策的重要渠道
(五)流动人口管理
模式之一:无锡模式——大人口机构统筹型
1.以资源整合为手段,创新人口服务管理体制
2.以社会化管理为路径,建立“一证二合同三承诺”的新型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制
3.以公平公正为准则,推进常住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权利义务平等化
4.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促进人口素质与产业结构、城市功能的互动提升
模式之二:嘉兴模式——专门机构协调型
1.以居民事务局为专职管理机构,推动流动人口的专业化服务
2.以经济转型升级为导向,积极探索居住证制度改革
3.以新居民基础信息管理系统为平台,促进信息的上下联通、部门共享
模式之三:海口外来工之家模式
(六)劳资关系调解
模式之一:重庆南川模式
模式之二:广元模式
(1)前置调解程序,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2)创立“阶梯式”调解模式,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
(3)夯实基层调解组织,形成全覆盖调解工作网络
(4)坚持分类指导,突出调解工作的针对性
(5)加强队伍培训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6)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群众维权意识
模式之三:圆桌仲裁模式
社会转型中的政治秩序*
一 讨论“信访问题”的三个层次
二 “信访”概念的形成与扩散
三 信访问题意识的崛起
四 信访学术研究的兴起
五 信访研究概况与主题
(一)信访行动研究
(二)信访工作研究
(三)信访改革研究
1.信访制度面临的困境
2.信访制度的定性与定位
3.信访改革的方向与方案
六 走向新议程:中国社会转型中的政治秩序
(一)信访问题的本质及其要求
(二)新议程的统摄性及其学术价值
(三)新的研究议程与中国社会现实
纠纷处理规则主义同质化反思
一 疑难难办案件处理的同质化规则主义倾向
(一)案件经过
(二)处理经过
(三)同质化的规则主义处理倾向
二 规则主义的特征及其适用
(一)规则主义的特征
(二)规则主义的适用
1.规则主义在裁决模式中的适用价值
2.规则主义在调解中适用的局限
三 信访事项处理中克服简单规则主义倾向的必要性
(一)制度定位:信访作为兜底性机制
1.事项管辖:信访获得剩余事项
2.范围管辖:信访应支持合理诉求
(二)机制设定:作为群众政治的特殊路径
四 信访法治化与规则主义的克服:原则主义指导的协商程序主义进路
(一)诉求合理的初步判断
(二)突破规则主义的问题解决方式
二元治理结构的法治化改造
一 研究背景与研究方法
二 信访实践问题:诉访难分与信访无序
(一)信访规范化程度不高
(二)信访与诉讼难以分离
(三)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及其问题
三 “信访+”二元治理结构与诉访不分
(一)信访功能扩张,信访与司法边界模糊
(二)信访职能变异
(三)法律、司法制度有效性不足,信访与诉讼之间形成逆向选择
四 改革的路径依赖与诉访难分
五 法治与共治:社会治理新模式
(一)法治
1.信访体制改革
2.司法体制改革
3.涉诉信访的源头治理
4.信访事项的识别与分流
(二)共治
1.信访功能的重新定位
2.大幅收缩信访的解纷与救济功能,向行政ADR转变
3.引入第三方力量,提高信访公信力
4.司法的社会参与
5.发挥虚拟公共领域作用,增强政府回应义务与沟通能力
法治与共治:社会治理新模式*
一 从社会管理创新到“四个全面”:信访制度改革动力机制的演进
二 信访制度改革的内在逻辑
三 信访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与政策框架
(一)功能定位
(二)结构优化
(三)机制调整
(四)法制保障
第三篇 决策参考
社会矛盾研究智库建设进展与建议
一 中国智库发展政策支持与阶段特征
(一)改革开放的巨大推动:伟大实践是发展的内在动力
(二)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现实需求当前,中国智库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
二 中国智库的类型与创新特色分析
三 建设信访与社会矛盾研究智库的紧迫性
四 成立信访与社会矛盾研究智库的可行性
(一)符合国家倡导的新型智库建设方向
(二)有成熟的省级智库平台可供依托
(三)南京市“信访专家智囊团”工作模式为智库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四)可开发的智力资源丰富
五 紫金传媒智库框架与信访智库运行模式
建立健全“六项制度”的建议
一 江苏涉诉信访的基本状况
1.各类申诉、涉诉信访案件比重不平衡,数量有升有降
2.各大市涉诉信访有升有降
3.进京上访总体呈上升趋势,进京越级上访下降
4.涉诉信访原因日益复杂,处理难度加大
二 涉诉信访案件居高不下的原因
1.确实存在部分案件裁判不公的问题
2.二审终审制度形同虚设
3.受“维稳思维”影响,用“领导包案”等非法治化方式解决涉诉信访导致更大的社会不公
4.社会对司法不信任
三 建立健全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的建议
1.建立司法审判终结涉诉信访案件制度
2.建立信访案件一次再审终结制度
3.完善法院再审程序制度
4.健全司法民主协商参与制度
5.健全裁判文书公开制度
6.建立对当事人说服教育工作制度
信访立法的目标与进展
一 站在国家治理的高度看信访制度改革
二 信访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三 信访立法是信访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
四 信访立法进展情况
五 信访立法的积极意义
六 信访法治化问题
依法解决进京访难题的对策
一 非访和进京非访的法律性质
二 进京非访的现状及其处置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进京非访的基本情况——以南京市为例
(二)进京非访处置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
1.信访制度和信访机构职能错位的问题
2.混淆信访诉求的合法性、合理性与信访行为本身的合法性问题
3.信访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
4.涉法涉诉信访的概念不科学
5.信访终结终而不结
三 依法解决进京非访难题的思路和对策
(一)取消“非正常上访”和“进京非正常上访”概念,建立“违法上访”和“违法进京上访”概念
(二)进一步明确信访制度和信访机构的法律性质和法律职能,明确信访机构的法定职责和职权
(三)取消地方接访制度,实行违法行为地管辖制度
(四)切实取消进京非访通报制度,建立重大信访案件督办制度和信访案件办理督查制度
(五)取消涉法涉诉信访
1.取消涉法信访
2.取消涉诉信访
(六)明确区分违法信访与信访诉求合法性和合理性,依法保障违法信访人合法权利,依法追究相关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信访制度立法的困境与对策
一 《信访条例》实施现状与信访立法难题
(一)信访失范表现在“非访”行为普遍存在、违法接访屡禁不止、信访程序“终结不终”、信访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多个方面
(二)涉法涉诉信访持续高发
(三)信访制度立法面临诸多困惑
二 信访立法障碍的成因
(一)“信访+”二元治理结构有天然缺陷,是信访制度化程度低的直接原因
(二)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存在路径依赖,难以从根本上实现诉访分离
(三)通过信访立法解决信访困境的有限性
三 彻底破除“信访+”二元治理结构,构建“法治下的共治”新型治理架构
(一)信访功能的重新定位
(二)收缩信访的解纷与救济功能
(三)信访体制改革暨机构调整
(四)信访工作机制创新
四 结论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访制度的政策建议*
一 当前信访制度运行的突出问题
1.对信访制度的认识不全面,过于强调信访的“维稳”功能,导致信访制度目标偏离
2.信访组织体系设计有缺陷,普遍职权小、效率低,且体系内部权力过分向上集中,容易诱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进京上访”,消解中央权威,影响群众对信访制度的信任
3.信访考核制度存在“异化”现象,“维稳”变成“稳控”,甚至出现侵害上访当事人人身安全的问题
4.“信访不信法”影响司法权威
二 加强和完善信访制度的政策建议
1.全面看待信访和信访工作,从“维稳”转向“维权”,通过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2.推行主要领导“接访”和人大代表“下访”相结合的制度,提高信访制度化解社会矛盾的效率
3.构建“椭圆型”信访部门结构,中央一级重点从政策层面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省、市两级着重加强机构建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县(区)和乡镇两级则逐步弱化信访职能
4.完善信访工作考核机制,将信访登记的惩罚机制转化为信访结案的奖励机制
5.建立疑难信访事项专案制度,引入第三方裁决和公示机制,加大对疑难信访问题的化解力度
6.增强信访部门能力,整合信访资源,建立信访事项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
7.广开信访渠道,推行网络信访、“阳光信访”,提升信访制度对社会矛盾的容纳能力
8.拓宽司法和调解渠道,分流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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