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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大诰》研究(修订版)图书

A Study of the Grand Pronouncements by Zhu Yuanzhang

SSAPID:101-8966-8673-70
ISBN:978-7-5097-9050-2
DOI:
ISSN:

[内容简介] 《明〈大诰〉研究》主要内容是关于明太祖朱元璋编纂的四编《大诰》的研究, 该书由朱元璋口述当世之事,儒臣较少润色,是研究明初法制及社会状况的珍贵文献。《明〈大诰〉研究》前半部分收录了作者的研究成果,后半部分中附录有四编《大诰》原文,以便读者研究和参考。本书是研究明朝历史的重要参考书。

相关信息

丛书名:社科文献学术文库·社会政法研究系列
作 者: 杨一凡
编 辑:范明礼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6年08月
语 种:中文
中图分类:K2 中国史

 社科文献学术文库学术委员会

 序

 作者简介

 Abstract

 再版说明

 出版说明

 一 朱元璋颁行《大诰》的时间和动机

  (一)《大诰》的实际颁行时间

   1.《初编》的颁行时间

   2.《续编》的颁行时间

   3.《三编》的颁行时间

  (二)颁行《大诰》的社会背景和动机

 二 诰文的条目和渊源考

  (一)《明史·刑法志》“其目十条”说之误

  (二)诰文渊源考

 三 明《大诰》的法律效力

  (一)诰文体现的《大诰》禁令的法律效力

  (二)洪武后期《大诰》条目列入条例及罪名概况

 四 明《大诰》的特色之一——律外用刑

  (一)同一犯罪加重处刑考

  (二)律外酷刑及滥诛考

   1.罗列和设立了许多为明律所未有的残忍刑罚,并以诏令形式予以确认,公然把“法外用刑”合理化、神圣化

   2.朱元璋对一些案件的处置,以君主个人的“好恶”为量刑标准,不分罪情轻重,不问首从,唯刑杀为威,具有明显的滥杀性质

 五 明《大诰》的特色之二——重典治吏

 六 明《大诰》的特色之三——明刑弼教

  (一)朱元璋提倡“明刑弼教”的缘由和理论依据

  (二)朱元璋“明刑弼教”思想的内容和以刑弼教的措施

 七 从明《大诰》看朱元璋治民的两手策略

 八 明《大诰》的实施及其历史命运

  (一)洪武后期《大诰》的推行及峻令的废止

   1.洪武二十六年颁行《真犯杂犯死罪》《充军》条例,对《大诰》中禁令刑罚进行首次系统的调整

   2.洪武三十年初颁行《决不待时、秋后处决、工役终身》条例*,对《大诰》峻令进行第二次系统调整

   3.洪武三十年五月颁行《律诰》条例,对《大诰》中的禁令刑罚进行第三次系统调整

  (二)洪武朝以后《大诰》的命运

   1.关于《大诰》的讲读

   2.关于《律诰》条例的实施与废止

   3.关于“有《大诰》减等”

 九 《大诰》反映的明初社会

  1.君权极度膨胀

  2.官场贪墨之风盛行

  3.司法黑暗,百弊丛生

  4.民众反抗压迫、剥削的斗争此起彼伏

 十 关于明《大诰》的版本

  (一)明《大诰》版本述略

   1.御制大诰

   2.御制大诰续编

   3.御制大诰三编

   4.大诰武臣

  (二)《御制大诰》(初编)校对表

  (三)《御制大诰续编》校对表

  (四)《御制大诰三编》校对表

  (五)《大诰武臣》校对表

 附录一 明《大诰》点校本

  御制大诰

   御制大诰序

   君臣同游第一

   官亲起稿第二

   胡元制治第三*

   荐举首领官第四

   谕官之任第五

   军人妄给妻室第六

   刑部追问妄取军属第七

   尚书王时诽谤第八

   陕西有司科敛第九

   山西运粮第十

   凌说山场竹木第十一*

   五府州免粮第十二

   武进县夏税第十三

   庐州府夏税第十四

   张梦弼私递赃私第十五

   吏殴官长第十六

   皂隶殴旗军第十七

   皂隶殴舍人第十八

   揽纳户虚买实收第十九

   雨泽奏启本第二十

   勾取逃军第二十一

   婚姻第二十二

   卖放浙西秋粮第二十三

   谕官生身之恩第二十四

   开州追赃第二十五

   朝臣优劣第二十六

   问赃缘由第二十七

   京民同乐第二十八

   官民犯罪第二十九

   僧道不务祖风第三十

   民不知报第三十一

   水灾不实第三十二

   奸吏建言第三十三

   仓库虚出实收第三十四

   行人受赃第三十五

   民陈有司贤否第三十六

   籍没揽纳户第三十七

   安保过付第三十八

   诡寄田粮第三十九

   冒解罪人第四十

   折粮科敛第四十一

   重科马草第四十二

   谕官无作非为第四十三

   社学第四十四

   耆民奏有司善恶第四十五

   文引第四十六

   民知报获福第四十七

   伪钞第四十八

   郭桓造罪第四十九

   扬州鱼课第五十

   吏属同恶第五十一

   纳粮入水第五十二

   纳豆入水第五十三

   造册科敛第五十四

   积年民害逃回第五十五

   差使人越礼犯分第五十六

   祭祀不敬第五十七

   乡饮酒礼第五十八

   乡民除患第五十九

   沉匿卷宗第六十

   马站第六十一

   开谕粮长第六十二

   妄告水灾第六十三

   奸贪诽谤第六十四

   设立粮长第六十五*

   征收不时第六十六

   户部行移不实第六十七

   御史汪麟等不才第六十八

   刑余攒典盗粮第六十九

   和州鱼课第七十

   教官妄言第七十一

   成造马船第七十二*

   冒解军役第七十三

   颁行大诰第七十四

   大诰后序*

  御制大诰续编

   大诰续编序*

   申明五常第一

   松江逸民为害第二

   互知丁业第三

   辨验丁引第四

   验商引物第五

   再明游食第六

   明孝第七

   耆宿第八

   有司超群第九

   如诰擒恶受赏第十

   有司不许听事第十一

   妄立干办等名第十二

   戒吏卒亲属第十三

   吏卒额榜第十四

   遣牌唤民第十五

   滥设吏卒第十六

   官吏下乡第十七

   民拿下乡官吏第十八

   擅差职官第十九

   粮长妄告叔舅第二十

   粮长金仲芳等科敛第二十一

   粮长瞿仲亮害民第二十二

   俏家第二十三

   韩铎等造罪第二十四

   礼部盗出财物第二十五

   教人受赃第二十六

   重支赏赐第二十七

   用囚书办文案第二十八

   科取巡拦第二十九

   故脱贼党第三十

   枉禁凌汉第三十一

   钞库作弊第三十二

   鱼课扰民第三十三

   东流鱼课害民第三十四

   湖池水面钱第三十五

   追赃科敛第三十六

   妄奏官属第三十七

   匿奸卖引第三十八

   董演虚诳第三十九

   刑狱第四十

   再诰刑狱第四十一

   相验囚尸不实第四十二

   故更囚名第四十三

   追问下蕃第四十四

   洒派包荒第四十五

   粮长妄奏水灾第四十六

   粮长邾阿仍害民第四十七

   逃吏更名第四十八

   常熟县官乱政第四十九

   朝臣蹈恶第五十

   诸司进商税第五十一

   解物封记第五十二

   经解该物第五十三

   江西解课第五十四

   民拿经该不解物第五十五

   科敛驴匹第五十六

   吉州科敛第五十七

   钱钞贯文第五十八

   民间差发第五十九

   克减赈济第六十

   路费则例第六十一

   闲民同恶第六十二

   不对关防勘合第六十三

   奸宿军妇第六十四

   关隘骗民第六十五

   纵囚越关第六十六

   阻当耆民赴京第六十七

   岁进野味第六十八

   民擅官称第六十九

   居处僭分第七十

   逃军第七十一

   吏卒赃私第七十二

   容留滥设第七十三

   罪除滥设第七十四

   市民不许为吏卒第七十五

   庆节和买第七十六

   造作买办第七十七

   议让纳粮第七十八

   断指诽谤第七十九

   交结安置人第八十

   力士催砖第八十一

   牙行第八十二

   秦升等怙终第八十三

   查踏水灾第八十四

   水灾不及赈济第八十五

   婚娶第八十六

   颁行续诰第八十七

   大诰续编后序*

  御制大诰三编

   御制大诰三编序*

   臣民倚法为奸第一

   进士监生不悛第二

   公侯佃户第三

   沽名肆贪第四

   空引偷军第五

   违诰纵恶第六

   李茂实胡党第七

   陆和仲胡党第八

   指挥林贤胡党第九

   秀才剁指第十

   作诗诽谤第十一

   造言好乱第十二

   苏州人材第十三

   妄举有司第十四

   冯睿累贪不悛第十五

   逃囚第十六

   县官求免于民第十七

   递送潘富第十八

   官吏长押卖囚第十九

   巡阑害民第二十

   著业牌第二十一

   医人卖毒药第二十二

   安庆解课第二十三

   团槽喂驴第二十四

   王子信害民第二十五

   私牙骗民第二十六

   农吏第二十七

   揭籍点吏第二十八

   王锡等奸弊第二十九

   工匠顶替第三十

   代人告状第三十一

   诡名告状第三十二

   有司逼民奏保第三十三

   民拿害民该吏第三十四

   库官收金第三十五

   民违信牌第三十六

   朋奸匿党第三十七

   戴刑肆贪第三十八

   御史刘志仁等不才第三十九

   排陷大臣第四十

   拖欠秋粮第四十一

   驿丞害民第四十二

   颁行三诰第四十三

   大诰三编后序

  大诰武臣

   大诰武臣序

   冒支官粮第一

   常茂不才第二

   耿良肆贪害民第三

   梅义交结安置人第四

   千户彭友文等饿死军人第五

   储杰旷职第六

   储钦等擅收军役第七

   咒诅军人第八

   科敛害军第九

   守门阻当第十

   教人作弊第十一

   邀截实封第十二

   图财杀人第十三

   打死军人第十四

   冒支官绢第十五

   克落粮盐第十六

   卖放胡党第十七

   卖放军人第十八

   纵贼出没第十九

   防倭作弊第二十

   因奸杀人第二十一

   奸宿军妇第二十二

   男女混淆第二十三

   以妾为妻第二十四

   勾军作弊第二十五

   监工卖囚第二十六

   私役军人第二十七

   生事害民第二十八

   生事苦军第二十九

   排陷有司第三十

   寄留印信第三十一

   说事过钱第三十二

 附录二 明《大诰》人名索引

  例言

  汉语拼音查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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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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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名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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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氏笔画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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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画

   十五画

   十六画

   十七画

   十八画

 附录三 明太祖与洪武法制

  (一)明太祖的法制方略

  (二)“常经”之法的制定

   1.《大明令》

   2.《大明律》

   3.《诸司职掌》

   4.《洪武礼制》《孝慈录》《礼仪定式》

   5.《皇明祖训》

   6.《教民榜文》

  (三)惩创奸顽的“权宜”法律措置

   1.《大诰》峻令

   2.榜文

   3.刑事条例

   4.律外加刑

  (四)明太祖刑用重典对洪武法制的影响

 内容提要

该书前半部分收录了作者的研究成果,在后半部分中附有四编《大诰》原文、国内外现存主要《大诰》版本《校对表》和《〈明大诰〉人名索引》。《明大诰研究》的学术价值是:(1)对海内外现存的10余种《大诰》版本做了扎实的比较研究,指明了各版本的优劣之处;对刊行时间最早、错误最少的洪武内府刻本进行了整理和校勘,并标明了其他一些重要版本的脱、讹、衍、倒文字,为这一珍贵法律古籍的流传提供了方便。(2)考察了《大诰》成书的真实动机,指出《明实录》诸书所记《大诰》前三编的颁行时间均为不确。(3)厘正了《明史·刑法志》“《大诰》其目十条”说之误。认为《刑法志》记载失误的原因,系修史者把《应合抄札·大诰》罪名与《大诰》二者混淆所致。(4)考证了诰文渊源,纠正了有关案例记载上的错误。(5)肯定了《大诰》的法律效力。《大诰》有无法律效力?它的峻令在当时是否真正实行过?不少学者曾长期持否定意见。作者通过对《大诰》峻令的规范性、明太祖发布的敕令、当时以《大诰》治罪的大量案例以及洪武后期引诰入例、以诰附律等综合考察,认为《大诰》峻令具有法律效力。(6)运用稀见法律文献洪武十八年、十九年行用的明律、二十二年律与《大诰》比较研究,较为科学地论证了《大诰》峻令的严酷性和随意性。(7)对尚未引起学术界充分关注的“明刑弼教”学说做了较为深入的论证。(8)揭示了《大诰》实施的真相和被废止之谜。(9)对洪武朝以后讲读《大诰》《律诰》的实施与废止、史书中有关“有《大诰》减等”记载等进行了考察,认为宣德朝以后,随着讲读《大诰》制度的废坏,《大诰》逐渐被束之高阁。明代中后期,除“有《大诰》减等”制度曾实行外,《大诰》在司法审判中未曾行用。书中还对《大诰》实施的社会效果、《大诰》与明初社会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新的见解。该书于1988年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修订本收入杨一凡主编《中国法制史考证续编》,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再版。1994年获全国优秀法律图书一等奖。

(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影印本,1980。

(唐)杜佑撰《通典》,中华书局,影印本,1984。

(北宋)王钦若等编《册府元龟》,中华书局,影印本,1960。

(北宋)李昉等撰《太平御览》,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

(元)马端临撰《文献通考》,浙江古籍出版社,影印本,2000。

(明)王圻撰《续文献通考》,明万历三十一年刻本。

(清)嵇璜、曹仁虎等纂修《续通典》,浙江古籍出版社,影印本,2000。

(清)陈梦雷原编,(清)蒋廷锡等校勘重编《古今图书集成》,上海中华书局,缩印本,1934。

(后晋)刘昫等撰《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

(北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

(宋)王溥撰《唐会要》,中华书局,影印本,1955。

(唐)李林甫等撰《大唐六典》,三秦出版社,影印本,1991。

(唐)长孙无忌等撰《唐律疏义》,刘俊文点校,中华书局,1983。

(元)脱脱等撰《宋史》,中华书局,1985。

(宋)窦仪等撰《宋刑统》,吴翊如点校,中华书局,1984。

(南宋)谢深甫等编纂《庆元条法事类》,戴建国点校,收入杨一凡、田涛主编《中国珍稀法律典籍续编》第1册,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

(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明成化九年陈炜刻本

(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中华书局,影印本,1957。

史金波、聂鸿音、白滨译注《天盛改旧新定律令》,收入刘海年、杨一凡主编《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甲编第5册,科学出版社,1994。

(明)宋濂等撰《元史》,中华书局,1983。

柯劭忞撰《新元史》,中国书店,影印本,1988。

(明)陈邦瞻撰《元史纪事本末》,中华书局,1979。

《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元刻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影印本,1998。

黄时鉴点校《通制条格》,收入《中国珍稀法律典籍续编》第2册,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

《明实录》,台湾“中研院”历语所据原北平图书馆藏红格钞本微卷校印本。

(清)张廷玉等撰《明史》,中华书局,1974。

(清)谷应泰撰《明史纪事本末》,中华书局,1977。

(清)夏夑撰《明通鉴》,汉仲九标点,中华书局,1980。

(明)谈迁撰《国榷》,张宗详点校,中华书局,1988。

(清)龙文彬撰《明会要》,中华书局,1956。

(清)黄宗羲编《明文海》,中华书局,影印本,1987。

(明)陈子龙等选辑《明经世文编》,中华书局,影印本,1987。

(清)陈鹤撰《明纪》,上海世界书局,铅印本,1935。

(明)徐学聚撰《国朝典汇》,明天启四年徐与参刻本。

(明)徐溥等纂修,(明)李东阳等重校《大明会典》,明正德六年司礼监刻本。

(明)申时行等重修《大明会典》,中华书局,影印本,1989。

《皇明制书》,明嘉靖南直隶镇江府丹徒县官刻十四卷本。

(明)张卤校勘《皇明制书》,明万历七年保定大名府刻二十卷本。

《皇明制书》,日本内阁文库藏明刻不分卷本。

《大明令》,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明嘉靖刻《皇明制书》十四卷本。

(明)傅凤翔辑《皇明诏令》,杨一凡、田禾点校,收入《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乙编第3册,科学出版社,1994。

(朝鲜)金祗撰《大明律直解》,收入《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乙编第1册,科学出版社,1994。

(明)何广撰《律解辩疑》,杨一凡、吴艳红点校,收入《中国珍稀法律典籍续编》第4册,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

《大明律讲解》,朝鲜光武七年活字本

(明)胡琼集解《大明律集解》,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明正德十六年刻本。

《大明律直引》,明嘉靖五年刻本。

(明)张楷撰《律条疏议》,明嘉靖二十三年黄巌严符验重刻本,收入杨一凡编《中国律学文献》第1辑第3册,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影印本,2004。

(明)应槚撰《大明律释义》,明嘉靖二十八济南知府李迁重刻本。

(明)雷梦麟撰《读律琐言》,明嘉靖四十二年歙县知县熊秉元刻本。

(明)舒化等纂修《大明律例》,南京图书馆藏明万历十三年刻本。

(明)王樵撰《读律私笺》,明万历刻本。

《御制大诰》,清华大学图书馆藏明洪武内府刻本。

《御制大诰》,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明洪武内府刻本。

《御制大诰》,(北京)故宫博物院藏明洪武内府刻本。

《御制大诰》,日本东洋文库藏明万历七年大名府刻《皇明制书》二十卷本。

《御制大诰》,日本内阁文库藏明刻《皇明制书》不分卷本。

《御制大诰》,明刻本,收入吴相湘主编《中国史学丛书》之一《明朝开国文献》,台北学生书局,影印本,1966。

《御制大诰续编》,清华大学图书馆藏明洪武内府刻本。

《御制大诰续编》,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明洪武内府刻本。

《御制大诰续编》,(北京)故宫博物院藏明洪武内府刻本。

《御制大诰续编》,日本内阁文库藏明刻《皇明制书》不分卷本。

《御制大诰续编》,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明洪武二十年太原府刻本。

《御制大诰续编》,明刻本,收入吴相湘主编《中国史学丛书》之一《明朝开国文献》,台北学生书局,影印本,1966。

《御制大诰三编》,清华大学图书馆藏明洪武内府刻本。

《御制大诰三编》,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明洪武内府刻本。

《御制大诰三编》,(北京)故宫博物院藏明洪武内府刻本。

《御制大诰三编》,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明洪武二十年太原府刻本。

《御制大诰三编》,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明初刻本。

《御制大诰三编》,日本内阁文库藏明刻《皇明制书》不分卷本。

《大诰武臣》,清华大学图书馆藏明洪武内府刻本。

《大诰武臣》,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明初刻本。

《大诰武臣》,(北京)故宫博物院藏明洪武内府刻本。

《大诰武臣》,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明洪武内府刻本。

《大诰武臣》,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明刻《皇明制书》本。

《大诰武臣》,日本内阁文库藏明刻《皇明制书》,不分卷本。

《大诰武臣》,抄本,收入吴相湘主编《中国史学丛书》之一《明朝开国文献》,台北学生书局,影印本,1966。

《诸司职掌》,明嘉靖刻镇江府丹徒县官刻《皇明制书》十四卷本,收入《中国珍稀法律典籍续编》第3册,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

《洪武礼制》,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明嘉靖刻《皇明制书》十四卷本。

《慈考录》,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明嘉靖刻《皇明制书》十四卷本。

《礼仪定式》,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明嘉靖刻《皇明制书》十四卷本。

《稽古定定》,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明嘉靖刻《皇明制书》十四卷本。

《教民榜文》,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明嘉靖刻《皇明制书》十四卷本。

朱元璋撰《皇明祖训》,收入《中国珍稀法律典籍续编》第3册,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

《宪纲事类》,明嘉靖镇江府丹徒县官刻《皇明制书》十四卷本,收入《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乙编第2册,科学出版社,1994。

《皇明条法事类纂》,明抄本,日本古典研究会,影印本,1966。

《条例全文》,天一阁文物保管所藏明抄本。

《条例备考》,日本内阁文库藏明嘉靖刻本。

(明)翁遇汝等辑,(明)史继辰等校订《增修条例备考》,日本尊经阁文库藏明万历二十五年刻本。

(明)白昂等删定弘治《问刑条例》,收入《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乙编第2册,科学出版社,1994。

(明)顾应祥等重修嘉靖《重修问刑条例》,收入《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乙编第2册,科学出版社,1994。

(明)庞嵩等撰《南京刑部志》,美国国会图书馆藏明嘉靖刻本。

(明)唐枢撰《法辍》,明嘉靖、万历间刻本,收入杨一凡编《中国律学文献》第1辑第4册,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影印本,2004。

(明)孙贞运辑《皇明诏制》,南京图书馆藏祟祯七年刻本

(明)朱元璋撰《明太祖御制文集》,明初内府刻本。

《明太祖宝训》,明万历三十年秣陵周氏大有堂刻《新镌官板皇有宝训》本。

(明)宋濂等撰《皇明宝训》,明万历刻本。

(明)朱国祯辑《皇明大训记》,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明刻本。

(明)何栋如撰《皇祖四大法》,明万历刻本。

(明)刘基撰《诚意伯文集》,明成化六年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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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黄佐纂《南雍志》,明嘉靖刻隆庆万历天启增修本。

(明)余继登撰《典故纪闻》,中华书局,1981。

(明)陆容撰《菽园杂记》,中华书局,1985。

(明)王世贞撰《弇州堂别集》,中华书局,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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