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治发展报告(2015)图书
Annual Report on the Rule of Law in Shenzhen(2015)
[内容简介] 本书全面系统地总结了2014年深圳法治的基本情况、创新及成效,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立法方面,分析了地方立法工作面临的困境及对策,以及房地产、物业管理、海域使用权出让、反家庭暴力等方面立法现状与建议;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对深圳法治政府建设的现状及对策进行探讨;司法方面,着重分析了司法改革、法院工作、刑事立案监督、非法证据排除与调查等方面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社会法治方面,着重分析了律师行业、经济犯罪、社会组织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问题与对策。
Abstract
摘要
主编简介
《深圳法治发展报告(2015)》编委会
BⅠ 总报告
B.1 2014年深圳法治发展状况及2015年展望
一 2014年深圳法治建设状况
(一)探索建立人大主导立法新体制机制,社会领域和新兴领域加大立法工作力度
1.探索人大主导立法新体制机制
2.社会领域立法取得新进展
3.新兴领域成为立法新重点
4.正式启动立法后评估工作
(二)清职权、定权责、优服务、强执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1.全面启动清理行政职权、编制权责清单工作
2.大市场监管格局升级,并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相对分离
3.商事登记服务再升级,开启“四证合一”全流程网上登记新模式
4.加强规范行政执法新举措不断,法律尊严得到维护
(三)司法工作有序推进,率先在全国启动司法改革
1.司法机关在维护社会正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率先在全国启动司法改革
3.司法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
4.应用现代科技提高司法效率取得明显成效
(四)社会法治建设成效明显,法治文化氛围渐浓
1.法律服务行业不断发展壮大
2.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3.多部门合力推进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
4.创新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新模式
5.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普法工作
(五)前海多举措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建设
二 一流法治城市建设进程中的问题
(一)立法方面与社会对良法的追求还有一定距离,法规体系和立法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
(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与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政府权力运行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司法公正和效率与群众期望还有较大差距,法律作为社会行为规范、矛盾解决机制的作用有待强化
(四)全民法律素养与法治社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还未形成信仰法律的社会氛围
三 2015年深圳法治建设展望
(一)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法治建设的主线
(二)法治与改革相互促进成为新常态
(三)法治建设各领域都将有较大进展
四 对深圳法治未来发展的建议
(一)立法方面,要从追求有法可依向立法精细化转变,形成良法体系
(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规范权力与流程再造并重,建立高效顺畅的行政运行机制
(三)司法方面,要遵循司法规律深化司法改革,构建精致司法
(四)社会法治建设方面,要以法治思维重构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多元共治的法律机制
(五)法治氛围营造方面,要积极培育法律信仰,形成法治文化
BⅡ 立法篇
B.2 地方立法工作面临的困境及对策
一 当前特区立法工作中存在的制度设计问题
(一)特区立法权的边界不清晰
(二)深圳立法主体、立法权限划分不清晰
1.深圳市人大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权限划分不清晰
2.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与深圳市政府的立法权限划分不清晰
(三)深圳地方法规立法审议机制和程序不健全
1.常委会工作机制和机构设置有待改进
2.立法审议程序缺乏辩论和议决机制
3.立法三次审议过程的重点不明,互有重复
(四)立法缺乏统筹,被动性随意性大
1.以部门需求为导向,政府议案居绝对主导地位
2.立法项目论证不够,立法计划难以科学制定
3.部分项目为政绩项目,立法权特别是特区立法权未能发挥应有的效用
(五)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工作机构力量单薄
二 加强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立法技术层面的规范与创新
1.立法要有必要性和可行性报告
2.立法调研工作要规范
3.立法工作程序要完善
(二)尽快明确深圳市人大、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各自的立法权限
(三)推进立法审议体制的改革和完善
1.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功能
2.成立法制工作委员会或者类似机构
3.改革法制委员会会期制度
4.推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职业化改革
5.实行立法职能集中化,探索由法制委员会承担全部立法职能
(四)完善立法审查机制
(五)建立法制研究中心
(六)加强立法专业化水平及力量
1.完善工作机构设置
2.建立职业化立法队伍
B.3 深圳市房地产法治发展研究报告
一 深圳房地产法治发展回顾
(一)深圳市房地产法治的起步阶段(1980~1986年)
1.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建立
2.商品房市场的建立
3.小结
(二)深圳市房地产法治的发展阶段(1987~1998年)
1.土地市场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
2.建立系统的房地产法律制度
3.小结
(三)深圳市房地产立法的完善阶段(1999年至今)
1.完善土地交易法律制度
2.完善商品房市场法律制度
3.住房保障制度建立完善
4.完善征收征用制度
5.小结
二 展望
(一)完善城市更新相关法律制度
(二)加大力度处理历史遗留的土地房产问题
(三)积极完善保障性住房制度
B.4 深圳物业管理立法探讨
一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立法历程
(一)初次立法背景
(二)1994年颁布实施《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
1.《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制定和颁布过程
2.《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的成果
3.《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局限
(三)2007年颁布《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1.《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创新
2.《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不足
(四)2013年发布实施《〈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
1.《〈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的创新
2.《〈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的不足
二 深圳物业管理相关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概述
1.《〈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深府〔2004〕135号)
2.《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行业管理办法》(深府令〔2004〕135号修正)
3.《深圳市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管理规定》(深住〔1997〕39号)
4.《深圳市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管理规定》(深住〔2002〕38号)
5.《深圳市物业管理投诉处理暂行办法》(深住〔2003〕106号)
6.《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深府〔2005〕11号)
7.《深圳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深价规〔2007〕1号)
8.《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深府〔2010〕121号)
9.《深圳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规则(试行)》(深建规〔2011〕9号)
10.市及各区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示范文本
三 完善深圳物业管理立法的建议
(一)推动业主自主管理
(二)鼓励延伸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范围
(三)简化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运作程序
(四)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管理
(五)鼓励将物业服务项目外包给专业的服务公司
(六)推动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精细化细分管理
B.5 深圳市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出让制度的法律与政策思考
一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出让制度的建立及深圳的实践情况
(一)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出让制度的建立及实践
(二)深圳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出让的实践情况
二 深圳建立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出让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一)作为共有财产资源,建立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出让法律制度是确保海域资源配置公平、公正的必然选择
(二)深圳海洋产业发展空间大,建立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出让法律制度是满足海洋经济发展需求的重要支撑
(三)建立完善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出让法律制度是落实国家、省有关海域使用权公开出让立法规范的必然要求
三 深圳建立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出让制度的立法考量
(一)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存有弊端,不能直接复制
1.政府对土地资源配置干预过多,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市场配置
2.“价高者得”的配置原则难以实现地尽其利
(二)强化市场对海域资源配置的主导作用,回归政府作为管理者的角色
(三)根据海域资源的特殊性,以海洋环境保护作为海域资源市场化出让的主要衡量标准
四 对深圳建立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出让法律制度的具体建议
(一)建立海域使用权公告出让制度
(二)结合海域资源特性,改良现行招拍挂制度
(三)建立健全海域价值评估机制
(四)构建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出让的交易平台
(五)完善深圳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出让的相关配套法律制度
B.6 深圳市家庭暴力现状及反家庭暴力立法探讨
一 深圳市家庭暴力的现状
(一)家庭暴力现象比较普遍
(二)恶性家庭暴力个案频发
(三)施暴者人群既集中又分散
(四)引发家庭暴力的导火线具有多面性
(五)针对老年人及儿童的家庭暴力不容忽视
(六)性暴力问题凸显
二 反家庭暴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性
(二)社会救助措施不到位
(三)公权力介入不够
(四)舆论宣传导向力度不够
(五)对家庭暴力的社会认知存在偏差
三 深圳市妇联强力推动反家庭暴力工作
(一)强化制度保障
(二)强化司法保护
(三)强化行政干预
(四)强化社会保护
(五)积极推动反家庭暴力立法
四 深圳出台反家庭暴力地方法规势在必行
(一)反家庭暴力地方立法是深圳社会建设的迫切需要
(二)反家庭暴力地方立法是一流法治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反家庭暴力地方立法是符合城市发展需求的民心工程
五 预防和遏制家庭暴力的其他几点建议
(一)建立政府协调机制
(二)加大公权干预力度
(三)构筑多元化社会支持系统
(四)加大宣传,营造舆论环境
BⅢ 法治政府篇
B.7 深圳法治政府建设的现状及对策
一 深圳法治政府建设现状
(一)深圳法治政府建设起步较早、发展较快,为全国提供了许多可借鉴的经验
(二)深圳政府法治意识较强,依法行政能力较强,有效制约与监督权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水平
(三)深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打造高效、透明、廉洁的法治政府,奠定了法治城市建设的良好基础和条件
二 深圳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与问题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行政决策法治化机制有待健全
(三)行政执法存在失范现象
(四)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有待完善
三 深圳法治政府建设思路
(一)制定完善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法律法规
(二)严格依法行政
(三)及时发现和有效纠正政府的违法行为
四 深圳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重点
(一)大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有限有为的服务型政府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设公正文明的效能型政府
(三)强化完善权力监督体系,建设廉洁规范的守法政府
(四)大力推动法治政府考评体系建设,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五 深圳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配套制度
(一)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
(二)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
(四)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五)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BⅣ 司法篇
B.8 深圳司法改革报告(2012~2014)
一 法院改革
(一)深圳法院改革的试点先行
1.法院改革的盐田模式
2.法院改革的福田经验
(二)深圳法院改革的全面铺开
1.改革的基本原则
2.法院改革涉及的内容
3.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二 检察改革
(一)深圳检察改革的福田探索
1.科学配置职权
2.强化执法办案
3.明确办案权责
(二)深圳检察体制改革的全面铺开
1.实行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
2.实行检察官员额制
3.实行主任检察官制度
4.优化检察权配置
三 深圳司法改革的困惑
(一)特区改革探索与国家顶层设计如何衔接
(二)司法人员员额与案多人少矛盾如何化解
(三)司法工作吸引力与司法队伍稳定如何协调
(四)司法辅助工作与司法业务如何平衡
B.9 深化深圳司法改革的思路与建议
一 深圳司法改革有待进一步完善的方面
(一)法官检察官职业化改革仍需深化
(二)司法审判权运行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三)检察权运行机制有待改革
(四)司法工作功能有待进一步回归
二 深化司法改革必须坚持的原则
(一)司法改革要以重建司法公信为出发点
(二)司法改革要以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树立司法权威为目标
(三)司法改革要以保持司法工作连续性和队伍稳定性为基础
(四)司法改革要尊重司法规律
(五)司法改革要明晰司法理念
三 深化司法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深化司法去行政化改革,保障法院和法官独立行使职权
(二)完善司法体系运行机制,实现权力分置、相互监督制约
(三)促进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构建精致司法,从细节上保障司法公正
四 深化司法改革的具体建议
(一)深化法官、检察官职业化改革
1.实行法官、检察官薪级制
2.改革法官、检察官遴选制度
3.建立相对独立的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
4.改革法官、检察官考核制度
(二)建立科学的司法机关人员配比制度
1.制定常住人口数量、案件数量、案件类型与法官数量、检察官数量的配比标准
2.制定法官、助理法官、书记员的配比标准和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的配比标准
(三)深化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
1.落实“不参与审理就不审批案件”的原则
2.改革审判委员会、检察委员会的职权定位和运作方式
3.探索实行立案登记制
4.探索实行案件分类处理
(四)完善司法体系运行机制
1.完善司法机关之间相互制约监督的机制
2.探索实行庭审中心主义
(五)完善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机制
1.完善人民陪审制度
2.建立司法机关与媒体之间的协调机制
(六)建立司法改革检审和微调机制
B.10 2014年深圳法院工作情况及2015年展望
一 2014年深圳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情况
1.依法打击刑事犯罪
2.妥善审理民商事纠纷
3.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4.大力加强执行工作
二 深圳法院案件结构和审判工作特点
1.案件基数大
2.知识产权案件较多
3.新型、疑难案件多
4.法官办案任务十分繁重
三 法院改革全面推进
1.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
2.推进法官职业保障制度改革
3.启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4.完成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筹建工作
四 通过微改革微创新不断优化法院工作
1.创立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制度
2.创新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工作
3.创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方式
4.积极探索民商事案件裁判文书和速裁机制改革
5.完善司法公开
6.完善诉讼服务模式
7.规范刑事被告人出庭受审的着装
五 问题与展望
1.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2.抓好法院改革创新工作
3.抓好法院队伍建设
B.11 深圳市检察机关探索非法证据排除与调查工作的实践与建议
一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概述
(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意义
1.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有助于进一步落实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
2.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有助于促进司法公正
3.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有助于规范侦查权行使
(二)非法证据的范围及排除方式
(三)非法取证行为的表现方式
1.刑讯逼供、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
2.违反法定程序的取证行为
二 深圳市探索非法证据排除与调查工作方式
(一)做好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形式审查工作
(二)做好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的工作
(三)做好对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依法审查
(四)做好对物证、书证等证据的审查工作
(五)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确保案件质量
三 非法证据排除与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规定存在的问题
1.排除范围有待进一步明确
2.排除效力有待进一步明确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执法理念问题
2.调查困难
3.证明困难
4.人力困难
四 完善非法证据排除与调查工作的建议
(一)明确非法证据排除范畴,统一相关标准
(二)明确非法证据排除效力
(三)完善证据审查相关机制
(四)强化调查核实权
(五)建立言辞证据的侦查机关举证说明制度
(六)区分标准,分工合作
B.12 刑事立案监督实践困境与制度完善
一 深圳市刑事立案监督现实状况
(一)近四年的工作数据分析
(二)案件特点分析
1.工作发展势头较好
2.权重地位弱势明显
3.监督对象失衡严重
4.监督立案后案件进展不容乐观
(三)监督模式分类
1.监督立案情况
2.监督撤案情况
(四)刑事立案监督新探索
1.探索建立“两法衔接”*工作机制
2.探索建立公开听证制度
二 刑事立案监督现实困境
(一)刑事立案监督实体不明确
1.刑事立案监督对象单一
2.刑事立案监督范围狭窄
(二)公安机关初查责任不明晰
1.受理环节
2.初查环节
(三)刑事立案监督证据标准不统一
(四)自侦案件立案监督难开展
三 刑事立案监督制度的完善路径
(一)从法律上明确刑事立案监督对象及内容
1.扩大监督对象范围
2.扩展监督内容
(二)重塑自侦案件立案监督工作流程
1.明确立案监督的范围
2.明确立案监督主体
3.明确监督方式
(三)立法强化“两法衔接”工作
(四)建立对刑事立案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五)建立完善刑事立案监督配套机制
1.建立查处司法腐败联动机制
2.建立检察机关内部联动协作配合机制
3.建立立案监督听证制度
B.13 “可信时间戳及电子证据固化业务”在深圳的发展及在广东的推广建议
一 TSA及TSA电子证据固化业务对保护数字版权的作用
(一)TSA及TSA电子证据固化的技术原理
1.TSA技术术语
2.TSA技术原理
(二)TSA及TSA电子证据固化的流程
二 深圳TSA电子证据固化的应用模式
(一)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TSA电子证据固化系统
(二)深圳市版权协会TSA时间戳电子证据固化平台
三 TSA及TSA电子证据固化的法律基础
(一)证据法基础
(二)我国《电子签名法》的依据
(三)《合同法》依据
(四)《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依据
四 广东TSA及TSA电子证据固化业务的推广情况、发展前景和存在的问题
(一)推广情况
1.TSA业务在社会服务机构的发展情况
2.在司法、行政系统中的使用情况
(二)发展前景
(三)存在问题
五 广东省深入开展TSA及TSA电子证据固化业务的建议
(一)整合版权服务资源,提升业务服务能力
(二)加强宣传推广,扩大影响范围
(三)加强多方合作,提升法律效力
BⅤ 法治社会篇
B.14 加强社会法治 建设“一流法治城市”
一 当前深圳社会法治方面的存在问题
(一)法治思维欠缺,重行政和经济手段,不善用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
(二)社会管理法律体系不完善
(三)对社会组织的监管不足
(四)网络社会管理有待规范
二 加强社会法治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法律体系,以法律平衡社会利益,有效保护公民各项权益
(二)着力构建多元共治的法律框架,依法协调和化解社会矛盾
(三)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夯实社会法治基础
(四)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和依法监管社会组织,促进社会依法自治
(五)加强网络治理,依法管理虚拟社会
B.15 2014年深圳市经济犯罪综合分析与对策
一 全市经济犯罪总体情况
(一)全市经济犯罪案件分类构成
(二)全市各区经济犯罪活动分布情况
二 经济犯罪活动的主要态势与特点
(一)主要态势表现
(二)呈现的主要特点
1.信用卡类诈骗位居经济犯罪活动榜首
2.合同诈骗案、非法经营案较多
3.侵权制假与售假案多涉及民生
4.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得到进一步遏制
5.侵财与涉众型案件呈现下降趋势
三 经济犯罪活动原因分析
(一)智能犯罪活动增加,导致信用卡类案件数量明显上升
1.克隆银行卡,增加诈骗犯罪
2.异地盗刷信用卡,逃避犯罪打击
3.跨境作案,内外勾结
(二)侵权制假犯罪,导致涉案价值明显上升
1.利用知名品牌,制造与销售假冒商品
2.搭建虚假网站,利用网络进行售假
3.多元化手段加剧,呈现组织化、规模化、跨区跨省经济犯罪
(三)合同诈骗犯罪,导致经济犯罪打击难度明显增加
1.通过互联网诈骗,使犯罪手段更具隐蔽性
2.以借款佯骗,使犯罪目的更具迷惑力
3.以返高利行骗,使犯罪噱头更具吸引力
(四)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增加,经济犯罪呈现专业化趋势
1.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手段更加专业化
2.“借壳开票”犯罪形式更加隐蔽
3.骗税犯罪跨区蔓延更为严重
(五)职务侵占案件导致打击经济犯罪更具挑战性
1.经济管理不规范,留下职务侵占隐患
2.管理层发案虽少,但涉案金额大
3.职务犯罪多样化,向不同领域和岗位渗透
(六)涉众型经济犯罪,导致打击经济犯罪面更为宽广
1.以高额利息诱骗民众
2.以理财产品为幌子吸引民众
3.以传销活动迷惑民众眼球
4.以新型犯罪手法骗取民众钱财
5.与境外犯罪势力勾结骗取钱财
四 2015年经济犯罪主要趋势与对策
(一)趋势研判
1.银行卡犯罪活动仍将呈高发态势
2.涉网经济犯罪占经济犯罪活动的比重将逐渐加大
3.部分领域的经济犯罪活动仍将高发
4.金融领域经济犯罪案件中涉众型案件将呈多发状态
(二)主要对策
1.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遏制突出经济犯罪活动
2.严厉打击金融犯罪,确保金融市场高效运行
3.严厉打击商贸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4.严厉打击涉众型犯罪,全力保障社会稳定
5.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全面管控能力
6.加强舆情研判,提高防范意识
B.16 深圳律师行业近十年发展情况分析
一 深圳律师行业近十年发展概况
二 深圳律师现状分析
(一)深圳律师类型分析
1.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
2.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
(二)深圳律师队伍发展现状
(三)深圳律师创收现状
(四)深圳律师收费标准情况
三 深圳律师事务所发展情况分析
(一)律师事务所基本制度建设
(二)深圳律师事务所规模分析
1.深圳律师事务所数量规模
2.深圳律师事务所在各区的分布情况
3.与北京、上海的横向比较情况
(三)深圳律师事务所市场环境分析
1.深圳市GDP增长分析
2.律师行业与国民经济发展呈正相关
(四)深圳律师事务所薪酬体系分析
1.深圳律师事务所薪酬体系现状
2.深圳律师事务所薪酬体系存在的问题
3.深圳律师事务所人员薪酬满意度情况
四 深圳市律师协会情况分析
(一)协会历史及成员
(二)协会组织架构
(三)深圳市律师协会在行业发展中的作用
1.职责概况
2.协会制度建设
3.实习机制与考核
4.业务创新与发展
5.职业培训
6.执业纪律与维权
五 深圳律师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与北京、上海相比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与珠三角相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律师行业内部竞争混乱
(四)律师事务所规模仍以中小型居多
(五)律师事务所主导能力偏弱
(六)年轻律师的生存与发展需要关注和扶持
(七)律师人才结构问题
六 深圳律师行业发展建议
(一)提高律师自身素质及优化执业环境
1.提升律师自身素质
2.引进与培养高端人才
3.推进京沪深律师的竞争与合作
(二)加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建设
1.建立良好的律师人才机制
2.制定并实施周密的财务制度
3.加强高级管理人才的运用
(三)提升律师行业自治及行业管理水平
结语
B.17 深圳市社会组织制度建设研究报告
一 深圳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概况
二 深圳社会组织领域法规政策制定情况
三 深圳社会组织主要制度创新内容
(一)逐步完成社会组织登记体制改革
(二)创新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体系
1.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2.构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逐步构建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
3.探索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制度
(三)探索各种支持培育社会组织的机制
1.探索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机制
2.发展各类支持性组织
3.搭建社会组织税务服务平台
4.畅通政府与社会组织的沟通平台
(四)形成较为系统的新型行业协会管理制度
四 问题与建议
(一)深圳市社会组织制度建设的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于改革实践
2.缺乏能够统领社会组织领域各方面的基本法
3.总体上看,立法的效力层次较低
4.政策有效期短,不足以形成稳定的政策支持
(二)完善深圳市社会组织制度建设的建议
BⅥ 附录
B.18 2014年深圳法治大事记
1.深圳法院先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2.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新模式
3.深圳检察机关查办海关及消防系统贪腐窝案
4.《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实施与监督
5.深圳报业集团组织媒体大讨论化解“扶不扶之惑”
6.市公安局开展“法治通城”专项治理
7.南山区人民法院建“网上法庭”
8.宝安检察机关提起首宗环境污染公益诉讼
9.深圳大市场监管格局升级
10.前海建成全国首个域外法律查明平台
11.前海法庭率先全国试行港籍调解员制度和港籍陪审员制度
12.深圳快播公司侵权被处2.6亿元巨额罚款
13.深圳市民“陪审团”参与“民断是非”公益普法活动
14.全国首个商事主体行政审批权责清单和后续监管办法出台
15.深圳出台全国第一部关于人大主导立法的专门文件
16.罗湖法院强制执行自然人乱扔垃圾拒罚案件
17.深圳市委出台加快一流法治城市建设“1+6”文件
18.《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出台
19.中国首家深港联营律师事务所落户前海
20.深圳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获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
21.深圳司法机关启动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
22.法治城市高峰论坛“把脉”一流法治城市建设
23.商事登记开启“四证合一”全流程网上登记新模式
24.前海多举措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
25.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落户深圳
26.人权司法保障落实到刑事被告人出庭受审的着装
27.深圳市政府清理行政职权编制权责清单
28.深圳检察机关率先全国启动改革
29.深圳实施小汽车增量调控
B.19 2014年深圳新法规规章
一 2014年深圳新制定或修改的法规
1.《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
2.《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3.《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
4.《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
5.《深圳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
6.《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7.《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
二 2014年深圳新制定或修改的政府规章
1.《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
2.《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3.《深圳市亚硝酸盐监督管理若干规定》
4.《深圳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
5.《深圳市豆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若干规定》
6.《深圳市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管理办法》
7.《深圳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办法》
8.《深圳市发展快递业管理规定》
9.《〈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实施细则》
10.《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
11.《深圳市海上休闲船舶运营安全管理办法》
12.《深圳公证处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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