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研究与行动图书
COMBATING VIOLENCE AGAINST WOMEN IN CHINA:Research and Action
[内容简介] 2009年11月,社会性别平等项目在“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10周年之际,举办了“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和男性参与”全国研讨会,以全面检视“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10年来,中国在反对针对妇女暴力方面的进展、成就和面临的挑战,深入探讨拓展和深化中国的反暴力运动之路。 本书即是以这次全国研讨会的论文为基础,经精心挑选编纂而成。本书的出版将对当前拓展和深化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有所助益,也有利于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国际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运动提供具有中国特色的经验与借鉴。
前言
致辞
理论研究篇
家庭暴力法律防治理念之发展进路
一 家庭暴力违背了社会正义的基本理念
二 禁止家庭暴力是社会正义理念在家庭关系中的拓展
(一)对家庭成员主体性的确认
(二)禁止对妇女的家庭暴力是社会正义的全面体现
三 禁止家庭暴力是国家责任
制定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理念与体系建构
一 制定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理念
(一)对家庭暴力“零忍耐”
(二)受害人本位
(三)国家责任
(四)人权观念与社会性别视角
二 制定反家庭暴力法的体系建构
(一)关于法律的名称
(二)关于总则部分
1.立法目的
2.基本原则
3.适用范围
(三)关于预防措施
(四)关于救助措施
(五)人身安全保护措施
(六)关于法律责任
对中国反家庭暴力机制的再思考
一 中国反家庭暴力机制的现状
(一)中国反家庭暴力的相关规定
1.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2.中国地方性法规、相关规定
(二)中国反家庭暴力的相关机构及制度
1.司法机构及特邀陪审员制度
2.公安机构及快速出警制度和家庭暴力工作情况统计制度
3.妇联组织及庇护制度
二 中国反家庭暴力机制的现有缺陷
(一)中国反家庭暴力相关规定的现有缺陷
1.中国法律相关规定的现有缺陷
2.中国地方性法规相关规定的现有缺陷
(二)中国反家庭暴力的相关机构及制度的现有缺陷
1.司法机构及特邀陪审员制度的现有缺陷
2.公安机构快速出警制度和家庭暴力工作情况统计制度的现有缺陷
3.庇护制度的现有缺陷
三 中国反家庭暴力机制的完善
(一)中国反家庭暴力相关规定的完善
1.中国法律相关规定的完善
2.中国地方性法规相关规定的完善
(二)中国反家庭暴力相关机构及制度的完善
1.司法机构及特邀陪审员制度的完善
2.公安机构快速出警制度和家庭暴力工作情况统计制度的完善
3.庇护制度的完善
针对妇女的暴力:一种基于性别的恐怖主义
一 恐怖主义涉及暴力使用或暴力威胁
二 恐怖主义分子行为具有政治目的
三 恐怖主义的受害者具有象征性价值
四 恐怖主义希望引起公众注意
五 恐怖主义的破坏性具有不可预测性
结论
“家庭暴力”在中国的“社会问题化”
一 研究背景和问题的提出
二 中国传统社会中殴妻现象合法性的确立
(一)家庭为本的父权等级制社会结构
(二)家庭内部:“打老婆”——父权制社会结构的再生产
(三)“家”“国”之间:干预的非正当——“家事”和“国事”的等级性
三 西方现代社会中殴妻现象合法性的丧失
(一)个人为本的现代西方民主制社会结构
(二)家庭内部:亲密关系的变革和殴妻现象的“社会问题化”
(三)公私之间:“公共暴力”对“家庭暴力”的干预
四 总结和反思
婚内强奸的概念界定及构成特征
一 婚内强奸概念的界定
二 婚内强奸的构成特征
(一)婚内强奸的主体特征
(二)婚内强奸的客体特征
(三)婚内强奸的主观特征
(四)婚内强奸的客观特征
1.违背妻子的性意志
2.丈夫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妻子发生性行为
(1)婚内强奸的手段行为
(2)婚内强奸中的强制性行为
婚内针对女性性侵害的法律应对
一 婚内性侵害的特征和表现形式
(一)婚内性侵害的特征
(二)婚内性侵害的表现形式
1.性暴力
2.性虐待
3.性损害
二 产生婚内性侵害的主要关联因素
(一)传统思想观念与性侵害相关联
(二)性行为规范和性道德的教育缺失
(三)对婚内性侵害行为应承担何种责任缺乏明确的规定
三 婚内针对女性的性侵害行为应被纳入法律的规制之中
(一)婚内性侵害行为的刑事责任
1.婚内性侵害行为的罪名确定
2.对婚内性侵害行为罪与非罪的判定
3.公诉与自诉的选择
(二)对遭受婚内性侵害受害人的民事救济
论丈夫对妻子的性暴力
一 丈夫对妻子的性暴力的界定
二 丈夫对妻子的性暴力与刑法中的强奸罪
三 关于丈夫对妻子性暴力行为定罪的分析
家庭暴力背景下女性犯罪宽宥论
一 中国司法实践中对家庭暴力下女性犯罪的刑事责任认定
二 国外处理家庭暴力下女性犯罪的理论及实践
(一)英美法系的“受虐妇女综合症”理论
(二)大陆法系的“期待可能性”理论
(三)在正当防卫制度中增加“具有特定情节的防卫过当”
三 对家庭暴力下女性犯罪从宽处罚的正当性分析
(一)对家庭暴力下的女性犯罪从宽处罚,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
(二)对受虐女性犯罪从宽处罚,符合刑法的谦抑性和经济性要求
(三)对家庭暴力下女性犯罪从宽处罚,有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
(四)对家庭暴力下女性犯罪从宽处罚,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应有之义
四 实现家庭暴力背景下女性犯罪轻刑化的法律途径
(一)可以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专门的司法解释
(二)在准刑事司法解释中加以规定
家庭暴力下受暴女性犯罪的量刑与执行途径
一 “受虐妇女综合症”作为“正当防卫”成立的突破要件
二 被害人过错:家庭暴力下受暴女性犯罪量刑的从轻情节
三 期待可能性:衡量受暴女性犯罪刑事责任的新思路
四 社区矫正:受暴女性犯罪刑罚执行的新途径
“人身保护令”之意义、瑕疵及完善建议
一 “人身保护令”之意义
1.利用法律手段干预家庭生活,是对“家暴”受害者司法救济的有益尝试
2.裁定内容的设计从现实危险到潜在威胁,周密全面,可避免受害人受到新的伤害
3.人身保护裁定制度的创立和执行为保护妇女儿童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 “人身保护令”之作用
三 “人身保护令”设计之瑕疵
1.“人身保护令”适用范围设计过窄,与需要采取司法救济措施的人群不成比例
2.在“人身保护令”实施中,执法主体分散,责任分担不明
3.对家暴实施者的惩治措施过少,惩罚力度不足,违法成本过低
四 “人身保护令”执行之障碍
1.“人身保护令”执行主体难以承受任务之重
2.“人身保护令”的约束力和防治家暴的需求不相适应
3.“人身保护令”执行的现实窘境
4.社会对家暴存在认识误区
五 完善“人身保护令”的建议
1.扩大“人身保护令”的适用范围
2.成立防治家庭暴力工作网络
3.立法授权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于家庭暴力案件具有管辖权、裁决权、执行权
4.对家庭暴力的概念内涵予以立法意义上的规范
家庭暴力与婚内赔偿
一 有关法律规定的关系
二 相关司法解释的理解
三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对农村家庭暴力的实证研究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研究对象的基本情况
三 农村家庭暴力情况
1.“家庭暴力”行为界定
2.研究方法与统计结果
(1)实验组、控制组、成人常模SCL-90评定比较
(2)实验组、控制组SSRE各项目、3个维度、家人支持评定比较
(3)实验组SCL-90总分与SSRS总分、3个维度相关分析
四 农村家庭暴力发生成因的社会性别分析
1.传统观念与社会分工的禁锢
2.文化程度与经济地位的悬殊
3.冲突解决方面的性别差异
4.摆脱暴力与渴望被爱的矛盾
5.社会支持总水平的低下
五 防治农村家庭暴力的对策建议
(一)法律制度的构建
1.推进地方反家庭暴力立法
2.引入民事保护令制度
(二)社会合力系统的构建
1.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2.进行社会性别培训
3.建立农村心理咨询机构
结束语
对施暴者进行教育的心理学基础
一 为什么要对施暴者进行教育
二 施暴者为什么会施暴
三 对施暴者进行心理教育的可能性
行动干预篇
发挥优势 履行职能 积极推进反对家庭暴力工作
一 加强源头参与,推动完善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和政策体系
1.积极参与法律的制定和修改
2.积极促进国家有关政策的出台
二 加强宣传倡导,推动形成全社会反对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
1.大力开展普法宣传
2.创新基层活动载体
3.坚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
三 加强多部门合作,建立反对家庭暴力工作的协调机制
1.牵头成立了多部门合作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协调议事机构
2.推动部门间合作出台反对家庭暴力措施
四 加强妇联维权服务,建立反对家庭暴力的社会支持网络
五 积极利用国际、国内项目资源,推动反对家庭暴力专项工作
妇联组织在反对家庭暴力中的作用
一 旗帜鲜明的宣传倡导作用
1.宣传形式丰富多彩,喜闻乐见
2.宣传内容深入浅出,因材施教
二 名副其实的协调联动作用
1.协调公安部门建立“反家暴110”
2.协调法院建立“反家暴合议庭”
3.与司法部门联手建立妇女法律服务(援助)机构
4.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家庭暴力伤情(致伤)鉴定中心
5.建立家庭暴力庇护所
6.开展“零家庭暴力社区”创建活动
7.开展医疗干预家庭暴力试点工作
8.建立妇女维权解困资金
9.开展“阳光行动”
10.推动“以暴制暴”女服刑人员减刑假释工作的开展
三 强劲有力的个案干预作用
四 锲而不舍的立法推动作用
1.家庭暴力的界定比较宽泛
2.突出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3.突出了对受害人的人权保障问题
4.强调了政府对受害人的救助责任
5.努力解决家庭暴力案件举证难的问题
五 忠于职守的执法监督作用
推动反对家庭暴力的社会性别主流化进程
一 社会性别理念与网络同生共存
(一)社会性别与社会性别主流化
(二)家庭暴力与社会性别主流化
(三)社会性别与反家暴网络的建立、发展
二 警察干预家暴与社会性别主流化
(一)对试点地区公安干警进行社会性别主流化研讨、培训(2001~2006年)
(二)开展公安干警中的培训培训者工作(TOT培训)(2007~2009年)
(三)将社会性别培训纳入警察职业培训课程体系(2009年至今)
三 挑战和展望
(一)挑战
(二)展望
论家庭暴力之刑事司法干预
一 本文对于“家庭”含义的取舍
二 刑事司法干预家庭暴力的价值
三 对妇女家庭暴力刑事司法干预的路径
(一)强化公安机关对家庭暴力的刑事司法控制
(二)建立家庭暴力刑事案件公诉与自诉相协调的制度
(三)完善家庭暴力的刑事立法
(四)确立宽严相济的家庭暴力犯罪的惩罚体系
(五)对反抗家庭暴力的涉案妇女的轻刑化思路
家庭暴力危险的阻却
一 破冰之旅:家庭暴力催生“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二 危险阻却:“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概念及功能
(一)“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概念
(二)“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功能
1.威慑功能:使其不敢犯
2.缓冲功能:使其不能犯
3.渠道功能:国家干预
4.平衡功能:抑强扶弱
三 实践探微:解析“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试运行中遇到的问题
(一)反映情况的多,申请保护的少
(二)保护期限引发广泛争议
(三)谁来保护“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四)裁定效力缺乏立法支持
四 程序构建:人身安全保护程序的制度设计
(一)申请程序:尊重受害人的自主权
(二)保护范围:合理划定公权力干预的边界
(三)审理程序:坚持快捷审理,兼顾公平公正
(四)证据规则:一定情况下举证责任转移
(五)有效期限:合理界定
(六)执行保障:多机构联动合作
结语
家庭暴力施暴者的行为分析与警察干预策略
一 对家庭暴力施暴者实施暴力的社会原因分析
(一)受家长制文化的丈夫惩戒权的影响
1.在英美国家,“拇指法则”赋予了丈夫及家长惩戒权
2.中国古代社会文化对丈夫及家长惩戒权的认可
(二)社会与家庭中的权力结构以及不平等关系使暴力成为可能
(三)在社会化过程中男性暴力行为的学习与养成使施暴行为正常化
二 社会交换与社会控制理论对警察处理家庭暴力的建议
(一)对家庭暴力施暴者的惩处与打击策略
(二)对家庭暴力施暴者的预防、教育和矫治策略
1.行为前预防:构筑家庭暴力防线
2.教育与矫治:建设性帮教施暴者
在社区中赋权妇女
一 “半边天家园”产生背景及理论基础
(一)“半边天家园”产生背景
1.家庭暴力问题不容乐观
2.社会变革使社区成为家庭问题的聚集地
3.社区拥有行政、非政府组织、专业服务机构、志愿者等各种支持性资源
(二)理论基础
1.社会支持理论
2.赋权理论
3.社会性别理论
二 “半边天家园”的工作模式
三 “半边天家园”的行动内容
(一)参与式培训
(二)法律帮助
(三)心理疏导
(四)小组工作
(五)社区倡导性活动
四 “半边天家园”的主要成效
(一)一个创建
(二)两个转变
(三)三个延伸
(四)四个提高
(五)八个载体
五 启示
(一)妇联组织在反家暴工作中大有可为
(二)社工介入是反家暴的发展趋势
(三)反家暴工作必须与和谐社区建设紧密结合
婚姻暴力的城市社区干预个案研究
一 文献回顾
二 婚姻暴力的社区干预研究
(一)社区介入婚姻暴力的必要性分析
1.社区文化、社区意识对个人越轨行为具有的制约作用
2.“单位”功能的衰落赋予了社区干预婚姻暴力的重要职责
3.发生婚姻暴力事件后,受害者在很大程度上依赖熟悉社会、熟悉人群
(二)婚姻暴力的社区干预现状
(三)关于右安门街道社区干预婚姻暴力的分析
1.街道社区概况
2.参与干预婚姻暴力的主要机构和组织
(1)政府机构牵头形成的多机构网络
(2)社区志愿者组织
3.婚姻暴力的主要干预方式
(1)宏观层面的预防
(2)微观层面的干预
4.右安门社区婚姻暴力干预的特点和启示
三 婚姻暴力的城市社区干预模式构思
(一)建立反对婚姻暴力的社区支持网络
(二)营造干预婚姻暴力的社区文化
(三)提升社区工作者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技巧
农村中针对妇女家庭暴力的特点、影响因素及社区干预建议
一 导言
二 农村中针对妇女家庭暴力的特点
(一)行为发生的半隐蔽性
(二)法律介入的半真空性
三 农村中针对妇女家庭暴力的影响因素
(一)针对妇女家庭暴力中的农村男性
1.对家庭经济的责任形成了社会对男性的压力
2.重男轻女的观念符合男性对家族的责任
3.流氓地痞家庭中的妇女更容易受到暴力侵害
(二)针对妇女家庭暴力中的农村妇女
1.生活地域从夫居一定程度上切断了妇女的退路
2.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剥夺了妇女反抗家庭暴力的经济基础
3.外界支持的缺乏常使妇女产生无助感
(三)针对妇女家庭暴力中的农村婚姻形式
1.媒妁之言的结合方式为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埋下了隐患
2.早婚容易造成家庭矛盾,进而产生家庭暴力
四 农村中针对妇女家庭暴力的社区干预建议
(一)内外结合,观念优先
(二)传统方式与现代方式相结合
(三)加强专业的社区干预
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医疗干预:实践价值与路径探索
一 对妇女暴力的由来、定义及内容
(一)对妇女暴力的定义
(二)对妇女暴力的表现
1.家庭中的暴力
2.性侵犯及性骚扰
3.拐卖妇女及女童
4.溺杀女婴及产前性别选择
二 医疗干预在反对针对妇女暴力行动中的作用
(一)反对针对妇女暴力医疗干预的意义
(二)医疗机构在反对对妇女暴力中的位置与作用
三 具有重要意义与价值的实践
(一)医疗干预的首次实践——铁营医院试点项目启动
(二)铁营医院推动医疗干预的主要做法
1.全员滚动式培训
2.建立医院内部救助机制与工作原则
3.编写医疗干预教材及指导手册
4.定期对临床救助案例、经验进行交流研讨
5.应用多种宣传手段,宣传医疗干预理念
6.建立医院与社区/社会的合作网络,共同干预对妇女的暴力
(三)实践中提炼出的医疗干预原则
四 医疗干预的实践价值
(一)显示医疗干预的可行性与紧迫性
1.可行性
2.紧迫性
(二)铁营医院医疗干预的经验
1.进取、开放、富于创新精神的领导层
2.具有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具有人文情怀的医务工作骨干队伍
3.良好的外部支持系统
4.项目及工作小组全情投入
(三)促进医务工作者人格的提升与成长
五 思考与展望
(一)铁营医疗干预项目的困难与挑战
1.项目工作与医院常规工作的关系
2.人员流动与持续性培训的关系
3.医疗干预的制度性保护问题
4.医疗干预及救助的专门经费
(二)医疗干预可拓展路径的思考
1.制度性政策近期出台可能吗
2.可以继续探索和推进的工作
针对妇女家庭暴力的心理救助
一 家庭暴力存在的现状
二 施暴者和受虐者的心理特质分析
(一)家庭暴力成因的两种心理学分析
1.施受双方病理模式论
2.心理学理论模式
(二)家庭暴力中的施暴者和受虐者的特质分析
1.对家庭暴力中施虐者——男性特质的分析
(1)施虐者——男性特点的分析
(2)心理学对男性施暴过程及施暴后特征的分析
2.对家庭暴力中的受虐者——女性特质的分析
(三)家庭暴力下女性的特征
1.行为特征*
2.心理特征
三 心理救助的方法
(一)通过心理干预早期预防夫妻暴力的发生
(二)通过心理干预消除或减少已发生的夫妻暴力*
1.提供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有效防止家庭暴力
2.夫妻共同治疗
3.团体治疗或小组治疗
(三)家庭暴力心理干预的评定和随访
(四)建立系统的妇女心理健康服务机构*
1.情感支持小组
2.各类专门的女性会馆
(五)法律援助
反对家庭暴力中的妇女非政府组织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文献回顾
三 体制的催生:宁街道庇护所的形成
四 宁街道庇护所干预家庭暴力的过程与方法
(一)宁街道庇护所干预家庭暴力的过程
(二)宁街道庇护所干预家庭暴力的方法
1.做一个倾听者
2.全面动员
五 宁街道庇护所的困境
(一)隐私的家庭问题与熟人的社区
(二)无区隔的家庭暴力与区隔性的庇护
(三)专业的服务需求与非专业的工作人员
六 结论与建议
家庭暴力的社会工作干预模式探讨
一 上海市家庭暴力调查
二 受害者的生理、心理状况
1.家庭暴力对受虐妇女的身体影响
2.家庭暴力对受虐妇女的心理影响
3.社会工作干预的意义
三 社会工作干预模式探索
1.社区层面
2.团体层面
3.个人层面
家庭暴力干预手记:来自一线工作的思考
一 受虐妇女的困境
(一)简妮的故事:离开暴力的心理困境
(二)娟子的离婚路——离开暴力的法律困境
二 未来干预策略的有效性探索
(一)回顾过去的干预成果
(二)未来干预的设想
1.心理干预
(1)施暴者干预
(2)受暴妇女的干预
(3)受暴儿童的干预
2.法律完善
三 反家暴干预需要的条件
(一)观念的转变
(二)全国性的干预系统
反对针对妇女多种形式的暴力与男性参与篇
对中国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现况与问题的思考
一 中国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主要进展与现况
(一)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法律政策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公众反对家庭暴力的认识不断提升
(三)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研究逐步深入
1.有关家庭暴力的理论研究
2.定量与定性的实证调查
3.法律政策的研究与推动
(四)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干预模式不断创新
二 中国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主要问题与挑战
(一)反对家庭暴力领域存在的不足与挑战
(二)对针对妇女的其他暴力形式研究干预不够
1.在私人和家庭领域,针对农村老年妇女的暴力亟需干预
2.在公共生活领域,针对女性的性骚扰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3.流动妇女和留守妇女遭受性侵害的案件有所上升
4.因外出谋生而被拐卖/骗的妇女儿童还将继续增多
5.剥夺女性生存权的产前性别选择尚未杜绝
三 战略选择和未来努力方向
中国近十几年来拐卖妇女儿童现象的特征与变化趋势
一 近十几年来被拐卖妇女儿童现象特征
(一)婚迁流入妇女
(二)性服务妇女
(三)非法/非正常收养儿童
(四)女性廉价劳动力
二 未来十年内拐卖妇女儿童现象变化的趋势
工作中的性骚扰
一 女性态度的作用和影响女性态度的因素
二 单位/组织的态度和公平性分析
三 正式和非正式的公共舆论分析
四 性骚扰的后果及特征
五 结论与思考
(一)影响性骚扰行为的结构
(二)受害者的社会援助和救济渠道缺乏
(三)单位制度的迫切性
(四)需要性别文化的矫正工作
姻亲冲突与亲密伴侣暴力的关系研究
一 亲密伴侣暴力的流行率与风险因素
(一)亲密伴侣暴力的流行率
(二)亲密伴侣暴力的风险因素
二 姻亲冲突的流行率与风险因素
(一)姻亲冲突的流行率
(二)姻亲冲突的风险因素
三 个案分析
四 讨论
技术与权力的暴力合谋
一 女性身体的历史——受压制的历史
二 社会性别制度所建构的审美取向——男权文化的软暴力
三 技术文明是权力的具体实施者——技术暴力
四 媒体——权力与技术的合谋者
结语
网络文化与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
一 网络文化与暴力: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重要视角
二 网络制暴与治暴: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现实境况
三 网络的文化使命: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网络诉求
关于针对妇女语言暴力的调查与分析
一 相关概念厘定
(一)语言暴力的定义
(二)显性语言暴力与隐性语言暴力
二 调查的实施
三 现状分析
(一)对语言暴力认识的浅析
1.对针对妇女的语言暴力认识模糊
2.针对妇女的语言暴力现象普遍存在
(二)针对妇女的语言暴力的基本情况
1.处于社会弱势地位的妇女更易遭受语言暴力的伤害
2.不同职业的女性遭遇语言暴力的内容不尽相同
3.家庭中的语言暴力
(1)家庭中男性绝对权威的体现
(2)“冷战”现象频繁
4.针对妇女的语言暴力具有直接性和间接性
5.针对妇女的语言暴力具有循环反复性
四 原因剖析
(一)社会历史原因
(二)社会现实原因
(三)存在原因
1.传播途径
2.法制不完善
五 语言暴力对女性的危害
六 解决针对妇女语言暴力问题的对策
(一)提高对语言暴力问题的认识
(二)用沟通与理解抵制语言暴力
(三)用法律抵制语言暴力,捍卫正当权益
(四)加强法制建设
结语
促进男性参与反对性别暴力的研究与行动
一 中国语境下的“男性参与反对性别暴力”论述
(一)性别暴力
1.什么是性别暴力
2.为什么要定义性别暴力
3.在中国语境下,定义性别暴力需要关注的问题
4.关于“女性对男性的暴力”
(二)男性参与
1.男性参与的意义
2.男性参与的主体
3.男性参与的领域
4.男性参与的目标
5.男性参与的途径
6.促进男性参与的策略
二 中国大陆男性参与反对性别暴力的行动
(一)培训公检法司人员,促进改变观念和行为
(二)开展“白丝带”行动
(三)成立男性反对性别暴力行动小组
(四)推举著名男电影演员为反家暴公益形象大使
(五)首届十大“时代男性”评选*突出反对性别暴力
(六)对男性施暴者的辅导与矫治
三 促进男性参与反对性别暴力的经验与挑战
(一)男性参与反对性别暴力的经验
1.立法进步和机构规章制度完善是促进男性参与的机制保障
2.妇女组织和女性主义者是促进男性参与的推动力
3.社会性别培训是促进男性参与的重要手段
4.国际视角与本地实际结合是促进男性参与的策略
(二)促进男性参与反对性别暴力面临的挑战与根源
1.困难与挑战
2.根源
四 促进男性参与反对性别暴力的策略
(一)男性主体建构
(二)全面反对性别暴力及学科建设
(三)促进男性参与的方法和途径
1.倡导与教育
2.培训
(四)立场和方法的统一
1.非批评态度
2.妇女组织的策略
与男孩和男子合作,防止针对妇女的暴力(摘要)
迈向一个公平的世界
在“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和男性参与”全国研讨会闭幕式上的总结讲话
一 本次研讨会的主要特点
二 会议达成的主要共识
(一)积极推进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与完善,有效保障受暴妇女的权益
(二)努力开展综合性的干预与行动,不断提高为受暴妇女服务的水平
(三)进一步关注针对妇女的多种暴力形式,推进中国反对针对妇女暴力事业的创新发展
三 继续深化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研究与行动,为消除针对妇女的暴力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