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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与法律体系建构图书

Rule of Law and Construction of Legal System

SSAPID:101-6289-5859-20
ISBN:978-7-5097-0160-7
DOI:
ISSN:

[内容简介] 本书以实施法治国基本方略为视角,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目标,从法律体系的基本理论、中国法律体系的基本内容、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关系、国际条约与国内法等四个方面,深入探讨了构建中国法律体系的问题。

相关信息

丛书名:中国法治论坛
作 者: 李林
编 辑:胡鸿亮;刘骁军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年05月
语 种:中文
中图分类:E 军事

 编校说明

 总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

  一 我国法律的渊源体系

  二 我国法律的构成体系

   (一)法律格式

    1.标题

    2.序言

    3.目的条款

    4.法源条款

    5.定义和定义条款

    6.时间条款

    7.责任条款

    8.授权(委任)条款

    9.除外条款和但书条款

    10.最后条款

   (二)法律体例

  三 我国法律的规范体系

  四 我国法律的效力体系

   (一)法律效力的渊源

   (二)法律效力的位阶体系

    1.法律效力的常规位阶

    2.法律效力的特殊位阶

    3.法律效力的派生位阶

   (三)法律效力的适用体系

    1.法律的时间效力

    2.法律的空间效力

    3.法律的对人效力

  五 我国法律的部门分类体系

 依法治国与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一 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意义

  二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内涵及其构成

   (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概念及特征

   (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架模式

    1.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

    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

  三 我国在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方面的主要成就与存在问题

   (一)在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方面的主要成就

   (二)在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 努力建立科学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一)新时期立法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及应当注意的问题

   (二)目前急需制定或完善的法律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2.要重视基本法律的完善

 建构我国宪政立法体系策议

  一 宪政立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灵魂

  二 影响政治权利立法的思想认识障碍

   (一)怕“自由化”

   (二)怕“民营化”

   (三)怕影响稳定

   (四)怕不好管

   (五)怕削弱党的领导

  三 宪政立法体系的结构

  四 宪政立法的基本原则

   (一)公民基本权利神圣不可侵犯

    1.基本权利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其一不能无其二

    2.基本权利是不可转让、不可废弃的

    3.基本权利是其他权利的本原和基础

    4.基本权利具有稳定性、永久性,又是发展的

   (二)自由与限制统一,自由为主,限制旨在保障自由

   (三)公民权利为本,权力者要克制、宽容

 人权的体系与分类

  一 人权理论上的分类

  二 人权宣言的分类

  三 我国人权体系的完善

  四 从权利的视角思考法律体系

 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及前景展望

  一 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及经验教训*

   (一)新中国宪法的历史演进

   (二)新中国宪法历次变迁的经验总结

    1.宪法的频繁修改损害了宪法的权威

    2.宪法原则的不确定性严重影响了宪法内容的稳定性

    3.宪法实施缺少必要的监督机制导致宪法规定缺少法律约束力

    4.宪法作用的模糊不清、缺少宪法理论的支持降低了宪法在现实生活中的地位

  二 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特征及宪法实施状况的效益分析

   (一)现行宪法的基本特征*

    1.确立了四项基本原则

    2.肯定了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3.完善了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4.强调应当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5.健全了国家机构

    6.巩固了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

    7.进一步奉行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

   (二)现行宪法实施状况的效益分析

    1.依据宪法,我国的立法工作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2.根据宪法确立的原则,我们成功地实现了香港和澳门的回归

    3.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渐成社会共识

    4.一些重大的宪法关系理论问题需要加以研究和理顺

     (1)宪法与全国人大的关系问题

     (2)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系

     (3)国务院的授权立法与职权立法的关系

     (4)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制定权

     (5)宪法权利的特征及其法律保障问题

     (6)权力监督与权力制约的关系

    5.实施宪法的监督保障制度必须具体化、规范化

  三 面向二十一世纪中国宪政理论及其实践的发展方向

   (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质是“依宪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宪政国家”

   (二)抓住历史机遇,推动我国宪法学理论研究不断走向深入

   (三)以宪法为核心,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四)建立中国特色的宪法诉讼制度,早日实现宪法的司法化

 当前关于民法典编纂的三条思路

  一 所谓“松散式、邦联式”思路

   (一)如何看待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

   (二)如何看待中国历史上继受大陆法

   (三)如何看待中国的法律体系

   (四)如何看待法典编纂

  二 所谓理想主义思路

   (一)如何看待民法的调整对象

   (二)如何认识民法的本质

  三 所谓现实主义思路

   (一)这一思路的三个重点

    1.从中国的实际出发

    2.以德国式五编制和民法通则为编纂的基础

    3.适应本世纪以来社会生活的新发展,借鉴20世纪最新的立法经验

   (二)设计中国民法典的若干要点

    1.坚持民商合一

    2.五编制为基础

    3.人格权不设专编

    4.维持物权概念和有体物概念

    5.维持债权概念和债权总则

    6.关于亲属法

    7.维持继承权概念和继承法

    8.关于知识产权法

    9.关于国际私法

 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

  一 导言

   (一)中国在改革开放前对民事生活的调整

   (二)改革开放以来的民事立法

   (三)现行民事立法体系中属于物权法性质的法律法规

    1.民法通则

    2.民事特别法

    3.财产管理法

    4.行政法规

    5.行政规章

   (四)现行有关物权的法律法规的缺点

    1.因经济体制的原因发生的缺点

    2.因立法体制的原因发生的缺点

    3.因民法理论的原因发生的缺点

    4.因立法指导思想的原因发生的缺点

   (五)进一步的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要求制定物权法

   (六)民法起草工作小组的成立与物权法的起草

  二 坚持对合法财产的一体保护原则

   (一)放弃对某类所有制的财产特殊保护的提法

   (二)规定公有物和公用物制度,不规定国有企业财产权

   (三)严格限定公益目的,重构国家征收制度

   (四)区分委托物与脱离物,建立善意取得制度

   (五)借鉴各国经验,建立取得时效制度

  三 实行物权变动与原因行为的区分原则

   (一)关于物权行为的争论

   (二)确立物权变动与原因行为区分的原则

   (三)关于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

   (四)建立统一的、与行政管理脱钩的不动产登记制度

  四 从中国实际出发建构用益物权体系

   (一)关于用益物权的争论

   (二)总结国有土地出让的经验,建立基地使用权制度

   (三)总结农村改革的经验,实现农地使用关系的物权化

   (四)借鉴传统地役权概念,建立邻地利用权制度

   (五)整理传统习惯,规定典权制度

  五 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完善担保物权体系

   (一)关于担保物权的争论

   (二)完善抵押权制度,增设企业担保

   (三)完善质权制度,增设营业质权

   (四)借鉴“按揭担保(Mortgage)”,增设让与担保

  结语

 刑事诉讼法律体系的完善

  第一部分 诉讼权利状况描述

   一 刑事诉讼中的诉讼权利分类

    (一)刑事被告人和刑事被害人的权利

    (二)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

    (三)自主性权利和依附性权利

    (四)显性权利和隐性权利

    (五)普通权利和特殊权利

   二 我国刑事诉讼的人权保障历史发展

   三 现行刑事诉讼法对诉讼权利的规定

    (一)与人身和人格权利相关的诉讼权利

     1.不受非法羁押的权利

     2.不受非法伤害的权利

     3.与人格权相关的诉讼权利

    (二)辩护权

    (三)救济权

     1.上诉权

     2.申诉权

     3.控告权

    (四)接受公正审判的权利

   四 诉讼权利的特点

    (一)广泛性

    (二)某些权利规定的间接性

    (三)发展性

  第二部分 被告人主要诉讼权利的完善

   一 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一些重要的诉讼权利的规定

    (二)已经规定的辩护权不够充分

     1.调查权和知情权的有限性

     2.辩护权与公诉权抗衡能力的有限性

    (三)诉讼权利易受损害

   二 原因分析

    (一)法律规定的原因

    (二)客观原因

     1.辩护手段的有限性

     2.司法体制上的原因

     3.侦查机关的强有力地位和其侦查手段的有限性

    (三)主观原因

     1.立法中的主观原因

     2.司法中的主观原因

     3.辩护权主体的主观原因

   三 刑事被告人主要诉讼权利(辩护权等)的完善

    (一)明确规定先悉权

    (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三)确保辩护人与公诉人具有对等抗衡权利

    (四)确立一事不再理原则

  第三部分 刑事被告人的其他诉讼权利和被害人权利的完善

   一 被刑事追诉者不受非法刑事羁押的权利

    (一)设置人身保护令制度

    (二)设立超期羁押的救济程序

   二 被刑事追诉者获得保释的权利

   三 不被强迫自认有罪的权利

   四 被害人参加法庭审判的权利

   五 被害人在特殊情况下对公诉犯罪提起诉讼的权利

   六 被害人相对的抗诉权利

 中国民事诉讼法发展研究

  一 民事诉讼法的形成与发展

   (一)民事诉讼法的形成和发展阶段

    1.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民事诉讼法

    2.“一五”期间(1953~1957年)的民事诉讼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颁布

   (二)民事诉讼的主要原则

    1.便利群众诉讼,便利法院办案原则

    2.自愿、合法调解原则

    3.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4.辩论原则

    5.处分原则

    6.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三)民事诉讼的主要制度

    1.合议制

    2.公开审判制

    3.回避制

    4.两审终审制

  二 民事诉讼的改革

   (一)庭审方式改革

    1.举证责任制度的改革

    2.审判组织的改革

   (二)改善法院内部的管理机制

    1.建立事务法官与庭审法官相分离的新型的法庭运作方式*

    2.完善回避制度

  三 民事诉讼的主要问题

   (一)有些审判人员法律意识差,不严格依法办事

    1.违法使用传票

    2.违法送达判决书

    3.违法调解

    4.对不同的民事主体给予差别待遇

    5.搞地方保护主义

    6.在利益的驱使下,个别审判人员经过审判实践学会了钻法律的空子

    7.“为民做主”的意识淡薄

    8.审判方式的非正式化

   (二)诉讼欺诈问题

   (三)审判程序的约束力疲软

   (四)缺席判决制度的适用问题

   (五)司法鉴定问题

   (六)判决理由空洞

   (七)新闻舆论监督受到阻碍

   (八)民事检察监督问题

   (九)自由旁听问题

  四 完善民事诉讼法的对策建议

   (一)诉讼管辖制度的完善

   (二)必要的共同诉讼制度的完善

   (三)举证期限制度的完善

    1.民事诉讼法不可能就举证时限作出具体的统一规定

    2.解决举证时限问题的基本原则及应当注意的问题

    3.超期举证的后果

   (四)鉴定制度的完善

    1.实行法院鉴定权制度

    2.实行鉴定资格制度

    3.限定鉴定人的人数

    4.限定鉴定次数

   (五)诉权制度的完善

    1.起诉制度的完善

    2.缺席判决制度的完善

    3.限制撤诉原则

    4.禁止任意诉讼

    5.限制当事人的更换和追加

    6.建立责问权制度

    7.上诉制度的完善

    8.再审或申诉制度的完善

    9.回避制度的完善

    10.惩罚故意拖延诉讼的行为

   (六)既判力制度的完善

    1.判决的确定性

    2.增补既判力条款

    3.对我国刑法第313条作扩大解释

   (七)判决书制度的完善

   (八)解决纠纷的新机制——和解制度

   (九)法庭旁听制度的完善

    1.实行案件公开挂牌制度

    2.可以采用预售票制度或免费发放钢牌或木牌的方法

    3.法庭设置执行官,维持法庭秩序

    4.旁听者可以做笔记

    5.申诉规则

    6.将审判庭与办公室分区设置,以便于管理

    7.禁止庭审直播

   (十)法院笔录制度的完善

   (十一)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完善

 中国社会法发展研究

  一 社会法的概念、性质和特点

   (一)我国“社会法”概念的提出

   (二)关于“社会法”概念的各家论述

   (三)社会法的性质、特点和范围

    1.社会法是公、私法规范相交错的法域

    2.社会法律关系的主体

    3.社会法的基本原则

    4.社会法的范围

    5.社会法不是一个法律部门

    6.社会法的概念

   (四)社会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1.我国经济法形成和发展的经过和现状

    2.社会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3.我国的社会法和经济法是法律体系中并行的构成部分

  二 社会法出现的历史进程及其作用和前景

   (一)社会法出现的历史进程

   (二)社会法的作用

    1.社会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2.社会法是规范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力武器

    3.社会法是完善人权保障制度的重要手段

   (三)社会法的发展前景

    1.我国加入WTO必将推进社会立法的发展

    2.社会立法前景广阔

    3.社会立法方法应有较大改进

    4.社会法在法律体系中将占据重要地位

  三 劳动法

   (一)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和立法主旨

   (二)劳动法律体系的构建

   (三)劳动者的权利

    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休息休假的权利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8.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9.参加民主管理、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

   (四)劳动合同法的性质、特点分析

    1.劳动合同法与合同法的渊源关系

    2.劳动合同法与合同法的区别

    3.合同法的部分内容可为劳动合同法借鉴移用

   (五)劳动法制建设急需进一步完善

  四 社会保障法

   (一)社会保障法的概念和地位

   (二)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构建

   (三)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

    1.权利保障原则

    2.普遍性原则

    3.平等性原则

    4.基本生活保障与提高生活质量相结合的原则

   (四)关于社会保障立法指导思想的探讨

    1.社会保障立法必须恰当体现效率与公平的平衡关系

    2.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尤其是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在力度和速度上应力求适度,不可太猛太急太大,应充分考虑到群众的承受能力

    3.要强调国家在社会保障中的责任

    4.对原来国有企业离退下来的老职工,要采取特殊的有效政策来改善他们中许多人的窘困处境

    5.要重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为我所用

   (五)努力促进社会保障法学的发展

 关于军事法体系的几个问题

  一 关于军事法的地位问题

   1.有的学者认为,法律部门的划分,应该以法律调整的不同社会关系为标准

   2.有的学者强调军事法律规范只具有综合性,而不具有独立性,以此质疑军事法作为一个独立部门法存在的合理性

  二 军事法纳入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要性

   (一)有助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二)有助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三)有助于军事法学理论的繁荣与发展

  三 关于军事法体系的完善问题

   (一)应当研究确立军事法体系建构及其内容

   (二)应当明确军事法体系建构应当遵循的原则

   (三)必须注重军事法体系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协调发展

   (四)应当加强军事法体系的理论研究工作

 英国法律体系研究

  一 英国法律:一国三制

  二 变革之中的独特法律传统

  三 英国的法律渊源

   (一)成文法

   (二)法官造法

   (三)来自欧盟的法律

   (四)国际法

  四 英国法律的主要特点

   (一)判例是法律的主要渊源

   (二)法官和法学家对法律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三)在法律结构上不像西欧大陆各国那样遵循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有着严谨的民法部门和体系

   (四)受罗马法影响较小

  五 英国司法体制

   (一)不统一的司法系统

   (二)独特的陪审团制度

   (三)英国司法制度的特点

    1.司法独立

    2.无司法行政机关

    3.司法裁决的高质量

    4.英国法官的任命制

    5.法律职业

  六 英国法律改革的基本价值趋向

  七 值得关注的问题

   1.传统与未来之间的平衡

   2.一个国家四个地区三种法律制度

   3.加速融合的两大法系

   4.几项重要的法治原则

   5.法官的选拔、任用、培训和管理

   6.法律援助中的“机会均等”

   7.英国开创了以判例法为基础的法律传统

  八 欧洲人权公约对英国法律的影响

 德国法律体系研究

  一 概述

   (一)德国法的简要发展历史

   (二)公法与私法的区分是德国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

  二 宪法与国家法

   (一)德国基本法体系概述

   (二)基本权利

   (三)宪法基本原则

    1.共和国制

    2.民主制

    3.联邦制

    4.福利制

    5.法治国家原则

   (四)主要宪法机构

    1.联邦总统

    2.联邦国会

    3.联邦参议院

    4.联邦政府

    5.联邦宪法法院

   (五)主要国家法

  三 行政法

   (一)行政法的概念及行政行为

   (二)德国行政法的主要类型

  四 社会市场经济与宏观调控立法

   (一)社会市场经济的法律含义

   (二)规范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

    1.《反限制竞争法》(又名“卡特尔法”)

    2.《反不正当竞争法》(又名《竞争法》)

   (三)宏观调控的法律

   (四)社会立法、福利制立法

   (五)市场准入的法律

  五 德国民商法

   (一)德国民商法体系概述

   (二)德国民法典

    1.体系宏大,覆盖面广

    2.采纳科学,多有创新

    3.结构严谨,技术性强

    4.立足长远,讲究质量

   (三)德国商法

  六 德国劳动法

   (一)德国劳动法的基本体系

   (二)共决权法

   (三)德国劳动法的基本特征

    1.在民法之外制定大量独立的劳动法律法规

    2.设立独立的劳动法院,对劳动关系进行特别司法管辖

    3.建立“共决权”制度

    4.提倡“社会伙伴关系”

    5.工会的统一化和独立化

    6.建立完善的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制度

  七 德国刑法

   (一)德国刑法典

   (二)德国刑法附从法

 经济全球化与中国法治

  一

  二

  三

   (一)世界贸易组织法律规定的内容广泛且有很大的法律效力

   (二)世贸组织法律规定对成员方有极大的约束力

   (三)世贸组织总协定对于各成员方实施世贸组织法律规定了严格监督程序

   (四)世贸组织的管理和监督机制除及于成员方政府,还及于法人和自然人

   (五)世贸组织建立了一套特别的争端解决机制

  四

   (一)加强立法工作,在构筑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时注意与国际接轨,注意维护我国人民和企业的根本权益

   (二)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和执法透明度

   (三)推进司法改革,实现司法公正

   (四)进一步提高法学教育水平,在广大干部、专业人员和人民群众中普及法律知识

  五

   (一)关于履行国际条约的义务

   (二)维护国家主权

   (三)反对国际霸权

 GATT/WTO在欧共体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 国际协定在欧共体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欧共体缔结国际协定的权力

   (二)欧共体缔结国际协定的权限

   (三)欧共体缔结的国际协定对欧共体机构和成员国都具有约束力

   (四)国际协定构成欧共体法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五)混合协定的法律地位

  二 GATT/WTO在欧共体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欧共体在GATT/WTO中的成员资格

   (二)GATT/WTO在欧共体法律体系中的适用问题

   (三)GATT/WTO在欧共体法律体系中的直接效力问题

   (四)GATT/WTO在欧共体法律体系中的实施

 人权条约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作为中国法律体系组成部分的国际条约

  一 国际条约与国内法的关系:一元论与二元论之争

  二 国际条约与中国法律体系的关系

   (一)国际条约的批准是国家的一项立法活动

    1.国内法律的制定与国际条约的批准为同一国家立法机关依据其立法权所为

    2.待批准的条约议案与制定法律的议案经同样的审批程序

   (二)国际条约是中国法律的渊源之一

   (三)国际条约被直接纳入中国法律体系并成为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三 加入国际人权公约对中国法律体系建构的挑战

   (一)修改《宪法》

   (二)确定国际人权公约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地位

   (三)修改现行法律规定与国际人权公约不一致或相抵触之处

 21世纪中国立法的发展趋势

  一 立法民主化

   (一)立法目的的民主化

   (二)立法对权利的保障

   (三)立法对权力的规范

  二 立法公开化

  三 立法多元化

  四 立法专业化

  五 立法国际化

 依法治国与法律体系建构学术研讨会综述

  一 法律体系的基本理论问题

  二 我国法律体系的主要内容

  三 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的关系

  四 国际条约和国内法的关系

 Preface to China Forum on the Rule of Law

本书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视角,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目标,从法律体系的基本理论,中国法律体系的基本内容,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的关系,国际条约与国内法等四个方面,深入探讨了构建中国法法体系的问题,本书对于加强民主科学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简 介:本书是作者十多年来沿着制度—程序—机制的主线,在管理学、哲学(包括系统论)、政治学(包括公共管理、政党政治)、社会学和中国历史、中国现代转型史等多学科领域研究的结晶。

作者: 涂明君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7年01月

简 介:本书突出资料性,以翔实的数据和图表为依据,增强了权威性,书中注重历史经验的总结,力图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产生深远的影响。本书的观点归结为:经济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的选择,在于所选道路和模式是否有生命力,能否给人们带来经济实惠,从而为人们所接受并长期存在下去。实践证明,中国只能走社会主义道路,也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年09月

简 介:本书研究了欧洲区域两套并行不悖且携手共进的人权法律保护机制,即以《欧洲人权公约》为核心的欧洲人权法律保护机制及欧洲联盟人权法律保护机制,探析了欧洲人权法律保护机制形成、发展及演变的成因及其具有独创性和先进性的根源所在。欧洲人权法律保护机制有诸多独创之处,本书的出版有助于读者对这一机制形成全面而深刻的认识。

作者: 朱晓青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9年0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