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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论丛 2018年第1期(总第31期)图书

Economic Law Review

SSAPID:101-3879-6962-22
ISBN:978-7-5201-2376-1
DOI:
ISSN:

[内容简介] 《经济法论丛》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学术集刊,聚焦于经济法专业理论与实践前沿问题研究。本辑在“被遗忘和被忽略:经济法的中国问题”暨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经济法30人论坛”基础上邀请与会20余位在经济法学界卓有成效的专家专门撰文从各个角度开展深入研讨,以期能引导学界关注中国问题,竖立意识,形成经济法中国理论。

相关信息

丛书名:
作 者: 陈云良 王红霞
编 辑:佟英磊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8年04月
语 种:中文
中图分类:D9 法律

 经济法论丛

 特稿

  经济法研究中可能被忽略的中国问题

   一 背景与问题

   二 经济法总论方面值得关注的问题

   三 经济法子部门法领域值得关注的问题

   四 简短的结论

  经济法如何适应中国社会主要矛盾之变

   一 正确认识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

    (一)党的十九大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科学判断与准确表述

    (二)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变化而变化的

    (三)中国社会主要矛盾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矛盾

    (四)认识和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是制定法律的科学前提

   二 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经济法理念

    (一)以消费者为中心是经济法理念的核心要素

    (二)平衡协调是新发展理念在经济法理念中的体现

    (三)社会责任本位是经济法理念的强制性要素

   三 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经济法宗旨

    (一)满足消费者需要是党和国家工作根本宗旨在经济法中的体现

    (二)满足消费者需要是实现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与内在要求

    (三)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经济法宗旨通过经济法具体制度实现

   四 经济法平衡协调理论价值再认识

    (一)经济法破解社会主要矛盾之理论优势

    (二)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必须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三)经济法是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之法

    (四)平衡协调是经济法的本质属性

    (五)协调是经济法的调整方法或基本功能

   五 经济法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制度优势

    (一)发展规划法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独特作用

    (二)财税法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特殊功效

    (三)金融法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杠杆作用

    (四)竞争法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基础性作用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价格法直接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服务

 系列笔谈之一

  新时代中国特色经济法问题

  新时代中国经济法学的问题意识

   一 新时代中国经济法学的学术增长点

   二 发现经济法学术新增长点应重视八对问题

   三 回应新时代经济法问题应秉持的原则

  关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中的法律问题

  法的政策化与政策法治化

  中国特色国有公司治理模式及其实现

 系列笔谈之二

  经济法视域下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不能忽略的殊途同归:中国经济法的悖论与发展

   一 经济法学理论的科学性

   二 经济法学研究的现实性

   三 经济法学体系的完整性

  在竞争法框架内规范政府行为

   一 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逐步确立

   二 通过竞争政策(竞争法)规范政府行为

   三 经济法的功能释放和价值实现

  从转售价格维持规制反思经济学理论的法学意义

   一 转售价格维持规制问题引发的争议

   二 在合理原则下经济学理论产生的影响

   三 对于经济学理论运用于转售价格维持规制的反思

  经济法研究中技术解读与原理依托之融合

 系列笔谈之三

  经济法前沿问题探索

  略论经济法在风险社会中的适应

   一 从风险分配到风险控制:经济法的逻辑起点

   二 从风险控制到风险适应:经济法风险应对的逻辑拓展

   三 适应风险社会的经济法理念与制度更新

  经济规制法

   一 什么是经济规制法?

   二 研究经济规制法的重要意义

   三 经济规制法的主要内容

    (一)经济规制法的定义和范围

    (二)经济规制法的目标

    (三)经济规制法的内容构成

   四 经济规制法的法理

  共享经济规制的新路径

  部门法壁垒与规制性立法的结构问题

 系列笔谈之四

  中国经济法问题的研究方法

  经济法中国问题的发现路径

   一 中国独特问题的发现

    (一)法条、司法解释与案例展示的冲突

     1.以个体工商户为例

     2.冲突背后的理论困惑

    (二)其他发现路径

   二 中国方案的研究

    (一)以个体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冲突与协调为例

    (二)以惩罚性赔偿为例

   三 结语

  寻找经济法研究的真问题

   一 所谓问题是不是经济法的问题?

   二 所谓经济法问题是不是中国特有的问题?

   三 问题能否进入规范?如何进入规范?

  重识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

   一 经济法的制定法趋于完备

   二 超越制定法的可能及其限度

   三 游刃于法的创制与解释间

  经济宪法在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中的导入

   一 为什么在经济法学研究中要提出经济宪法问题

   二 经济宪法的表达范式

   三 中国经济宪法中值得关注的领域

   四 对中国经济宪法的基本评价

  经济法之于知识产权的作为与底线

   一 金融法与知识产权

   二 财税法与知识产权

   三 竞争法与知识产权

 宏观调控法专题

  欧盟国家补贴决定中之附款研究

   一 绪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欧盟国家补贴制度概述

    (三)行政处分附款基本概念及其运用

   二 欧盟国家补贴实务运用附款之情况及其争议

    (一)执委会相关决议整理与分析

     1.德根多夫原则

     2.报告义务与证明义务

     3.以补贴目标作为附款

     4.设定最高限额之国家补贴

     5.以附款作为调节经济秩序之手段

     6.履行市场开放义务与民营化义务

    (二)欧盟各级法院相关判决整理与分析

     1.德根多夫原则

     2.普通法院于瑞安航空案所持之见解

     3.普通法院对以国家补贴协助航空业所持之见解

     4.欧盟法院其他重要判决见解

   三 欧盟国家补贴实务运用附款争议之原因与解决方法

    (一)《程序规则》中有关条件之规定

    (二)《程序规则》中有关负担之规定

     1.不同语言版本用词之比较

     2.《程序规则》不区分条件与负担之差异性

     3.欧盟执委会决议书未区别条件与负担

   四 欧盟国家补贴决定运用其他附款形式之情况

    (一)以期限作为附款形式

    (二)以废止保留作为附款形式

    (三)以变动或调整保留作为附款形式

    (四)以承诺作为附款形式

    (五)纯粹之内容限制

   五 结论

  经济法原理在金融法领域中的应用举隅

   一 经济法原理:经济法总论的规则化

   二 经济法的差异性原理是经济法的基本原理之一

   三 经济法的差异性原理能解决当前我国金融法的若干难点问题

    (一)科技金融的市场准入

    (二)多层次资本市场与新三板市场制度改革

   四 结语

  论发展规划法中的实施机制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发展规划与发展规划法

    (一)发展规划

    (二)发展规划法及其中的实施机制

   三 实施机制的设计原理与制度构造

    (一)机制设计理论的引入

    (二)发展规划法中实施机制的制度构造

   四 实施机制的中国经验与制度改进

    (一)中国经验:现状与困境

     1.具体的发展规划文本

     2.已有的发展规划法制成果

     3.现实运行中的制度实践

     4.小结

    (二)破解困局的制度改进——兼议“发展规划法”的制定

   五 结论

  美国联邦所得税体系中的收入实现原则研究

   一 收入实现原则的发展与演进

    (一)收入实现原则的引入:制定法的折中与妥协

    (二)收入实现原则的明确:判例法的解释与适用

    (三)收入实现原则的发展:税法学界的质疑与争议

   二 收入实现原则的具体适用

    (一)收入实现原则适用的逻辑起点:确定计税基础

    (二)收入实现原则适用的基本条件:收入已实现

    (三)收入实现原则的适用除外规则

   三 收入实现原则的借鉴及启示

    (一)我国所得税法对纳税人“应税所得”的界定

    (二)我国所得税法引入“收入实现原则”的可行性分析

    (三)我国所得税法引入“收入实现原则”应注意的问题

 市场规制法专题

  知识流变与方法转型:中国公司法研究四十年(1978~2017)

   一 阶段划分的理据与研究对象的选取

   二 第一阶段(1978~1993):以价值分析为主要范式的立法论时期

   三 第二阶段(1994~2005):以逻辑推演为主要范式的修法论时期

   四 第三阶段(2006~2017):教义与事实并重的解释论时期

   五 结语

  个人信用信息提供的法律规制研究

   一 我国个人信用信息提供法律制度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我国征信立法中对信息提供者的规定

    (二)对涉及个人信用信息提供的相关司法判决的数据分析

    (三)我国个人信用信息提供法律制度中存在的不足

     1.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缺乏保障

     2.信息提供者与征信机构之间权责不明

     3.信息提供者的法律责任缺失

     4.针对信息提供者的行政监管措施不力

   二 强化个人信用信息提供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及重要性

    (一)征信系统良性运行的内在要求

    (二)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的客观需要

    (三)金融市场效率提升的有效途径

    (四)信息技术革新应对的必要手段

   三 美国个人信用信息提供法律制度分析

    (一)美国信息提供者法律规制的历史沿革及立法规定

    (二)美国有关信息提供者义务的司法判决及行政监管

    (三)美国信息提供者规则的特点及正当性基础

   四 完善我国个人信用信息提供法律规制的路径与方案

    (一)明确准确性义务和重新调查义务

    (二)摒弃不良信息事前告知义务

    (三)增加规定信息提供者的法律责任

    (四)强化对信息提供者的行政监管

    (五)优化信息提供者侵权的诉讼程序

  我国自贸区准入前国民待遇与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研究

   一 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基本理论

    (一)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基本概念

    (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发展渊源

    (三)我国自贸区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法制的价值阐释

   二 我国自贸区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述评

    (一)我国自贸区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立法现状

    (二)我国自贸区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立法模式逻辑不周延

     2.负面清单内容的合理性存疑

     3.统一的负面清单立法模式忽视了自贸区创新试点的区域特色

     4.准入前国民待遇立法未引入竞争中立原则

     5.负面清单的确定性和透明度水平不理想

     6.因准入前国民待遇产生的争议缺乏有效的国际投资争议仲裁保护

    (三)我国自贸区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优化逻辑

   三 我国自贸区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法律制度完善建议

    (一)制定全国统一的“中国自由贸易区促进法”

    (二)建立负面清单的评估和修正机制

    (三)进一步缩减负面清单的内容

    (四)进一步提高负面清单的确定性和透明度

    (五)鼓励各自贸区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创新

    (六)引入竞争中立原则

    (七)建立自贸区投资者-东道国政府争端解决机制

   四 结语

 互联网法治专题

  “被遗忘权”的司法确立

   引言

   一 谷歌数据隐私案的诉讼过程及其主要法律争议

    (一)案件的诉讼过程

    (二)案件的主要法律争议

    (三)案件主要法律争议的裁决

   二 谷歌数据隐私案的主要法律问题及解释

    (一)《欧盟数据保护指令》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条款

    (二)西班牙国内法的适用

    (三)《欧盟数据保护指令》新的法律解释

    (四)欧洲法院解释法律的基本立场

   三 谷歌数据隐私案中“被遗忘权”及其新进展

    (一)网络空间“被遗忘权”评析

    (二)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条款

   结论

  论共享单车押金之性质及其法律规制

   一 共享单车的法律关系构造及其押金问题

   二 共享单车押金之性质及其特殊性

    (一)共享单车押金之性质

    (二)共享单车押金规则的特殊性

   三 共享单车公司使用押金的合法性与必要性

    (一)共享单车公司使用押金的合法性

    (二)共享单车公司使用押金的必要性

   四 共享单车押金使用的规范与监管

    (一)共享单车押金使用的规范现状

    (二)共享单车押金使用的规范与监管思路

   五 结语

  互联网平台企业合并反垄断规制研究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互联网平台企业合并事前申报困境

   三 互联网平台企业合并事前申报标准的确定

    (一)控制标准的确定

    (二)交易影响力标准的确定

    (三)关于商务部依职权主动调查的问题

   四 互联网平台企业合并的反垄断审查标准

    (一)是否有利于技术创新

    (二)是否造成市场准入壁垒

    (三)是否有利于消费者利益最大化

    (四)是否存在垄断协同效应和单边效应

   五 结论

  日本《数据与竞争政策调研报告》要点与启示

   一 基本背景

   二 数据及其使用环境与状态的变化

    (一)数据收集与使用的传统形式

    (二)数据的基本特征

    (三)近期外部环境的变化

    (四)互联网服务对个人数据的使用

    (五)设备数据(工业数据)的使用

   三 考虑竞争政策与反垄断法问题的基本方法

    (一)考量的视角

    (二)收集与使用数据对竞争所产生的影响的基本评估

    (三)相关市场的界定方法

     1.市场界定的基本方法

     2.数据收集与使用的交易市场的界定方法

    (四)减少竞争效果的分析方法

   四 数据收集与使用行为

    (一)数据收集行为

     1.单个企业的数据收集行为

     2.多个企业共同实施的数据收集行为

    (二)访问被收集的数据的行为

     1.单一企业拒绝第三方访问数据

     2.企业共谋拒绝第三方访问数据

     3.与数据访问相关的其他不合理行为

   五 与数据相关的并购审查中的考量因素

    (一)企业通过并购实现数据整合的趋势

    (二)并购申报门槛

   六 报告研究结论

   七 对日本报告的评价及其启示

    (一)对日本报告的整体评价

    (二)日本报告对中国反垄断执法的启示

     1.梳理不同类型数据的竞争规则

     2.区分作为要素的数据以及数据行为

     3.关注独立数据市场的界定

     4.思考数据与必需设施理论的关系

     5.完善并购申报门槛

     6.适时启动市场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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