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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弱势儿童群体:问题与对策图书

Vulnerable children of China: issues and solution strategy

SSAPID:101-1296-5510-80
ISBN:978-7-80230-852-7
DOI:
ISSN:

[内容简介] 本书选择了辍学儿童、流动儿童、留守儿童,以及残疾儿童等几种比较典型的中国弱势儿童群体,结合作者主持的国际组织,中央部委的部分研究课题的抽样调查数据和实地调查,对中国弱势儿童群体的现状,成因、面临的问题,以及社会支持的可行途径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探索。

相关信息

丛书名: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年发展研究院文库
作 者: 卢德平
编 辑:陶云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年10月
语 种:中文
中图分类:E 军事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年发展研究院文库》总序

 中西部农村辍学儿童非正规教育支持项目的分析与评估*

  一 研究背景

  二 评估目标

  三 评估策略与方法

   1.策略

   2.方法

  四 项目的主要成效、策略、问题和教训

   (一)主要成效

    1.扩大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及其在华项目的影响

    2.增强了农村辍学儿童参与社会的能力

     (1)发现了自己的潜能

     (2)增强了人际交流的能力

     (3)掌握了一些实用性的生活技能

     (4)提高了识字和算术水平

   (二)若干典型经验的推广策略

    1.同伴教育者的能力建设

    2.生活技能培训与生计技能培训紧密结合

    3.项目宣传或培训活动有必要与项目点的传统节日结合起来同步实施

   (三)主要问题与教训

    1.对辍学儿童准确的角色定位需要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观念创新和前瞻性行动

    2.对准确理解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种子基金”的职能尚存在许多观念障碍

    3.各个层面的项目伙伴应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

    4.宣传辍学儿童的状况需要与“规划、促进、宣传及认知项目”同步进行或作为后者的一个组成部分加以推进

    5.同伴教育者队伍的建设需要依据更加民主的原则

  五 个案研究:河南省汝阳县的两个项目村

   (一)概述

   (二)项目实施的环境

   (三)培训班及若干关键项目活动

    1.从动员到积极参加

    2.生计技能培训面临的挑战

    3.辍学女童在生活技能培训中的角色

    4.艾滋病预防教育

   (四)学习中心

   (五)同伴教育者与普通辍学儿童

   (六)未来发展趋势的预测

  六 对策与建议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维护中国弱势儿童群体权利之行动的效果分析*

  一 引言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方法和评估依据

    1.文件资料

     (1)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文件

     (2)中方项目合作伙伴的资料

    2.评估组在无锡市举行的座谈会及访谈调查

     (1)座谈会

     (2)访谈

  二 儿童参与:对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三个项目的反思

   (一)理论框架

   (二)儿童参与的程度

    1.无锡市流动儿童协调委员会吸收流动儿童参与决策

    2.有关流动儿童的宣传活动

    3.瀑布式培训:程序的必要逆转

    4.多步式试点培训:在活动设计和实施方面提高儿童参与的程度

  三 项目分析:关爱与支持流动儿童的活动

   (一)概述

   (二)“无锡模式”:经验与教训

    1.流动儿童的意见直接反映在市政府高层的决策过程中

    2.全纳性和综合性的行动模式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其他项目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3.大规模的宣传与流动儿童权利保护的具体活动相结合

    4.前瞻性的战略视野有助于将流动儿童项目纳入整个行政管理的宏观规划

   (三)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流动儿童项目的影响及其面临的挑战

    1.项目实施之后社会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

    2.流动儿童在流动期间面临的主要困难

    3.对教育资源的利用

    4.流动儿童与当地社会的融合过程

    5.对家庭的支持

   (四)后续干预建议

  四 项目分析:反对拐卖和虐待妇女儿童的活动

   (一)概述

   (二)主要发现

    1.对中学女童的阶梯式打拐培训:前瞻和预备性行动

    2.妇女之家:通过生计技能的培训建立归属感

    3.职业培训:从内在和基础的角度增强年轻妇女或女童的生存和生活技能

    4.心理咨询:人文关怀面临的挑战

   (三)若干建议

  五 项目分析:儿童权利的多步培训活动

   1.概述

   2.五步培训:儿童参与作为核心主题

   3.推广的可行性与教训

   4.建议和对策

 留守儿童存在的十大问题及社会干预对策*

  一 课题研究的理论和现实背景

  二 课题研究的主要方法、样本结构分布及调查对象的界定

  三 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问题1:留守子女和外出务工父母之间存在“心灵沟通陌生化”的倾向

   问题2:留守儿童进入流动状态的过程面临诸多障碍

   问题3: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群体中长期被忽视的问题——兄弟姐妹同时处于留守和流动状态

   问题4: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基本处于脱节状态——家访和家长会的功能失效问题

   问题5:监护人、务工父母对于留守孩子的学习非常重视,但缺乏具体的支持手段

   问题6:受益人群对当地政府为解决留守儿童问题采取的对策的知晓度和认同度很低

   问题7:留守儿童的卫生健康最容易忽视的问题——疾病的预防

   问题8:留守儿童的问题具有延续性和累积性——学前阶段形成的问题会严重影响义务教育阶段的成效

   问题9:留守儿童的物质幸福感与父母的务工目标之间存在巨大落差

   问题10:国际社会倡导的有关儿童权利保护的理念尚未得到留守儿童的父母及监护人的充分理解

  四 关于新一轮项目优先实施方面的分析及后续调查的建议

 中西部农村地区留守儿童的基本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 有关留守儿童现象研究的若干问题

  二 调查的说明

  三 调查的主要发现:表层与深层

  四 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的差异:宏观与微观

  五 隔代监护:真正的偏差

  六 父母的选择:未知侧面与利益权衡

  七 学校教育:盲点与缺失

   1.对留守儿童的基本生存状态认知不足

   2.对留守儿童的性格特征、心理状态、价值取向等负面评价比例较高

   3.家庭教育资源严重匮乏,无法对学校教育起到补充作用

   4.对留守儿童的学习表现和学习成绩评价较差,但对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缺乏认知

  八 关于留守儿童教育支持系统的思考

 残疾儿童的教育保障:特殊教育的点和面*

  一 中国特殊教育的总体状况

   1.中国特殊教育的总体成绩*

   2.中国特殊教育的“利坏”消息

   3.日本的特殊教育现状

  二 中国特殊教育的因素分析

   1.特教学校的规模、在校残疾学生的人数、生师比和班级平均人数

   2.随班就读的相关因素

   3.高中阶段的特殊教育

   4.残疾学生高中毕业后的高等教育

   5.学前教育的家庭支持系统的必要性

  三 部分省市特殊教育调查的启示

   (一)江苏如皋市的特殊教育状况

    1.高入学率下隐藏的问题:失学救助与随班就读的“有教无类”

    2.特教学校的资源严重不足,而示范学校的创建呼声甚高

    3.特教一线的艰难心声与政府一级的远大规划

     (1)绝大部分残疾学生都属于后天药物致残

     (2)教育资源严重不足,制约和影响了特殊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3)有组织的家庭教育支持非常必要

     (4)残疾学生问题很多,有待于特殊教育研究者提供具体、有效的对策

     (5)弱智儿童的一个明显特点是情绪波动大,自尊心的维护需要各方面的努力

    4.残疾方与非残疾方各执一词:普通儿童家长存在忧虑

     (1)关于随班就读残疾生的成绩是否应该和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评估挂钩,尚没有明确的政策

     (2)残疾生义务教育期间的辍学问题堪忧

     (3)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面临的教育软环境存在诸多问题

     (4)残疾学生对正常学生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

   (二)上海市特殊教育透视

    1.黄浦区特殊教育统计数据的启示

    2.教育主管部门有针对性地主动应对

    3.部分学校的特殊教育经验

     (1)晨光学校(辅读学校)

     (2)文庙路小学

     (3)篾竹路第一小学

    4.特殊教育中的盲点

     (1)对于特殊教育高中阶段的理解仍然不充分

     (2)教育资源的配置仍然不尽合理

    5.长宁初职的特殊教育模式

     (1)务实、独特的教育理念

     (2)家庭教育支持系统中的责任因素

     (3)有针对性的校本教材开发和多元评价的课程体系建设

     (4)科研对教学的促进:从个案分析到理论创建

     (5)特殊教育者看随班就读

   (三)保定市的特殊教育: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启示

    1.特殊教育的相关数据

    2.学前教育和初中、高中阶段的教育严重不足

    3.特殊教育面临的突出问题

    4.保定市聋哑学校的个案分析

     (1)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师资力量严重短缺

     (2)硬件教育资源十分短缺

     (3)教学手段不足,影响教学效果

     (4)家庭与学校:各有说法

   (四)北京市特殊教育的盲点:来自第三聋人学校的报道

    1.北京市第三聋人学校代表的连贯性教育体制

    2.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3.对残疾学生的基本评估

 国际背景下中、美、日三国有关残疾人的法律体系之比较*

  一 国际社会关于残疾人问题的基本原则及其发展过程

   (一)从“医学模式”到“人权模式”

   (二)人的基本价值与残疾人群体的关联

   (三)残疾人权利的全面界定

   (四)20世纪90年代以后的新进展

  二 中、美、日三国有关残疾人的法律体系的异同

   (一)中、美、日三国有关残疾人的法律体系一览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初步评价

    1.立法条文过于粗疏,操作性不高

    2.反对或禁止歧视残疾人的法律意义不强

    3.对于残疾人的福利保障缺少国家层面的硬性规定

    4.法律条文未能随着社会进步及时作出必要的修订

   (三)对日本《障碍者基本法》的初步评价

   (四)对美国《1990年美国残疾人法案修正案》的初步评价

    1.该法律的背景——国会的调查结论

    2.立法目的

    3.对于残疾的定义

    4.对于歧视残疾人的行为的界定

     (1)一般规则

     (2)对在就业方面歧视残疾人的行为的界定

     (3)对在公共服务方面歧视残疾人的行为的界定

     (4)对在交通工具、生活设施的利用方面歧视残疾人的行为的界定

   (五)对部分部门法的初步评价

   (六)对部分政府法规、文件、政策、行动计划的初步评价

 附录 《日本儿童福利法》*(节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一节 定义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之一

    第六条之二

    第六条之三

    第七条

   第二节 儿童福利审议会等

    第八条

    第九条

   第三节 实施机关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之一

    第十二条之二

    第十二条之三

    第十二条之四

    第十二条之五

    第十二条之六

   第四节 儿童福利士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五节 儿童委员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之一

    第十八条之二

    第十八条之三

   第六节 保育士

    第十八条之四

    第十八条之五

    第十八条之六

    第十八条之七

    第十八条之八

    第十八条之九

    第十八条之十

    第十八条之十一

    第十八条之十二

    第十八条之十三

    第十八条之十四

    第十八条之十五

    第十八条之十六

    第十八条之十七

    第十八条之十八

    第十八条之十九

    第十八条之二十

    第十八条之二十一

    第十八条之二十二

    第十八条之二十三

    第十八条之二十四

  第二章 福利的保障

   第一节 治疗性养育的指导等

    第十九条

    第二十一条之六

    第二十一条之七

    第二十一条之八

    第二十一条之九(一)

    第二十一条之九(二)

    第二十一条之九(三)

    第二十一条之九(四)

    第二十一条之九(五)

    第二十一条之九(六)

   第二节 居家生活的支援

    第一部分(原有条款新版本法律已删除)

    第二部分 残疾儿童福利服务的措施等

     第二十一条之二十五(一)

     第二十一条之二十五(二)

     第二十一条之二十五(三)

    第三部分 育儿支援事业

     第二十一条之二十六

     第二十一条之二十七

     第二十一条之二十八

     第二十一条之二十九

     第二十一条之三十

     第二十一条之三十一

     第二十一条之三十二

     第二十一条之三十三

     第二十一条之三十四

     第二十一条之三十五

   第三节 助产机构、母子生活支援机构以及保育所的入住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

   第四节 需保护之儿童的保护措施等

    第二十五条之一

    第二十五条之二

    第二十五条之三

    第二十五条之四

    第二十五条之五

    第二十五条之六

    第二十五条之七

    第二十五条之八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之一

    第二十七条之二

    第二十七条之三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之一

    第三十条之二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之一

    第三十三条之二

    第三十三条之三

    第三十三条之四

    第三十三条之五

    第三十三条之六

    第三十三条之七

    第三十三条之八

   第五节 杂则

    第三十四条之一

    第三十四条之二

  第三章 事业及机构

   第三十四条之三(一)

   第三十四条之三(二)

   第三十四条之四

   第三十四条之五

   第三十四条之六

   第三十四条之七

   第三十四条之八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三条之一

   第四十三条之二

   第四十三条之三

   第四十三条之四

   第四十三条之五

   第四十四条之一

   第四十四条之二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六条之一

   第四十六条之二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八条之一

   第四十八条之二

   第四十八条之三

   第四十九条之一

  第四章 费用

   第四十九条之二

   第五十条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三条之一

   第五十三条之二

   第五十三条之三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六条之一

   第五十六条之二

   第五十六条之三

   第五十六条之四

   第五十六条之五

  第五章 杂则

   第五十六条之六

   第五十六条之七

   第五十六条之八

   第五十六条之九

   第五十六条之十

   第五十六条之十一

   第五十七条之一

   第五十七条之二

   第五十八条

   第五十九条之一

   第五十九条之二(一)

   第五十九条之二(二)

   第五十九条之二(三)

   第五十九条之二(四)

   第五十九条之二(五)

   第五十九条之二(六)

   第五十九条之二(七)

   第五十九条之三

   第五十九条之四

   第五十九条之五

   第五十九条之六

   第五十九条之七

   第五十九条之八

  第六章 罚则

   第六十条

   第六十一条之一

   第六十一条之二

   第六十一条之三

   第六十一条之四

   第六十一条之五

   第六十二条之一

   第六十二条之二

 前言

简 介:本书是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的一个集刊形式的连续出版物,内容涉及高职物业设备维护与管理、医疗救助问题及难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当前我国社会工作发展、视力残疾人就业、婚姻登记、社区社会组织服务、我国传统孝文化的发展演进、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假肢矫形器专业社会服务模式、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公益领域的跨界合作等当前我国社会...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6年0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