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法治发展报告2018图书
Annual Report on Cyber Rule of Law in China (2018)
[内容简介] 本书对2017年中国网络法治发展整体状况、网络安全标准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国家关键数据资源保护体系构建、网络安全法治、网络犯罪、网络战争、网络舆情治理、社交媒体平台责任、互联网国际贸易、互联网生态治理、跨境数据流动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分析,对人民法院庭审公开、警务公开情况进行了第三方评估,并对未来网络法治重点进行了探讨。
网络法治蓝皮书编委会
摘要
皮书数据库
Abstract
基本子库
Contents
Ⅰ 总报告
B.1 中国网络法治发展现状与趋势(2017~2018)
一 国家治理:互联网推进国家治理手段现代化
(一)司法信息化
(二)“互联网+”政务
二 网络安全:出台多项《网络安全法》配套规定
(一)网络空间国际合作
(二)网络人才培养
(三)网络产品和服务
(四)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
(五)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六)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
(七)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三 信息服务:内容监管为主线,平台治理差异化明显
(一)信息内容监管依旧是治理重点
(二)信息服务“实体”与“程序”监管并重
(三)监管服务延伸至内容从业人员
(四)针对不同平台特点分类立法
四 产业发展:适应市场变化,促进不同业态健康发展
(一)首次增设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条款
(二)电子商务立法偏向细分领域
(三)持续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
(四)加强互联网域名管理
(五)包容审慎,有效监管共享单车
(六)推进传统产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五 网络法治趋势展望
(一)2017年网络法治特点
(二)2018年网络空间立法展望
六 附录
Ⅱ 专题报告
B.2 以网络安全标准化推动网络空间法治化
一 法规政策要求
二 《若干意见》编制原则
三 《若干意见》编制主要内容
四 十大重点问题与应对措施
(一)标准工作机制缺乏统筹协调
(二)标准与产业应用脱节
(三)国内制标受制于国际规则,成为国外企业关注重点
(四)对制定强制性标准存在定位错误
(五)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交叉重复矛盾
(六)编制程序烦琐导致标准老化滞后
(七)标准文本不能广而告之
(八)缺少强有力的标准实施机制,很多标准停留于一纸空文
(九)国际标准化人才缺乏,国际话语权不高
(十)标准工作资金保障不足
五 结语
B.3 关于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实施的思考与建议
一 关键基础设施保护是网络安全立法的核心
(一)网络安全的核心是保护关键基础设施
(二)关键基础设施概念的界定
二 域外关键基础设施保护立法的制度架构——以美国为例
(一)美国关键基础设施保护立法的基本思路
1.保护私有关键基础设施的立法思路
2.促进网络安全信息共享的立法设计
(二)美国关键基础设施保护制度的实施框架
1.建立政府和行业的协作机制
2.制定键基础设施保护计划
3.设立信息共享和分析中心
4.授权国土安全部认定关键设施、评估漏洞风险和确定优先防护措施
5.制定网络安全框架
三 关于落实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的建议
(一)进一步理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领导体制
(二)进一步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的认定制度
(三)进一步细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特别保护制度
(四)进一步构建政府和企业之间网络安全协作机制
B.4 构建我国国家关键数据资源保护体系
一 国家关键数据资源辨析
(一)如何理解“重要数据”
(二)如何理解个人信息
(三)小结
二 《网络安全法》中对数据安全保护的三个层次
(一)数据安全保护三层结构
1.数据安全(data security)
2.个人信息保护(data protection)
3.国家层面的数据保护
(二)检视《网络安全法》关于数据的主要规定
(三)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解析
1.数据出境控制措施的国际趋势
2.在发展和安全之间实现平衡
3.科学的评估设计
三 完善国家关键数据资源的设想
(一)总体结构设想
(二)重要数据安全保护维度构建
1.重要数据的质量、持续更新、准确度
2.重要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
3.重要数据在使用、流转过程中的可信可控问题
四 简短的结语
B.5 互联网新闻治理中社交媒体的平台责任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社交媒体平台责任的框架与规则
(一)社交媒体平台责任框架的演进:从间接责任到主体责任
(二)社交媒体平台主体责任框架下的规则梳理
1.政府事先许可,平台遵循入门政策
2.政府设定标准,平台承担普遍性监控义务
3.政府属地管理,平台联动执行
(三)社交媒体平台主体责任体系的特征
1.价值取向:信息审查目标以安全为最高追求
2.法律地位:网络平台扮演行政相对人与信息监管者的双重角色
3.管理措施:严格的网络平台属地化、区块化管控体系
三 社交媒体平台主体责任体系建立根据
(一)安全利益的转向:平台权力商业利益化的应对策略
(二)平台责任的扩张:监管部门网络时代的力有不逮
(三)属地化区块化管理:工业时代的制度惯性
四 社交媒体平台主体责任适用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一)过于强调安全利益可能损害表达权利
(二)增强平台责任反而导致技术权力扩张
(三)传统管理手段忽视网络时代特点
五 社交媒体平台主体责任体系的完善
(一)增加新闻信息审查标准的明确性和可预期性
(二)合理设置社交媒体平台的主体责任
(三)统一垂直管理并丰富监管手段
六 结语:设计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新闻治理方案
B.6 后真相时代情绪化网络舆情监管
一 情绪传播大于事实传播
二 情绪化网络言论对舆情危机的催化作用
三 后真相时代情绪化表达失范的原因
四 网络舆情管理策略
B.7 互联网时代被遗忘权在刑事司法中的适用
一 被遗忘权从民商法领域向刑事司法的回归
(一)被遗忘权的产生背景和基本概念
(二)被遗忘权在民商法领域的实践运用
(三)封存犯罪记录:刑事司法领域被遗忘权的原始样态
二 刑事司法中被遗忘权的适用空间
(一)已被定罪之罪犯的被遗忘权
(二)被害人的被遗忘权
(三)无辜者的被遗忘权
(四)证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被遗忘权
三 刑事司法中被遗忘权与其他权利或法益的冲突和解决
(一)可能与被遗忘权产生冲突的权利或法益
(二)冲突的解决:刑事司法中被遗忘权的适当限制
四 我国刑事领域被遗忘权的现实与未来
(一)刑事领域被遗忘权的现有基础
(二)我国刑事领域被遗忘权的发展前景
B.8 建设网络空间国际法强国的中国方略
一 国际规则博弈已成为网络空间的焦点问题
二 网络空间国际法强国是我国网络强国战略的重要基石
三 建设网络空间国际法强国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机遇
(二)挑战
四 建设网络空间国际法强国的中国对策
(一)进一步树立我国作为负责任网络大国的国际形象
(二)大力加强网络空间国际法领域的理论研究
(三)加强网络空间国际法领域的实践引领
(四)完善与网络空间国际法强国相关的机制体制建设
(五)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网络空间国际法领域高端专业化人才培养
B.9 《电子商务法》法律责任相关规定及其解读
一 妥善处理本法内部、外部相关责任条款的协调与衔接
二 关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
三 强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四 关于罚款数额设置,充分考量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结合
五 关于法律责任设置的类型化
B.10 万物互联时代的民事诉讼体制再转型
一 背景:民事诉讼体制再转型的现实必要性
二 瓶颈:古典交易安全观的方法论困境
三 对策建议:借助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动态化的交易安全体系
(一)借助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在市场主体之间建立连接
(二)借助区块链技术实现法律关系变动与交易安全体系更新的联动
B.11 关于网络犯罪协同立法的研究报告
一 我国网络犯罪的现状
二 我国网络犯罪的协同立法现状
(一)我国网络犯罪治理主体
(二)我国网络犯罪治理的法律法规依据
1.宏观层面的法律法规体系
2.微观层面的法律法规依据
(1)以侵害行为为中心:刑法立法模式的缺陷
(2)以“情节严重”为依据:定罪与量刑标准的缺陷
三 网络犯罪治理的域外协同立法经验
(一)《公约》对网络犯罪的规制
1.有关计算机数据和系统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的网络犯罪规制
2.计算机相关的网络犯罪规制
3.与内容相关的网络犯罪规制
4.与侵犯著作权及相关权利相关的网络犯罪规制
(二)其他国家对网络犯罪的协同规制
1.德国对网络犯罪的协同规制
(1)对于有关数据的网络犯罪的规制
(2)对其他的网络犯罪的规制
2.日本对网络犯罪的规制分析
(1)电磁记录有关网络犯罪的规制
(2)其他网络犯罪的规制
四 我国网络犯罪治理协同立法的主要方向
Ⅲ 调研报告
B.12 大数据时代的互联网生态治理
一 大数据时代下的互联网产业特点
(一)数据爆炸带来的经济基础
(二)用户黏性带来的市场活力
(三)多样场景带来的风险挑战
二 大数据时代下的互联网安全风险
(一)技术成为“双刃剑”,网络风险直接危及关键基础设施
(二)产业化运作,利用灰色地带逃避制裁
(三)多场景衍生复杂型黑产,实名制面临风险挑战
(四)安全防护能力亟须提升,政企网络应用成为重灾区
三 互联网生态治理的企业实践
(一)腾讯安全生态架构及理念
(二)积极推进安全技术创新,提升防护能力
1.打造安全矩阵
2.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
3.AI驱动下,反诈骗成效显著
4.物联网安全防护能力建立
(三)加强治理平台信息,打造清朗网络空间
1.开展网络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
2.打击网络谣言,维护网络空间秩序
(1)微信开放辟谣能力,强化权威第三方合作
(2)智能查询和谣言提醒
(3)辟谣公示及安全教育
(4)新媒体平台的辟谣创新及应用
3.治理假冒侵权信息,助力品牌维权
(四)重视承担社会责任,倡导青少年保护
1.未成年上网保护体系的建设
2.加强青少年网络保护研究
(五)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网络安全素养
四 大数据时代互联网生态协同治理的建议
(一)完善顶层设计,构建覆盖更多、效率更高的协调体系
(二)优化政企合作,构建优势互补、协同促进的治理机制
(三)加强行业自律,发挥标杆企业、示范案例的引领作用
(四)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适用、生态模式研究
(五)动员全民参与,发挥行业协会、智库、社会监督的力量
B.13 我国网络安全产业发展现状与激励机制
一 网络安全产业的内涵和范畴
二 国内外网络安全产业现状与问题
(一)国外网络安全产业现状
1.安全行业呈快速发展态势,产业规模快速增长
2.安全产业市值一路攀升,市场格局保持相对稳定
3.网络安全需求不断扩展,网络安全市场供不应求
4.通过政企合作安排,推动网络安全企业快速发展
(二)国内网络安全产业现状
1.国内网络安全产业规模快速增长,产业格局以产品为主导
2.重点城市加快产业布局,产业集群效应逐渐显现
3.安全企业整体发展态势良好,企业融资高度活跃
4.安全企业并购和战略合作增多,产业生态不断优化
5.网络安全人才培养上升到战略高度,高校企业共同发力
(三)我国网络安全产业面临的问题
1.网络安全产业促进型立法的缺失
2.网络安全产业政策激励措施的滞后
3.市场竞争秩序和创新活力有待培育
三 国外网络安全产业激励措施
(一)不同国家网络安全产业激励措施例举
1.美国网络安全产业促进措施
2.以色列网络安全产业促进措施
3.英国网络安全产业促进措施
4.俄罗斯网络安全产业促进措施
5.欧盟及日本、澳大利亚的网络安全产业激励措施
(二)国外网络安全产业激励措施的特点
1.以法律为保障,促进网络安全产业稳定增长
2.国家安全战略为导向,宏观指引网络安全产业发展
3.通过政府引导和调控,激励网络安全产业壮大
4.积极培养网络安全专业人才和精英人才
四 我国网络安全产业的困境与立法、政策激励措施
(一)我国网络安全产业的困境
1.网络安全整体投入不足
2.网络安全产业链整体水平不高
3.网络安全企业规模相对较小
4.网络安全产品市场需求有待拓展
(二)制定网络安全产业促进型的立法
1.我国制定网络安全产业促进型立法的必要性
2.我国制定网络安全产业促进型立法的可行性
3.我国网络安全产业促进型立法的主要内容
(三)我国网络安全产业的政策激励措施
(四)细化网络安全产业政策激励措施
1.扩大我国网络安全产业投入
2.支持骨干企业发展和中小企业创新
3.对民族网络安全企业实施倾斜采购政策
4.加快培养网络安全专业人才
B.14 跨国企业遵守“一个中国”原则状况观察(2018)
一 背景与法律依据
二 跨国企业网站对中国领土不当标注情况与分析
(一)整体状况描述
(二)不当标注情况分析
(三)涉及中国港澳台地区标注的全球500强企业国别情况
三 对策建议
(一)从观念上重视跨国企业对中国领土主权的尊重情况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敦促外国企业遵守中国主权领土
(三)利用现行法律法规,坚决处置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四)鼓励监督举报,号召我国民众对违规企业进行市场惩罚
Ⅳ 国际法治
B.15 网络战争的国际法规制和中国对策
一 导论:网络安全与网络战争的国际法问题
二 《塔林手册》与网络战争的国际法规则
三 法律适用还是规则创制
四 从《塔林手册》思考中国网络安全的法律对策
五 结语
B.16 ICANN治理架构变革与中国应对
一 ICANN与美国政府的监管权限:从“绿皮书”到“白皮书”
二 ICANN从国际化退向私有化:从“突尼斯进程”到“后棱镜”
三 IANA移交最新进展的初步评估
四 阶段性的小结:推进ICANN国际化以及寻找贡献中国力量的可能路径
1.全面改变资源分布和能力分配的不对称性,是推进未来ICANN以及更加重要的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真正实现国际化的关键
2.明确国际化和私有化的实质性区别,进而规划推进国际化应努力争取的方向和目标
3.提出具有吸引力,符合各方合理利益需求的解决方案,着手启动相应的进程,并实质性推进
B.17 互联网国际贸易的法治化与中国方案
一 互联网贸易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
二 互联网贸易规则的缔约实践
(一)多边经贸规则的升级
(二)美国自由贸易协定及其策略
(三)欧洲单一电子市场策略及其FTAs规则
(四)下一代FTAs的创新:CPTPP
三 中国互联网贸易法治化发展进程
(一)中国互联网规则体系
(二)《电子商务法》的特征与意义
四 打造互联网贸易法治化发展的“中国方案”
(一)中国互联网贸易体系的缺憾
(二)通过网络综合治理推动互联网贸易法治化发展
1.网络经济主权是互联网贸易法治化发展的基本原则
2.深入推进多边与双边互联网贸易规则的构建
3.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回应型贸易立法
B.18 国外社交媒体举报机制研究
一 国外社交媒体的举报流程——以Facebook为例
(一)用户举报
(二)团队审查和处理
(三)审查标准
二 举报内容更加丰富
(一)儿童权益保护
1.Twitter
2.Youtube
3.Facebook
(二)对生命健康权的保护
1.Facebook
2.Twitter
(三)对知情权的保护
三 Facebook在不同地区政策的变化
(一)隐私政策的调整
(二)仇恨言论的规制
(三)反政府内容的规制
B.19 全球网络安全态势与法治对策
一 日益严峻的全球网络安全态势
(一)网络威胁影响国家政治军事安全
1.敏感信息泄露影响政治安全
2.网络攻击影响国家军事安全
3.APT攻击威胁各国重要领域
(二)网络的强依赖性导致灾难性后果
1.对工业系统的攻击波及面广
2.核设施遭网络攻击后果难以预测
3.网络攻击造成社会运转瘫痪
(三)网络漏洞以及恶意软件体量惊人
1.含有高危漏洞的网站数量上升
2.恶意软件新增量与感染量庞大
3.网络诈骗数和人均损失额增长
二 全球网络安全危机产生的原因
(一)对网络安全重视不足
1.讳疾忌医式的侥幸心理
2.忽视对用户利益的维护
3.动态防御应急机制缺乏
(二)网络安全的防护不足
1.网络安全过于信赖传统手段
2.重产品轻运维终端防护不足
3.威胁情报态势感知重视不足
4.网络是犯罪更便捷的途径
三 全球网络安全危机前瞻性预测
(一)网络漏洞及其攻击威胁持续蔓延
1.反序列化漏洞攻击可能爆发
2.劫持智能硬件致使隐患迭出
(二)高级持续性威胁将会呈现新特点
1.OFFICE oday漏洞成焦点
2.移动端的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3.“一带一路”与军民融合成目标
(三)互联网应用环境安全愈加不可控
1.未知威胁挑战传统检测方法
2.安全事件挑战企业响应能力
3.应用层漏洞的数量快速增加
(四)恶意软件威胁不断加重
1.新型恶意软件生成模式涌现
2.恶意挖矿木马问题愈演愈烈
3.公共基础服务成利用新平台
(五)网站安全威胁形势严峻
1.不当信息公开致大量信息泄露
2.勒索软件大量入侵企业服务器
3.挖矿木马数量和攻击事件上升
四 网络安全问题的法治对策
(一)网络安全的立法方面
1.通过制定政策强调网络安全重要性
2.确立科学的网络安全立法思路
3.通过立法加强网络漏洞的管理
4.立法保障网络安全信息的共享
(二)网络安全的监管方面
1.坚持网络安全预防先行思路
2.对网络运营者行为加强管理
3.加强对白帽子的监管和规范
(三)网络安全的司法方面
1.更新网络案件的审判理念
2.鼓励漏洞扫描和发现行为
3.落实网络安全的责任追究
B.20 全球数据跨境流动监管机制及中国路径
一 数据跨境流动的调整对象
(一)法律调整不同类型的数据
1.个人数据*
2.技术数据
3.敏感政府数据
4.敏感商业数据
5.非法内容数据
(二)法律调整不同类型的跨境流动
(三)法律的域外适用
二 数据跨境流动监管的基本模式
(一)追求数据自由流动的基本理念
(二)技术数据跨境的前置审批与管控机制
(三)敏感数据跨境的安全审查与市场机制
(四)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的区域性特征
1.以个人权利为中心的欧洲个人数据跨境转移规则
(1)白名单制度
(2)严格的用户授权机制
(3)明确的豁免同意的条件
(4)相对固化的标准合同条款和约束性企业规则
(5)专门且落地的监管机构
(6)放松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的改革
2.利益诉求多元的亚太地区个人数据跨境转移规则
(1)基本情况
(2)明确具体的告知同意要求
(3)弹性的合同条款要求
三 中国数据跨境流动监管的基本情况
(一)以数据本地化为主的跨境流动监管
(二)具体领域的数据本地化难以适应产业发展需要
四 中国数据跨境流动监管的可能路径
1.大力促进商业数据合法的跨境转移
2.合理规范个人数据的跨境转移
3.推动重要数据的出境安全评估
五 结语
Ⅴ 指数评估
B.21 人民法院庭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2017)
一 评估对象与指标体系
(一)评估对象
(二)指标体系的构建
1.指标体系设定原则
2.评估庭审公开评估指标体系
3.评估的数据来源与方法
二 总体评估结果
(一)全国概况
1.接入中国庭审公开网情况
2.接入法院开展庭审视频直播情况
3.庭审案件数量情况
4.案件观看量
(二)表现较好的高级法院得分情况
(三)表现较好的中级法院得分情况
(四)表现较好的基层法院得分情况
三 人民法院庭审公开工作的成就
(一)庭审直播工作走向常态化
(二)庭审公开制度匮乏问题有所改进
(三)庭审审判质效和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显著提升
(四)庭审直播与科技法庭建设相得益彰
(五)形成了以审判管理部门为基础的指导和监督体系
四 进一步推进庭审公开工作的建议
(一)切实树立“以庭审直播为原则,以不直播为例外”的观念
(二)进一步完善庭审公开制度规则
(三)进一步提升庭审直播平台建设
(四)进一步提高法官参与直播能力水平
(五)进一步发挥庭审公开法治公开课的作用
(六)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部门的组织监督职能
五 结语
B.22 中国警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研究报告(2018)
一 警务公开的背景与依据
二 警务公开评估对象、原则、指标及方法
(一)评估对象
(二)评估原则
(三)评估指标及设定依据
1.指标内容及其权重
2.指标设定依据
(1)信息公开专栏
(2)执法公开
(3)财政信息
(4)依申请公开
(四)评估方法
三 评估结果分析
(一)信息公开专栏
(二)执法信息
(三)财政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
四 公安门户网站警务公开工作的亮点
(一)警务公开工作受到了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
(二)公安门户网站已经成为民众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
(三)网站信息内容丰富,获取便捷
五 问题、不足与政策建议
(一)问题与不足
1.网站建设还需加强
2.信息更新不及时、归档功能不健全
3.部分网站公开信息质量有待提升
4.部分网站信息获取不便
5.财政信息公开中的问题
6.依申请公开中的问题
(二)政策建议
1.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2.建立公众本位的理念
3.提升公开信息质量
4.加强监督与评议力度
B.23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2017)
一 评估背景、指标体系与数据来源
二 驻马店中院庭审公开评估情况
(一)以中国庭审公开网为依托进行的评估
1.基本案情
2.员额法官庭审直播覆盖率
3.诉讼参与人画面展示情况
4.案件类型比例
5.画面质量
6.证人、被害人及需要保护的出庭人员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
7.板块建设
8.主管领导与主管部门
9.公告内容
10.公告准确性
(二)以河南法院庭审直播网为依托进行的统计分析
1.案件数量统计
(1)各类型案件总数
(2)各类型案件数量月份分布
(3)三类案件类型数量统计
2.案件视频时长及完整性
3.庭审视频效果
4.其他问题
三 驻马店中院庭审公开的成绩与经验
(一)驻马店中院庭审公开工作的良好成绩
(二)驻马店中院庭审公开工作的经验
四 驻马店中院庭审公开工作的不足与建议
(一)驻马店中院庭审公开工作的不足
1.庭审直播的案件范围尚不明确
2.庭审直播的信息并不完整
3.庭审直播视频画面质量亟待提高
4.人员配备不足,庭审直播不够规范
5.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权利保护欠缺
6.直播案件类型不均衡
(二)驻马店中院深化庭审公开工作的建议
1.庭审直播方面
(1)实践中真正确立庭审直播常态化
(2)进一步提高法官参与直播能力水平
(3)加强对庭审直播中诉讼参与人的保护
2.平台建设方面
(1)加强审判管理办公室的管理和职能
(2)加大庭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与技术支持
(3)进一步强化庭审公开网络安全建设
3.制度建设方面
4.便民措施方面
(1)大力提高庭审直播公众参与度
(2)继续扩大庭审直播影响
(3)畅通网络沟通渠道
五 结语
法律声明
主要编撰者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