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涉水条法选编图书
[内容简介] 进入21世纪,随着全球水危机的加剧,水资源逐渐成为影响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首要问题,世界各国都将水资源作为战略资源予以高度重视。由于国际河流水资源的重要战略价值和开发利用产生的社会、经济、环境影响超出了一国的主权范畴。从19世纪起,有关主权国家间就国际河流的水量分配、水污染控制、航行航运、水力发电等签署了一系列的双边、多边、区域涉水公约、协议,逐渐形成了国际河流利用与保护的一般法律原则,且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完善了国际水法。为学习、借鉴世界各国的国际河流管理经验,水利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组织开展国际涉水条法的编译工作,经过各相关领域专家的梳理分析、核实审定后,汇编成书。本书不仅可作为相关高校师生的学习材料,而且可作为从事国际河流科研、管理和国际法研究工作者的参阅资料。
相关信息
编委会
前言
第一部分 全球-区域 一 国际公约
国际性可航水道制度公约及规约
关于涉及多国的水电开发公约
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
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
联合国关于在发生严重干旱和/或荒漠化的国家特别是在非洲防治荒漠化的公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第一部分 全球-区域 二 联合国会议文件
联合国经济与社会委员会第15号一般性意见:水权
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
21世纪议程*
第一部分 全球-区域 三 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文件
关于跨界封闭地下水的决议
跨界含水层法草案(二读草案)
关于预防危险活动的越境损害的条款草案案文
关于危险活动造成的跨界损害案件中损失分配的原则草案
第一部分 全球-区域 四 国际法学会文件
国际水道非航行利用的国际规则
国际河流航行规则
关于国际非海洋水域利用的决议
第一部分 全球-区域 五 国际法协会文件
国际河流利用规则(《赫尔辛基规则》)
国际河流防洪规则
边界河流或跨国河流天然可航水道的维护和改善规则
国际水资源管理机构规则
国际水道流量调节规则
关于跨界地下水的汉城规则
关于水资源法的柏林规则
第一部分 全球-区域 六 区域性公约/议定书/法令
跨界水道和国际湖泊的保护和利用公约
工业事故跨界影响公约
关于工业事故对跨境水域之跨境影响所造成损害的民事责任和赔偿的基辅议定书
关于水与健康的议定书*
跨界环境影响评价公约
《跨界环境影响评价公约》战略环境评价议定书
欧盟水框架指令(节选)
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关于共享水道的修订议定书*
第二部分 双边-多边 一 欧洲
莱茵河保护公约*
保护莱茵河国际委员会工作条例和财务规定*
多瑙河航行制度公约*
多瑙河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合作公约
匈牙利共和国政府与罗马尼亚政府关于跨界水域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合作协定
比利时、法国和荷兰关于保护默兹河的协定
斯凯尔特河保护协定
芬兰和瑞典关于边界河流的协定
法国-瑞士日内瓦含水层保护、利用和补给的协议*
芬兰共和国政府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关于Saimaa湖和Vouksi河调度规程的协定*
第二部分 双边-多边 二 北美洲
美利坚合众国与墨西哥合众国关于利用从得克萨斯州奎得曼堡到墨西哥湾的科罗拉多河、提华纳河及格兰德河(布拉沃河)水域的条约*
美国和墨西哥关于科罗拉多河含盐量问题的协议*
墨西哥和美国解决悬而未决的边界争议和维持格兰德河及科罗拉多河作为国际边界的条约*
加拿大和美国关于合作开发哥伦比亚河流域水资源条约*
美国和加拿大关于大湖水质的协定*
第二部分 双边-多边 三 南美洲
亚马逊河合作条约
阿根廷和巴拉圭关于巴拉圭河的整治、渠化、疏浚、航标系统和维护的协定
第二部分 双边-多边 四 非洲
苏丹共和国和阿拉伯联合共和国关于充分利用尼罗河水的协定
莫桑比克共和国、南非共和国和斯威士兰王国关于茵科马蒂和马普托水道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合作的三方临时协定
南非共和国政府和纳米比亚共和国政府有关建立常设水委员会的协定
博茨瓦纳共和国、莱索托王国、纳米比亚共和国和南非共和国政府关于建立奥兰治-森善库河流委员会的协定
第二部分 双边-多边 五 中东
以色列与约旦王国和平条约(水条款部分)
以色列和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关于西岸和加沙地带的临时协议
约旦、巴勒斯坦和以色列关于在涉水事务及新增加水资源方面合作原则的宣言
第二部分 双边-多边 六 中亚独联体国家
乌克兰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共同利用和保护跨界水体的协定
俄罗斯联邦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共同利用和保护跨界水体的协定
苏联和蒙古关于共同利用色楞格河水资源及保护水质的协议
蒙古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保护和利用边界水协定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土库曼斯坦关于共同管理国家间水源的水资源利用和保护的合作协定*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处理咸海及其周边地区危机,改善环境,并保证咸海地区社会和经济发展联合行动的协定*
中亚国家首脑关于咸海流域国家间理事会(ICAS)执行委员会(EC)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最近3~5年内实施的改善咸海生态环境行动计划相关工作的决议*
中亚国家元首关于拯救咸海国际基金(IFAS)资金构成的决议*
中亚国家元首关于咸海流域国家间理事会(ICAS)组成和ICAS章程修订的决议*
中亚国家元首关于选举拯救咸海国际基金(IFAS)主席的决议*
中亚国家元首关于咸海流域国家间理事会(ICAS)执行委员会(EC)主席人选的决议*
中亚国家元首关于变更拯救咸海国际基金(IFAS)理事会组成的决议*
处理咸海危机国家间理事会(ICAS)关于任命ICAS执行委员会(EC)主席的决议*
土库曼斯坦、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联合宣言*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合理利用水和能源领域合作的协定*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领域合作的协定*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利用锡尔河流域水和能源资源的协定*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1998年共同综合利用纳伦-锡尔河梯级水库水和能源资源的协定*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水文气象领域合作的协定*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1999年合理利用水和能源领域合作的协定*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2000年合理利用水和能源领域合作的协定*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关于1999年综合利用纳伦-锡尔河梯级水库水和能源资源的协定*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水和能源部门代表有关即将来临的1998/9秋冬季节和1999年生长期水与能源利用问题研讨会的议定书*
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2000年利用纳伦-锡尔河水和能源资源的政府间议定书*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关于2000年利用纳伦-锡尔河梯级水库水和能源资源的协定*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专家联合工作会议制订关于2001年利用纳伦-锡尔河梯级水库水和能源资源协定草案的议定书*
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利用楚河与塔拉斯河国家间水利工程的协定*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楚河和塔拉斯河政府间水管理设施利用委员会的章程*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楚河和塔拉斯河政府间水管理设施利用委员会秘书处的章程*
中亚国家间水协调委员会章程*
楚河流域水量分配协议*
塔拉斯河流域水量分配协议*
伊犁河-巴尔喀什湖流域综合管理协定(草案)*
第二部分 双边-多边 七 南亚及东南亚
印度政府、巴基斯坦政府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关于印度河的水条约
尼泊尔国王陛下政府和印度政府关于综合开发马哈卡利河的条约
尼泊尔国王陛下政府首相谢尔·巴哈杜尔·德乌帕致印度总理普·维·纳拉辛哈·拉奥的函
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印度共和国政府恒河法拉卡分水条约
湄公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合作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