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章数

6

引证文献

0 !

参考文献

386

流域公共治理的政府间协调研究图书

Research on Intergovernmental Coordination of River Basin Public Governance

SSAPID:101-0173-1912-67
ISBN:978-7-5201-1416-5
DOI:
ISSN:

[内容简介] 本书关注政府间的协调和行动以及治理的问题,采用实证研究方法,研究当前中国流域治理碎片化现状及解决碎片化问题的政府间协调机制,梳理了协作性治理、整体性治理、市场型治理三种指导思想及协调思路。本书以清水江为例,梳理了流域治理中基于市场型治理的政府间协调创新,指出了各种协调类型的局限性和相应对策。在此基础上提出:目前中国流域的治理应该整合不同的路径,形成复合型流域公共治理的模式。

相关信息

丛书名:格致丛书
作 者: 任敏
编 辑:单远举;岳梦夏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8年01月
语 种:中文
中图分类:C93 管理学

 摘要

 第一章 导论

  一 研究背景

   (一)水危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严峻挑战

   (二)水危机挑战下的流域治理

  二 核心概念界定

   (一)流域公共治理

   (二)政府间协调

  三 相关文献综述

   (一)政府间协调的文献综述

    1.国外文献综述*

     (1)有关协调的机制研究

     (2)有关政府间协调的背景和政府间协调的困难的研究

     (3)有关政府间协调的本质和与政治实践的关系的研究

     (4)有关政府间协调动机的研究

     (5)有关影响政府间协调的要素的研究

     (6)有关政府间协调的过程和结果的研究

     (7)有关政府间协调的新视角的研究

    2.国内政府间协调文献综述

   (二)关于流域治理的管理体制机制的文献综述

    1.国外流域治理中的管理体制机制方面的研究

    2.国内流域管理体制及政府间协调研究

   (三)对以上文献的简要评论

  四 研究思路

 第二章 流域公共治理的现状及成因分析:碎片化治理的视角

  一 本章的理论工具:“碎片化威权”理论

  二 我国流域公共治理的涉水机构和管理模式

   (一)现行水管理体制框架下的流域公共治理涉水机构

   (二)管理模式概况

  三 流域公共治理的碎片化表现

   (一)价值整合上的碎片化

    1.区域管理仍然是当前流域公共治理的主导思想

    2.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仍然对流域公共治理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3.上下游对水资源保护和生态补偿问题的认识存在分歧

   (二)资源和权力分配的碎片化

    1.流域涉水机构分割管理,造成部门间的矛盾不断

     (1)水利部门与环保部门的矛盾和冲突

     (2)其他矛盾

    2.流域范围内不同的行政区之间的冲突

     (1)不同的行政区由水污染造成的纠纷

     (2)上下游由取水和排水关系不顺等造成的用水矛盾

    3.流域管理机构当前在管理上存在局限性

    4.区域性流域机构未能较好地实现建立的初衷

    5.区域内水务一体化各地进程不一,实际效果存在问题

   (三)政策制定和执行的碎片化

    1.统一和协调流域内各个行政区之间的开发和利用很难落到实处

    2.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缺乏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的机制和平台,部门合作缺乏主动性

    3.管理决策的数据信息平台的破碎,部门间和区域间信息共享平台缺失

    4.相关规划缺乏融合,规划审批时间过长

  小结

  四 流域治理的碎片化现状的主要原因

   (一)流域规则和区域规则的不兼容

   (二)涉水机构的内在复杂性以及相互之间的“领域”争斗

    1.涉水部门分割管理,缺乏统筹

    2.现行法规体系存在严重的部门立法的倾向

    3.水质和水量的关系不明确

    4.功能区划分不协调

    5.现有的水务一体化管理改革缺乏坚实的制度基础

    6.缺乏有效的协商决策和协调议事机制

    7.流域治理中的正式规则还不能完全成为重塑系统的重要力量*

  五 碎片化成因的其他理论解释

   (一)政府自利说

   (二)唐斯的官僚组织领域的理论*

   (三)流域公共治理的地区分割的博弈论分析

  小结

 第三章 基于协作性治理的科层式政府间协调的探索

  一 本章的理论工具:协作性治理

   (一)协作性治理:解决碎片化问题的尝试

   (二)协作性治理的理论基础和理论关注

  二 流域公共治理科层式政府间协调的动机分析

   (一)组织间协调的动机理论

    1.资源的稀缺性和效率

    2.合法性机制和组织间网络

   (二)流域公共治理科层式政府间协调的动机

    1.资源稀缺性导致的政府间的资源依赖

     (1)流域内水污染严重加上重大水污染事件频发使得跨域公共问题需要区域政府间协调

     (2)水资源供需矛盾尖锐导致的对水资源的争夺需要政府间协调

     (3)近些年已成常态的咸潮倒灌反映出的珠江流域水量和水质的深刻危机要求全流域政府参与共同协调

    2.出于合法性机制的考虑而加强政府间合作和协调

    3.对政府间协调的网络化效应的追求

  小结

  三 流域公共治理科层式政府间协调的模式

   (一)传统的上级机关纵向协调机制

    1.通过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试图从根本上解决水量矛盾

    2.通过明确界定各行政区的水污染控制目标来进行利益协调

    3.通过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进行流域公共治理的纵向协调

    4.通过上级机关对治理过程中的具体事务进行纵向协调

   (二)由流域管理机构进行的专门协调

    1.在水利工程建设方面为发挥防洪、调水、发电等综合效益,并综合考虑对上下游的影响,流域管理机构进行的协调工作

    2.在组织实施珠江压咸补淡应急调水和珠江骨干水库统一调度方面的协调

    3.通过牵头组织各省签署《珠江流域片跨省河流水事工作规约》,建立协调机制解决跨省水事纠纷*

    4.对跨省水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和协调

    5.启动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促进各省携手应对突发性水污染

    6.通过召开协调会议对具体事务进行协调

    7.跨界污染协调机制——“黔桂协作机制”

   (三)横向协调机制

    1.泛珠三角流域治理合作

    2.跨行政区交界断面水质达标交接管理机制

    3.区内协作机制

    4.加强部门合作的其他各种协作机制

    5.加强区域间合作的其他协调机制

  小结

  四 流域公共治理的传统科层式政府间协调的影响因素及效果分析

   (一)影响协调的要素理论

    1.环境变化

    2.互动成本

    3.组织领域的一致性

   (二)流域科层式政府间协调的影响因素

    1.环境变化的影响

     (1)公共危机出现的频率不断提高,影响不断增强

     (2)国家发展目标的调整和节能减排等总量控制制度给流域公共治理带来的巨大压力

     (3)官员的激励结构的变化

     (4)其他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的影响

    2.互动成本的影响

     (1)对于横向协调的问题,最大的障碍之一是互动成本较高

     (2)对于流域机构的专门协调来说,互动成本虽然不高,但是也受到一些制约因素的影响

     (3)对于上级机关的纵向协调来说,互动成本较低是协调效果较佳的一个重要原因

    3.组织领域的一致性程度以及其他的影响因素

   (三)传统科层式政府间协调对整合碎片化的效果

    1.流域公共治理中的政府间横向协调

     (1)区域之间的横向协调*

     (2)部门之间的横向协调*

    2.流域公共治理中的政府间纵向协调*

    3.流域公共治理中的流域机构的专门协调*

  五 协作治理视角下流域治理政府间协调的问题与反思

   (一)协调依然没有摆脱以等级制和职务权威为依托的权威性依赖

   (二)协调机制中的规则和管理的粗放性导致了横向协调的失灵

   (三)政府间协调机制缺乏绩效标准和考核机制

  小结

  六 改进流域公共治理科层政府间协调的建议

   (一)改进部门间协调的建议

    1.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从源头上减少部门间矛盾的可能

    2.水利部门和环保部门应重新调整和定位

    3.厘清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区划的关系

    4.部门之间的职责界定应该有动态的调整机制

    5.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建立各部门真正参与的部门间协作机制

   (二)改善区域矛盾的地区间政府协调

    1.对于跨界水污染事件引起的上下游的纠纷,做到在现有体制下,交界断面的水质达标是关键

    2.对于上下游的保护和发展的矛盾,可以通过流域生态补偿或者建立类似的补偿机制来进行

    3.鼓励区域之间的合作,充分利用已有的泛珠合作的框架和机制

   (三)完善流域机构的协调的建议

    1.在流域统一管理上寻求突破

    2.改变管理手段,增强协调的效力

    3.完善珠江流域的黔桂协调机制这类专项协调机制

    4.对省内流域管理机构建设的建议

   (四)完善上级机关纵向协调的建议

    1.进一步完善水污染事件报告制度

    2.加快规划的审批,必要时可采取现代化分析技术制订动态规划以适应复杂多变的流域管理实际

    3.对于争水问题,以水资源分配方案为突破口,建立科学论证、民主协商和行政决策相结合的分配机制

 第四章 基于整体性治理的流域治理科层式政府间协调机制的创新实践

  一 本章的理论分析基础:整体性治理

   (一)整体性治理的兴起背景

   (二)整体性治理的主要思想

  二 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整体性治理政府间协调的组织创新

   (一)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的成立背景

   (二)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成立的原因分析

    1.环境治理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2.大部制实践改革发展的需要

    3.现有的政府部门协作上的困难以及碎片化问题

   (三)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政府间协调现状

    1.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部门机构改革分析

    2.相关协调机制设计与执行情况分析

    3.整合的效果

   (四)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的创新之处

   (五)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在政府间部门协调上面临的困境

    1.部门机构改革整合和专业性的矛盾

    2.作为“先行者”的改革成本

    3.高层领导的负荷和协调问题

    4.大部门内的部门主义问题

   (六)完善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政府间部门协调的路径

    1.加强部门机构整体的有机整合

    2.完善相关协调机制

    3.提升领导协调能力

    4.提升部门间合作意识,促进部门间合作

  小结

  三 “河长制”:整体性治理视角下流域治理整合责任机制的探索*

   (一)三岔河流域“河长制”治理模式的实施背景

    1.流域概况

    2.三岔河流域面临的环境问题

    3.三岔河流域“碎片化”治理的主要表现

   (二)三岔河流域“河长制”的实践

    1.三岔河流域“河长制”治理的实施主体

    2.三岔河流域“河长制”实施的具体措施

   (三)三岔河流域“河长制”治理模式的运行机制

    1.责任机制

     (1)“河长治污”是对环保问责制规定上的细化

     (2)“一票否决”制度

     (3)“挂牌办公”制度

     (4)考核办法

    2.协调机制

   (四)三岔河流域“河长制”治理模式实施的成效

    1.宣传广泛,公众环保意识增强

    2.资金到位,基础设施完善

    3.责任落实,部门联动效能提高

    4.重点突出,生态建设速度加快

    5.技术检测,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五)三岔河流域“河长制”的模式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1.关于“河长制”跨部门协同的模式问题*

    2.“一票否决”的考核与以GDP为导向的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的冲突

    3.制度效应的持续性有待提高

    4.同行政辖区的政府间协调存在衔接问题

    5.公民参与的积极性尚未完全释放,民间环保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不够

   (六)关于影响“河长制”跨部门协同的效率的因素问题

   (七)整体性治理视角下“河长制”的完善

    1.从国家层面上实行绿色GDP的政府绩效考核制度

    2.从制度层面上完善现有的考评机制

    3.完善“河长制”的其他支撑体系

  小结

 第五章 基于市场型治理的流域治理政府间协调机制的新探索

  一 本章的理论工具:市场型协调

   (一)流域生态补偿的理论渊源与补偿路径

    1.外部效应

    2.“公用地悲剧”与“搭便车”

   (二)政府主导:补偿而非购买

    1.国外的环境服务购买

    2.国外环境服务购买的运行环境:市场机制

    3.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成功模式

    4.流域生态补偿的制度背景:政府主导

    5.国外环境服务购买与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差异性剖析

    6.我国的流域生态补偿的路径选择

  二 清水江流域生态补偿的实践探索

   (一)清水江流域概况和传统治理工具

    1.主要政策手段

     (1)管制

     (2)直接供给

     (3)政府资助

     (4)政府外的其他组织:家庭社区和志愿者组织

    2.清水江流域传统治理面临的问题

     (1)治理与发展的价值选择悖论

     (2)传统的目标的多元化及目标的异化

     (3)政府间协调的政策工具的运用受功利意识驱使

   (二)清水江流域政府间协调的创新:生态补偿政策工具

    1.清水江流域生态补偿政策的出台

     (1)清水江流域水污染补偿办法的试运行

     (2)清水江流域水污染补偿办法的正式出台

    2.清水江流域生态补偿的政策体系

     (1)清水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基本原则

     (2)清水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步骤

    3.清水江流域生态补偿的政策创新

     (1)测量主体的多元化

     (2)补偿标准的责任化

     (3)补偿资金管理的科学化

   (三)清水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成效和不足

   (四)完善清水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

    1.责任机制的完善

    2.激励机制的完善

    3.约束机制的完善

  小结

 第六章 走向复合型流域公共治理:流域治理政府间协调的发展方向

  一 从碎片化治理到复合型公共治理

   (一)官僚制的悖论与基于协作的科层制协调的优势与不足

   (二)基于整体性治理的科层协调的突破与局限

   (三)科层边界的突破:市场型协调机制

  二 流域复合型公共治理:碎片化流域治理的全面整合

   (一)流域复合型公共治理的概念

   (二)复合型流域公共治理的特点

  三 复合型公共治理视域下的完善流域治理政府间协调的思路

   (一)树立经济发展与流域环境保护的共生观

   (二)用绿色GDP进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考核和问责

    1.尽快全面实施绿色GDP考核制度

    2.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问责制度

   (三)变革和完善流域治理政府组织体系

    1.关于流域机构改革

    2.关于流域治理的大部制改革

    3.关于完善组织间协调机制

   (四)强化信息公开和环境监测机制

   (五)引入更多市场型治理和协调机制弥补科层机制的不足

    1.综合考虑,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2.在流域治理中进一步探索水权交易和排污权交易等新型市场型政策工具

    3.在流域治理中探索实施PPP模式

   (六)畅通流域公共治理中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的渠道

   (七)推广环保法庭,完善法律救济机制

 结语

 序

 后记

 总序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迅速变革,突出的水问题已经成为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重大制约因素。由于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管理存在条块分割,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地区与地区之间未能很好地协调,我国的流域治理未能很好地解决跨部门、跨地区的矛盾,流域治理涉及多方利益主体和多种涉水冲突,治理体系存在内在的碎片化。本书关注政府间协调、行动以及治理(governance)的问题,采用实证研究方法,研究当前我国流域治理碎片化现状及解决碎片化问题的政府间协调机制。全书梳理了珠江流域中各种政府间协调机制的地方实践,发现这些实践可以归为协作性治理、整体性治理、市场型治理三种理论解释。其中传统的科层协调主要是基于协作性治理理论,而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和“河长制”的创新则属于基于整体性治理的创新型科层协调。另外,本书还以东江和清水江为例,梳理了流域治理中新型的基于市场型治理的政府间协调创新。本书在对以上各类协调机制对整合这种碎片化的机理和作用、影响协调的因素以及协调的效果等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指出了各种协调类型的局限性和解决的对策。本书认为,目前我国流域的治理应该整合以上不同的路径,形成复合型流域公共治理。流域治理的碎片化问题,虽然并不全部由官僚制(科层制)所引发,但是,它至少说明了基于官僚制的科层治理模式在解决流域管理这一复杂问题时出现了“失灵”,看上去完整统一的管理体制背后的流域公共治理内在地存在碎裂的现象。这种碎裂的现象包括价值整合方面的碎裂、资源和权力的分配的碎裂以及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的碎裂三个方面。流域规则和区域规则的不兼容引发了流域公共治理的碎片化,涉水机构的内在复杂性以及相互之间的“领域”争斗加剧了流域公共治理的碎片化,再加上流域公共治理中的正式规则还不能完全成为重塑系统的重要力量,这使得流域公共治理的统一难度加大。可以说,本书所研究的流域治理的政府间协调的逻辑起点,正是因传统条块分割的科层制的“失败”而产生的。人们发现,要想避免科层治理在流域治理上的失败,必须解决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如何让各组织可以更好地一起工作。正是为了回答这一问题,在珠江流域治理政府间协调的实践中,首先发展出了基于协作的公共管理的科层协调机制和平台,力图解决跨域跨部门等跨边界的问题,即传统科层制所面临的治理失灵的问题,通过在科层组织中构建横向和纵向协调的机制,在组织之间建立起相互信任、相互依赖、具有共同的价值理念并共同行动的平台。但是,出于环境、互动成本、组织领域的一致性程度、官员的话语权和地区的经济实力等原因,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区域和区域之间的利益冲突试图通过区域之间的横向协调来解决是非常困难的。研究发现,各种协调机制中纵向协调是效果比较稳定的一种协调方式,高效快捷、交易成本很低,且通过一些制度创新可以在相当的程度上解决碎片化问题。这样的结论说明:碎片化的问题依然存在,虽然促使组织间更好协作的各种机制和平台在一定的程度上减轻了它的症状,但是它依然是流域治理的一个顽疾,没有得到根治。而非常具有讽刺性的是,官僚制如果是这个顽疾的病因的话,恰恰是纵向协调——这一基于官僚制权威的最典型的特征的药方相对最有效果。这样的结论恰恰说明,横向协调机制是效果不佳的。研究进一步发现,在流域治理的领域,针对碎片化问题的地方实验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脚步。另一种基于碎片化问题而进行的“整体性治理”很有启发性。如果说,基于协作性治理的科层协调的尝试是在试图建立组织间的关系网络,是一种系统内的润滑和濡化的话,那么,基于整体性治理的科层协调的创新则是对现有的科层制的内部结构和机制进行改革了。整体性治理的理论议题恰好是针对部门主义、各自为政等现实沉疴而提出的,其重新整合的思路是逆部门化和碎片化。在实践方面,整体性治理主张大部门制和重新政府化,从而建构起“以问题解决”作为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并具备良好的协调、整合和信任机制的整体性政府。三岔河流域的“河长制”和基于大部门制思路的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的案例均是这一思路下的尝试。对全国独家组织机构创新的“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的观察表明,“生态委”建立的初衷就是克服环境管理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失灵的弊端,通过结构的整合和机制的设计来建构环境治理的“整体性政府”。研究表明,生态委整合和协作的成效明显。其通过价值协调、诱导与协作以及联动与沟通,大大提高了整体效率。但是,部门机构改革带来的整合和专业性的矛盾、作为“先行者”的改革成本、高层领导的负荷和协调问题以及机构内部的部门主义问题成为制约其发展的因素。“河长制”的总体制度设计与治理目标是与整体性治理的内核相互契合的。它通过一定责任机制的安排促使政府部门之间、行政区域之间打破壁垒,以流域水环境问题的解决为制度安排的出发点并配以有力的协调机制,但是确实存在“以官僚制的手段来解决官僚制的问题”的不足。研究同时发现,无论是“生态委”的创新还是“河长制”的突破,基于整体性治理的政府协调模式依然是立足于科层制的。前者的相对成功来自科层制的组织权威,而后者的效果则来自科层制的职务权威。这种基于科层的协同模式尽管有了创新,但是,以权威为依托的等级制纵向协调手段的基本特征依然保留了下来,即依然保持了高度的权威依赖,信息依然体现在层级节制过程中的纵向流动,因此,在官僚制典型的强制性协调特征上没有根本突破。这样,它也无法克服以权威为依托的等级制纵向协同存在的逻辑悖反,即周志忍教授所言之:用官僚制的看家武器突破官僚制,用过时机制解决今天面临的问题。简单地说,就是这种协同机制生存的大环境依然是强调分工和专业化的传统官僚制,当跨域管理的矛盾尚未达到临界点,当官僚制层级节制和横向分工尚能适应当前的管理需求时,“强制性协调格局”能够达到良好的效果。但是,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社会公共问题具有跨界限、跨领域的特征,前瞻型的政府必须考虑“后工业社会”和信息时代带来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复杂性公共事务将难以有效结构化,这种目前暂时有效的混合型权威依托的等级制模式也很有可能越来越力不从心,难以应对严峻的考验和挑战。令人欣慰的是,我们发现为解决流域治理的碎片化问题的地方实验出现了突破式的创新,那就是:它在如何突破“科层”的边界这一核心问题上有了实质性的举措。虽然科层制协调有其自身的明显优势,威权体系在规范流域地方政府的权力产权边界、减少相互之间的协调交易成本以及提高协调的时效性方面有一些优势,但是它无法突破官僚制,无法根除官僚制基于体制的弊端。它会导致“汉夫悖论”,即官僚制的问题需要进行协调,而协调中又避免不了官僚制的手段,如此产生更多协调的诉求。市场型协调机制则采取完全不同的思路,它是通过市场力量的引入发挥其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从而减少或消除辖区内流域水资源使用的负外部性。协调问题和治理模式是密不可分的。在制度经济学中,市场是对科层协调的最普遍的替代方法。在流域碎片化治理遭遇科层制边界的阻碍时,市场型协调的思路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对清水江流域生态补偿的案例研究说明,我国实施市场型治理的政府间协调同样也是受限的。我国正处于转型期,市场机制的不完备和不稳定决定了我国不具备西方国家那样成熟的市场体制,进行生态服务交易的市场环境不够成熟。由于市场化程度不高、产权未能很好地界定和法制不健全等诸多因素,在流域生态补偿上,我们不能单纯地依赖市场进行调节。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不具备完全市场交易的条件,只能以政府为主导,由政府运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财政手段承担起补偿的责任。因此,政府主导就不仅表现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政府主导,还表现为政府和政府之间的上级政府主导。另外,无论运用何种补偿机制,都离不开政府的主导,无论是市场交易机制的框架,还是作为交易主体的不同地方政府。因此,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政府是流域生态补偿的主导,而上级政府又是解决具体流域生态补偿问题的主导力量。这种主导作用,一方面是为流域生态补偿的实施提供政策导向、法规基础和资金支持,另一方面上级政府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来协调不同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一种市场和科层的结合,生态补偿这种市场型治理的协调机制依然还是通过科层机制来实现,但是,它确实凭借市场手段的交易性和公平性,又突破了科层制的掣肘,使得解决碎片化问题取得了一些实质性的突破。我们发现,基于上述任何一种治理类型的政府间协调都各有优势,也各有不足。流域和环境问题仅仅依靠任何一种手段来解决都不可能达到理想的效果。因此,我们提出:流域治理的发展一定是,也只能是复合型公共治理。复合型流域公共治理这个概念可以界定为:在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以政府为主体,通过一些复合型的机制、关系和制度安排,将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均纳入治理的主体范围并形成良性的互动,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等复合型的手段,通过科层、市场和网络的协调机制,以达到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的优化配置和良性发展,实现全流域福祉最大化。复合型流域公共治理有以下特点。第一,复合型公共治理体系的目标是解决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等流域公共问题,实现全流域公共福祉的最大化。第二,复合型公共治理的主体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体,并形成彼此良性互动的主体间关系。第三,复合型公共治理的命令和协调机制包括科层、市场和网络。第四,复合型公共治理吸收了协作性治理、整体性治理和市场型治理三种类型的优势,并将之整合为“一加一大于二”的综合优势。第五,复合型公共治理体系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不是后现代国家的治理体系,因此,政府在整个治理体系中依然保持核心的地位。如何在复合型流域公共治理的视域下来完善治理和协调的机制?本书首先建议要完善流域治理政府间科层协调,包括以下几点。一是要树立经济发展与流域环境保护的共生观,用绿色GDP进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考核和问责;二是要变革和完善流域治理政府组织体系;三是进行涉水机构的结构调整;四是要强化信息公开和环境监测机制以保障复合型公共治理体系的活力和开放性。其次,还应引入更多市场型治理和协调手段弥补科层方法的不足。一是要长远和根本地解决上下游的关系、发展和保护的关系问题,必须从社会公平和区域协调发展的角度综合考虑,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二是在流域治理中进一步探索水权交易和排污权交易等新型市场型政策工具,除了生态补偿外,一些市场型特质更突出的政策工具也应开始试点。三是在流域治理中探索实施PPP模式,在利益和风险的分配和承担机制、政府监督等方面进行厘清。再次,要真正开放流域治理公众参与的渠道,支持环境社会组织的发展。复合型流域公共治理框架中公众参与一方面是通过公众个体的方式进行,另一方面还通过社会组织的方式进行,社会组织是治理体系中连接政府、企业和公民的重要桥梁,一些国际性的社会组织还起到重要的纽带作用,将治理体系的开放性进一步提升。复合型流域公共治理的体系必须倡导和提供一种知情、公平和透明的环境,引导公众参与治理的过程,通过协商而达成共识。最后,要推广环保法庭,完善法律救济机制。要实现环境正义,污染受害者及社会公众在环境权益受到侵害时应有渠道通过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社会力量寻求帮助。环保行政机关能有效地执行环保法律,制裁环境违法者,维护环境质量;司法机关能公正及时地处理环境侵权纠纷案件,此外环保组织及环境志愿律师等也应为污染受害者及社会公众提供充分、有效的支持,帮助其维护环境权益。这样,复合型流域公共治理就会形成一个良性的结构。

刘伟:《中国水制度的经济学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王亚华:《水权解释》,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李雪松:《中国水资源制度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2007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水:治理与创新》,科学出版社,2007。

陈瑞莲:《区域公共管理导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杨桂山等:《流域综合管理导论》,科学出版社,2004。

张紧跟:《当代中国地方政府间横向关系协调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美〕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孙柏瑛:《当代地方治理——面向21世纪的挑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余逊达、陈旭东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

〔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流行的狂热抑或基本概念》,见曹荣湘编《走出囚徒困境——社会资本与制度分析》,上海三联书店,2003。

诺曼·K.邓津、伊冯娜·S.林肯:《定性研究的学科与实践》,载风笑天等编《定性研究:方法论基础》(第1卷),重庆大学出版社,2007。

陈向明:《质的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

〔美〕应国瑞:《案例研究:设计与方法》,重庆大学出版社,2004。

陈敦源:《跨域管理:部际与府际关系》,载黄荣护编《公共管理》,台北:商鼎文化出版社,1998。

〔美〕安东尼·唐斯:《官僚制内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周雪光:《组织社会学十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胡鞍钢、王亚华:《国情与发展》,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梁从诫主编《2005年:中国的环境危局与突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何俊仕等:《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理论和实践》,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

松辽水系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编《保护江河之路》,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

梁庆寅主编《2006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钱易、刘昌明:《中国江河湖海防污减灾对策》,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2。

水利部政策法规司:《水管理理论与实践——国内外资料选编》,2001。

〔泰〕布里安·兰多夫·布伦斯、〔美〕露丝·梅辛蒂克:《水权协商》,田克军等译,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4。

汪恕诚:《资源水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3。

尚宏琦等:《国内外典型江河治理经验及水利发展理论研究》,黄河水利出版社,2003。

〔加〕Asit K.Biswas等编《拉丁美洲流域管理》,黄河水利出版社,2006。

吴群河等编《区域合作与水环境综合整治》,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

彭祥、胡和平:《水资源配置博弈论》,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

〔美〕 保罗·R.伯特尼、罗伯特·N.史蒂文斯主编《环境保护的公共政策》,穆贤清、方志伟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瑞典〕托马斯·思德纳:《环境与自然资源管理的政策工具》,张蔚文、黄祖辉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2006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报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杨树清:《21世纪中国和世界水危机及对策》,天津大学出版社,2004。

李强等:《中国水问题:水资源和水管理的社会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世界自然基金会:《河流管理创新理念与案例》,科学出版社,2007。

沈满洪:《绿色制度创新论》,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5。

曾文惠:《越界水污染规制——对中国跨行政区流域污染的考察》,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

郑通汉:《中国水危机——制度分析与对策》,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

江莹:《互动与整合——城市水污染与环境治理的社会学研究》,东南大学出版社,2006。

陈宜瑜等:《中国流域综合管理战略研究》,科学出版社,2007。

王勇:《政府间横向协调机制研究——跨省流域治理的公共管理视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

赵来军:《我国流域跨界水污染纠纷协调机制研究——以淮河流域为例》,2007。

李小云、靳乐山、左停、〔英〕伊凡·邦德:《生态补偿机制:市场与政府的作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生态补偿: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廖卫东:《生态领域产权市场制度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

刘玉龙:《生态补偿与流域生态共建共享》,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

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课题组:《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科学出版社,2007。

林尚立:《国内政府间关系》,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

〔美〕罗伯特·K.殷:《案例研究设计与方法》,周海涛等译,重庆大学出版社,1994。

郑永年、吴国光:《论中央—地方关系——中国制度转型中的一个轴心问题》,牛津大学出版社,1995。

杨光斌:《制度的形式与国家的兴衰》,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方复前:《公共选择理论——政治的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许云霄:《公共选择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聂国卿:《我国转型时期环境治理的经济分析》,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

陶传进:《环境治理:以社区为基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课题组:《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科学出版社,2007。

王伟中等:《生态补偿: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牛增福:《要素市场发育与政府效率》,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

谢庆奎:《中国地方政府体制概论》,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4。

陆益龙:《流动产权的界定:水资源保护的社会理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周伟林:《中国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分析》,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

刘玉、冯健:《区域公共政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胡振鹏:《流域综合管理的理论与实践——以山江湖工程为例》,科学出版社,2014。

〔英〕亚当·斯密:《国富论》,富强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杨宏山:《府际关系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美〕戴维·H.罗森布鲁姆:《公共行政学:管理、政治和法律的途径》,张成福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曾凡军:《基于整体性治理的政府组织协调机制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

陈瑞莲:《区域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余敏江、黄建洪:《生态区域治理中中央与地方府际间协调研究》,广东人民出版社,2011。

Charles E.Lindblom,The Intelligence of Democracy(New York:The Free Press,1965).

Callis,L.et al.,Joint Approaches to Social Policy:Rationality and Practic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8).

Chisholm,Donald,Coordination without Hierarchy(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9).

Crabb Peter,Murry-Darling Basin Resources(Canberra:The Murry-Darling Basin Commission,1997).

Catherine Alter,Jerald Hage,Organizations Working Together,Sage Library of Social Research 191(Sage Pubications,Inc.,1993).

Downs,Anthony,Inside Bureaucracy(Boston:Scott,Foresman and Company,1967).

Gage,Robert W.,and Myrna P.Mandell,Strategies for Managing Intergovernmental Policies and Networks(New York:Praeger,1990).

G.Majone and V.Ostrom,Guidance,Control and Evaluation in the Public Sector(Berlin:de Gruyter,1986).

Hanf,K. and F.W.Scharf,Interoganizational Policy Making:Limits to Coordination and Central Control(Beverly Hills:Sage,1978).

Kenneth G.Lieberthal,Michel Oksenberg,Policy-Making in China:Leaders,Structures and Processes(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8).

Lieberthal,K.G. & D.M.Lampton,Bureaucracy,Politics and Decision-Making in Post-Mao Chin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2).

Mizruchi,Michael and Galaskiewicz,Joseph,“Network of Interorganitional Relations,” in S.Wasseman and J.Galaskiewicz,eds.,Advances in Social Network Analysis,Research in the 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Newbury Park,CA:Sage Publications,1994).

O’Toole,L.J.,“Rational Choice And The Public Management of Interorganizational Networks,” in D.F.Kettle and H.B.Milward,eds.,The States of Public Management(Baltimore: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96).

Pffefer,J.M. and Salancik,G.R.,The External Control of Organizations:A Resourse Dependence Perspective(New York:Harper& Row,1978).

Pennings,J.M.,“Strategically Interdependent Organizations,” in P.C.Nystrom and W.H.Starbuck,eds.,Handbook of Organizational Design(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1).

Pressman,J.L. and A.Wildavsky,Implementation(Berkeley:Universtiy of California Press,1984).

Philip Selznick,TVA and the Grass Roots,Happer Torchbooks,The Academic Library(New York:Harper&Row Publishers,1966).

Scharpf,F.W.,Games Real Actors Play:Actor-Centered Institutionalism in Policy Research(Boulder,CO:Westview,1997).

Seidman,Harold and Robert Gilmour,Politics,Position,and Power from the Positive to the Regulatory State(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6).

Stinchcombe,A.L.,Information and Organizations(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0).

Thompson,G.,J.France,R.Levacic and J.Mitchell,Market,Hierarchies and Networks(London:Sage,1991).

Williamson,O.,The Economic Institutions of Capitalism:Firm,Market,Relational Contracting(Boston.MA:The Free Press,1985).

B.Marin.,Generalized Political Exchange:Antagonistic Cooperation and Integrated Policy Circuits(Frankfurt:Campus Verlag,1990).

Bardach,Eugene,Getting Agencies to Work Together:The Practice and Theory of Managerial Craftsmanship(Washington,DC:Brookings,1998).

Agranoff,Robert,and Michael McGuire,Collaborative Public Management:New Strategies for Local Governments(Washington,D.C.:Georgetown University Press,2003).

Milward,H.Brinton&Keith G.Provan,A Manager’s Guide to Choosing and Using Collaborative Networks(IBM Center for the Business of Government,2006).

Barry.Naughton,“Hierarchy and the Bargaining Economy:Government and the Enterprise in the Reform Process,” in Kenneth G.Lieberthal and David M.Lampton,eds.,Bureaucracy,Politics and Decision-Making in Post-Mao China,(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2).

Nina P.Halpern.,“Information Flows and Policy Coordination in the Chinese Bureaucracy,” in Kenneth G.Lieberthal and David M.Lampton,eds.,Bureaucracy,Politics and Decision-Making in Post-Mao China(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2).

Carol Lee Hamrin,“The Party Leadership System,” in Kenneth G.Lieberthal and David M.Lampton,eds.,Bureaucracy,Politics and Decision-Making in Post-Mao China(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2).

David M.Lampton,“A Plum for a Peach:Bargaining,Interest,and Bureaucratic Politics in China,” in Kenneth G.Lieberthal and David M.Lampton,eds.,Bureaucracy,Politics and Decision-Making in Post-Mao China(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2).

Lieberthal,in Kenneth G.Lieberthal and David M.Lampton,eds.,Bureaucracy,Politics and Decision-Making in Post-Mao China(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2).

冯彦、杨志峰:《我国水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3年第4期。

刘振邦:《水资源统一管理的体制性障碍和前瞻性分析》,《中国水利》2002年第1期。

胡鞍钢、王亚华、过勇:《新的流域治理观:从“控制”到“良治”》,《经济研究参考》2002年第20期。

汪恕诚:《再谈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中国水利报》2004年4月17日。

杨娟、潘秀艳:《流域良治——流域管理的发展方向》,《北方环境》2004年第2期。

张林祥:《推进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建设》,《中国水利》2003年第3期。

胡若隐:《地方行政分割与流域水污染治理悖论分析》,《学术交流》2006年第3期。

陈庆秋:《试论水资源部门分割管理体制的弊端与改革》,《人民黄河》2004年第9期。

张紧跟、唐玉亮:《流域治理中的政府间环境协作机制研究——以小东江治理为例》,《公共管理学报》2007年第3期。

汪群、周旭、胡兴球:《我国跨界水资源管理协商机制框架》,《水利水电科技进展》2007年第10期。

汪群、钟蔚、张阳:《协商民主视角的跨界水事纠纷治理》,《水利经济》2007年第9期。

王爱民、马学广、陈树荣:《行政边界地带跨政区协调体系构建》,《地理与地理信息科学》2007年第5期。

曾维华:《流域水资源冲突管理研究》,《上海环境科学》2002年第10期。

刘亚平、颜昌武:《区域公共事务的治理逻辑:以清水江治理为例》,《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

郑春宝等:《浅谈国外流域管理的成功经验及发展趋势》,《人民黄河》1999年第1期。

徐荟华、夏鹏飞:《国外流域管理对我国的启示》,《水利发展研究》2006年第5期。

牛美丽:《公共行政学观照下的定性研究方法》,《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

彭志国:《从理性、权力到官僚政治视角的转变》,《理论探讨》2005年第2期。

陈庆秋、刘会远:《广东水资源统一管理机构改革方案的研究》,《人民长江》2006年第8期。

祝灵君、聂进:《公共性与自利性:一种政府分析视角的再思考》,《社会科学研究》2002年第2期。

彭宗超:《试论政府的自利性及其与政府能力的相互关系》,《新视野》1999年第3期。

秦亚洲、徐清扬:《珠江水危机日益严重》,《瞭望新闻周刊》2006年第48期。

鄂竟平:《在国家防总2005年珠江压咸补淡应急调水工作总结会议上的讲话》,《人民珠江》2005年第4期。

叶依广:《长三角政府协调:关于机制与机构的争论及对策》,《现代经济探讨》2004年第7期。

《珠江流域2005~2006年干旱及压咸补淡应急调水》,《人民珠江》2006年第5期。

万军、张惠英:《法国的流域管理》,《中国水利》2002年第10期。

胡熠、陈瑞莲:《发达国家的流域水污染公共治理机制及其启示》,《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

何大伟、陈静生:《我国实施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一体化管理构想》,《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0年第2期。

张紧跟:《论协调地方政府间关系》,《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

凌学武:《论政府间关系协调失灵》,《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4期。

王秋生:《对珠江流域水利发展战略的几点思考》,《人民珠江》2004年第6期。

崔伟中:《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理念指导珠江流域水资源管理的思考》,《人民珠江》2004年第4期。

薛建枫:《加强珠江水资源的流域管理》,《人民珠江》2002年第5期。

刘万根:《珠江流域水资源问题及统一管理浅析》,《人民珠江》2002年Z1期。

毛革:《珠江流域防洪规划概要》,《人民珠江》2007年第4期。

陈庆秋:《珠江压咸补淡跨地区应急调水的政策探讨》,《中国给水排水》2006年第1期。

赵刚:《珠江航运与珠江流域经济发展论》,《珠江水运》2006年第7期。

马骏、侯一麟:《中国省级预算中的非正式制度:一个交易费用理论框架》,《经济研究》2004年第10期。

陈瑞莲、胡熠:《我国流域区际生态补偿:依据、模式与机制》,《学术研究》2005年第9期。

周大杰、董文娟、孙丽英等:《流域水资源管理中的生态补偿问题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

毛锋、曾香:《生态补偿的机理与准则》,《生态学报》2006年第11期。

龚亚珍:《世界各国实施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经验对中国的启示》,《林业科技管理》2002年第3期。

高彤、杨姝影:《国际生态补偿政策对中国的借鉴意义》,《环境保护》2006年第10期。

庄国泰:《经济外部性理论在流域生态保护中的应用》,《环境保护》2004年第6期。

胡熠:《论构建流域跨区水污染经济补偿机制》,《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6年第9期。

秦鹏:《论我国区际生态补偿制度之构建》,《生态经济》2005年第12期。

李琳:《生态服务补偿:世界自然基金会的看法和实践》,《环境保护》2006年第10期。

黄银燕:《浅析东西部流域间的生态补偿问题》,《经济论坛》2007年第14期。

黄宝明、刘东生:《关于建立东江源区生态补偿机制的思考》,《中国水土保持》2007年第2期。

沈满洪:《水权交易与政府创新——以东阳义乌水权交易案为例》,《管理世界》2005年第6期。

胡小华:《建立东江源生态补偿机制的探讨》,《环境保护》2008年第2期。

王军锋、侯超波、闫勇:《政府主导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对子牙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思考》,《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年第7期。

周映华:《流域生态补偿的困境与出路——基于东江流域的分析》,《公共管理学报》2008年第2期。

赵光洲、陈妍竹:《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探讨》,《经济问题探索》2010年第1期。

陈德敏、董正爱:《主体利益调整与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省际协调的决策模式与法规范基础》,《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

禹雪中、冯时:《中国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方法分析》,《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年第9期。

全永波、胡进考:《论我国海洋区域管理模式下的政府间协调机制构建》,《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

张晨、金太军、吴新星:《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省内政府间协调的制度分析——以2008年阳宗海砷污染事件为例》,《中国行政管理》2010年第9期。

曾维和:《“整体政府”——西方政府改革的新趋向》,《学术界》2008年第5期。

吕志奎、孟庆国:《公共管理转型:协作性公共管理的兴起》,《学术研究》2010年第12期。

秦长江:《协作性公共管理:国外公共行政理论的新发展》,《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11期。

王佃利、史越:《跨域治理视角下的中国式流域治理》,《新视野》2013年第5期。

黄建洪:《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纵向府际协调探析》,《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

郑晓、郑垂勇、冯云飞:《基于生态文明的流域治理模式与路径研究》,《南京社会科学》2014年第4期。

胡佳:《区域环境治理中地方政府协作的碎片化困境与整体性策略》,《广西社会科学》2015年第5期。

任敏:《我国流域公共治理的碎片化现象及成因分析》,《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7期。

孙力:《我国公共利益部门化生成机理与过程分析》,《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6年第4期。

杨爱平:《从垂直激励到平行激励:地方政府合作的利益激励机制创新学术研究》,《学术研究》2011年第5期。

任敏:《国外政府间协调研究述评》,载马骏、侯一麟主编《公共管理研究》第8卷,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

刘亚平:《协作性公共管理:现状与前景》,《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胡象明、唐波勇:《整体性治理:公共管理的新范式》,《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

竺乾威:《从新公共管理到整体性治理》,《中国行政管理》2008年第10期。

高建华:《区域公共管理视野下的整体性治理:跨界治理的一个分析框架》,《中国行政管理》2010年第11期。

徐艳晴、周志忍:《水环境治理中的跨部门协同机制探析》,《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4年第6期。

周志忍、蒋敏娟:《中国政府跨部门协同机制探析》,《公共行政评论》2013年第1期。

任敏:《流域公共治理的政府间协调研究——以珠江流域为个案》,载《“21世纪的公共管理:机遇与挑战”第三届国际学术研讨会文集》,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陈瑞莲、刘亚平:《泛珠三角区域政府的合作与创新》,《学术研究》2007年第6期。

徐选华、汪业凤:《非常规突发事件应急决策协调过程建模研究》,《中国应急管理理》2011年第8期。

李勇、王喆:《市政府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研究》,《机构与行政》2013年第3期。

徐超华:《政府部门间协调机制问题初探》,《武陵学刊》2010年第5期。

任敏:《“河长制”:一个中国政府流域治理跨部门协同的样本研究》,《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3期。

窦玉珍、冯琳:《美洲地区生态效益补偿比较研究》,《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优秀论文集》2006年。

李静云、王世进:《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研究》,《河北法学》2007年第6期。

郑海霞、张陆彪:《流域生态服务市场的研究进展与形成机制》,《环境保护》2004年第12期。

万军、张惠远、王金南、葛察忠、高树婷、饶胜:《中国生态补偿政策评估与框架初探》,《环境科学研究》2005年第12期。

李煜绍、马小玲、何建宗:《东江流域水资源管制》,《粤港区域环境管理机制研究报告》2006年第6期。

李文星、蒋瑛:《简论我国地方政府间的跨区域合作治理》,《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年第1期。

刘鸿亮、曹凤中、徐云、宋旭:《新常态下亟需树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共生”观》,《中国环境管理》2015年第4期。

杨帆:《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文化的演进》,《学术论坛》2002年第4期。

康晓光:《经济增长、社会公正、民主法治与合法性基础:1978年以来的与今后的选择》,《战略与管理》1999年第4期。

封凯栋、吴淑、张国林:《我国流域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基于国际比较的视角》,《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3年第2期。

魏雪娇:《地方政府区域合作治理中的政治协调机制研究》,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科技大学,2013。

楚会霞:《大部制背景下的跨部门协调与合作机制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河南大学,2011。

阎原:《成都市A区产业结构转型背景下的部门协调机制研究》,硕士学位论文,西南财经大学,2014。

徐婷婷:《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政府协调能力研究》,博士学位论文,苏州大学,2013。

姬兆亮:《区域政府协同治理研究——以长三角为例》,博士学位论文,上海交通大学,2012。

项寅东:《县级政府行政协调问题研究——以浙江省瑞安市为例》,硕士学位论文,华东理工大学,2011。

赵茜:《论我国地方政府部门间关系的协调与整合——整体性治理理论视角》,硕士学位论文,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3。

张翔:《中国政府部门间协调机制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南开大学,2013。

宋虎:《我国县级政府协同治理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南京科技大学,2007。

吴帅:《分权、制约与协调:我国纵向府际权力关系研究》,博士学位论文,浙江大学,2011。

刘新萍:《政府横向部门间合作的逻辑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复旦大学,2013。

刁琳:《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协调机制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2009。

王勇:《流域政府间横向协调机制研究——以流域水资源配置使用之负外部性治理为例》,博士学位论文,南京大学,2008。

王静:《我国政府危机管理中的协调联动机制研究——以“7·23温州动车追尾”事故为例》,硕士学位论文,青岛大学,2014。

仇赟:《大部制前景下我国中央政府部门间行政协调机制展望》,硕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2008。

朱国伟:《我国县级横向府际行政关系协调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湖南师范大学,2008。

刘书明:《基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关中——天水经济区政府合作机制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兰州大学,2013。

张紧跟:《当代中国地方政府间关系:研究与反思》,《武汉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

张紧跟:《浅论协调地方政府间横向关系》,《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3年第2期。

王玉明、邓卫文:《加拿大环境治理中的跨部门合作及其借鉴》,《岭南学刊》2010年第5期。

王玉明、刘湘云:《美国环境治理中的政府协作及其借鉴》,《经济论坛》2010年第5期。

乔小明:《大部制改革中政府部门间协调机制的研究》,《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

刘祖云:《政府间关系:合作博弈与府际治理》,《学海》2007年第1期。

宋世明:《日本行政改革的“个性”与启示》,《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1年第6期。

倪星:《英法大部门政府体制的实践与启示》,《中国行政管理》2008年第2期。

谢庆奎:《中国政府的府际关系研究》,《北京大学学报》2000年第1期。

Oliver,Christine,“Determinants of Interorganizational Relationships:Integration and Future Directions,” Academic of Management Review 2(1990).

Powell,Walter,Koput,Keneth W. and Smith-Doerr,Laurel,“Interorganizational Collaboration and the Locus of Innovation:Networks of Learning in Biotechnology,” 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 1(1996).

Provan,Keith G.,and H.Brinton Milward,“A Preliminary Theory of Interorganizational Network Effectiveness:A Comparative Study of Four Community Mental Health Systems,” 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 4(1995).

Shu-Hsiang Hsu,“Democratization,Intergovernmental Relations,and Watershed Management in Taiwan,” Journal of Environment & Development 4(2003).

Turk,Herman,“Comparative Urban Structure from an Interorganizational Perspective,” 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 1(1973).

William Whipple,Jr.,Donald Duflois,Neil Grigg,Edwin Herricks,Howard Holme,Jonathan Jones,Conrad Keyes,Jr.,Mike Ports,Jerry Rogers,Eric Strecker,Scott Tucker,Ben Urbonas,Bud Viessman,and Don Vonnahme,“A Proposed Approach to Coordination of Water Resource Development and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s,”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Water Resources Association 4(1999).

“World Bank Policy and Research Bulletin,” Emerging Issues in Development Economics 4(1997).

Westlund,Hans,An Interaction-Cost Perspective on Networks and Territory,” Annals of Regional Science 1(1999).

Costanza R.D.et al.,“The Value of the World’s Ecosystem Service and Nature Capital,” Natural 7(1997).

Westman W.E.,“How Much are Nature’s Services Worth?” Science(1977).

Saaro R.C.,Sexton W.T.,Malone C.R.,“The Emergence of Ecosystem Management as a Tool for Meeting People’s Needs and Sustaining Ecosystems,” Landscape Urban Plan 40(1998).

Matthew A.Wilson,Stephen R.Carpenter,“Economic Valuation of Freshwater Ecosystem Services in the United States:1971-1997,” Ecological Applications 8(1999).

Matthew A.Wilson,Richard B.Howarth,“Discourse-Based Valuation of Ecosystem Services:Establishing Fair Outcomes through Group Deliberation,” Biological Conservation 6(2002).

Sen,A.,“Liberty,Unanimity and Rights,” Economica 43(1976).

Litwick,Eugene Meyer Henry,“A Balance Theory of Coordination between Bureaucratic Organizations and Community Primary.Groups,” 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1966).

Pollitt,C.,“Joined-up Government:a Survey,” Political Studies Review 1.

Raul R Dommel,Intergovernmental Relations:in Managing Local Government(Sage Publication.Inc.,1991).

Wood and Gray,“Toward a Comprehensive Theory of Collaboration,” 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 36(1991).

Stefano Pagiola,Agustin Arcenas,Gunars Platais,“Can Payments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 Help Reduce Poverty?—An Exploration of the Issues and the Evidence to Date from Latin America,” World Development 2(2005).

Maryanne Grieg-Gran,Ina Porras,Sven Wunder,“How Can Market Mechanisms for Forest Environmental Services Help the Poor?Preliminary Lessons from Latin America,” World Development 2(2005).

Simon Zbindena,David R.Lee.,“Paying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An Analysis of Participation in Costa Rica’s PSA Program,” World Development 2(2005).

John Kerr,“Watershed Development,Environmental Services,and Poverty Alleviation in India,” World Development 8(2002).

Kenneth M.Chomitz,Esteban Brenes,Luis Constantino,“Financing Environmental Services:the Costa Rican Experience and its Implications,” The Science of the Total Environment 9(1999).

Doribel Herrador,Leopoldo Dimas,“Payment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 in El Salvador,” Mountain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10(2000).

Stina H?kby,Tore S?derqvist,“Elasticities of Demand and Willingness to Pay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 in Sweden,” Environmental and Resource Economics 3(2003).

Yung En Chee,“An Ecological Perspective on the Valuation of Ecosystem Services,” Biological Conservation 12(2004).

B.Guy Peters,“Managing Horizontal Government:The Politics of Co-ordination,” Public Administration 76(1998).

Coase,Ronald,“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3(1960).

David M.Lampton,Water:Change to a Fragmented Political System,Paper Presented to the Workshop on Policy Implementation in the Post-Mao Era,Colunbus,Ohio,June 1983.

David M.Lampton,“Chinese Politics:The BargainingTreadmill,” Issues and Studies 3(1987).

DiMaggio,Paul and Powell,Walter W.,“The Iron Cage Revisited:Institutional Isomorphism and Collective Rationality in Organizational Fields,”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s 2(1983).

Edward T.Jennings,Jr.,Jo Ann G.Ewalt,“Interorganizational Coordination,Administrative Consolidation,and Policy Performance,”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 5(1998).

Grigg,Neil S.,“New Paradigm for Coordination in Water Industry.Journal of Water Resources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American Society of Civil Engineers 5(1993).

Gray,Barbara and Wood,Donna J.,“Collaborative Alliances:Moving from Practice to Theory,” Journal of Applied Behavioral Science 1(1991).

Gulati,Ranjay and Gargiulo,Garguilio,“Where do Interorganizational Networks Comes From?”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5(1999).

Hardin.G.,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 Science,1968.

Hass,Peter M.,“Do Regimes Matter?Epistemic Communities and Mediterranean Pollution Control,”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3(1989).

Irene Fraser Rothenberg;George J.Gordon,“Out with the Old,in with the New:The New Federalism,Intergovernmental Coordination,and Executive Order,” Publius 3(1984).

Landry,Rejean and Amara,Nabil,“The Impact of Transaction Costs on the Institutional Structuration of Collaborative Academic Research,” Research Policy 27(1998).

Moe,Terry M.,“The New Economics of Organization,” American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28(1984)

Marin,B.,“Genralized Political Exchange:Preliminary Considerations,” in B.Marin,eds.,Generalized Political Exchange:Antagonistic Cooperation And Integrated Policy Circuits(Frankfurt:Campus Verlag,1990).

Meyer J. and Rowan B.,“Institutional Organization:Formal Structures as Myths and Ceremony,”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83(1977).

Neil S.Grigg,“Coordination:The Key to Integrated Water Management,” Water Resources Update 1.

O’Toole,Laurence J.,Jr,“Treating Networks Seriously:Practical and Research-Based Agendas in Public Administration,”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 57(1997).

Kettle,Donald,“Governing at the Millennium,” in James L.Perry,eds.,Handbook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San Francisco:Jossey-Bass,1996).

Perry,Dinna Leat,Kimberly Seltzerand Gerry Stoker.,Towards Holistic Governance:The New Reform Agenda(New York:Palgrave,2002).

Bardach,Eugene,and Cara Lesser,“Accountability in Human Services Collaborative:For Who?” Journa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search and Theory 2(1996).

Gretschmann,K.,“Solidarity and Market,” in F-X Kaufmann,G.Majone and V.Ostrom,eds.,Guidance,Control and Evaluation in the Public Sector(Berlin:de Gruyter,1986).

On the Efficiency of Environmental Service Payments:A forest Conservation Assessment in the Osa Peninsula,Costa Rica.By:Sierra,Rodrigo,Russman,Eric.Ecological Economics,Aug 2006.

Ring Peter Smith,and Andrew H.Van de Ven,“Development Process of Cooperative Interorganizational Relationships,” Academy of Managment Review 1(1994).

Ann Marie Thomson,James L.Perry,“Collaboration Processes:Inside the Black Box,”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 66(2006).

Bingham,Lisa B.,David Fairman,Daniel J.Florino,and Rosemary O’leary,“Fulfilling the Promise of Environmental Conflict Resolution,” in The Promise and Performance of Environmental Conflict Resolution(Washington,D.C.:Resources for the Future,2003).

Lipnack,Jessica,and Jeffrey Stamps,The Age of the Network(New York:Wiley,1994).

Scharpf,F.W.,Games Real Actors Play:Actor-Centered Institutionalism in Policy Research(Boulder,CO:Westview,1997).

Thomas,C.,Bureaucratic landscapes:Interagency Cooperation and the Preservation of Biodiversity(MIT Press,2003).

Anthony M.Cresswell etc.,Modeling Intergovernmental Collaboration:A System Dynamic Approach.Proceedings of the 35th Hawaii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System Science-2002.

Pasquero,“Supra-organizational Collaboration:The Canadian Environmental Experiment,” Journal of applied Behavioralscience 2(1991).

John M.Bryson,Barbara C.Crosby,Melissa Middleton Stone,“The Design and Implementation of Cross-Sector Collaborations:Propositions from the Literature,”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 12(2006).

Tan Kok Weng,Mazlin Bin Mokhtar,“An Appropriate Institutional Framework Towards Integrated Water Resources Management in Pahang River Basin,Malaysia,” European Journal of Scientific Research 4(2009).

Wei-hua Zeng,Zhi-feng Yang,and Gen-suo Jia,“Integrated Management of Water Resources in River Basins in China,” Aquatic Ecosystem Health and Management,2006.

“Experts Address the Question:Is IWRM Implementation Possible without Strong Regulatory,Participatory Aand Incentive Frameworks at The River-Basin Level?” Natural Resources Forum 33(2009).

Min Goo Kang,Gwang Man Lee,and Ick Hwan Ko,“Evaluating Watershed Management within a River Basin Context Using an Integrated Indicator System,” Water Resources Planning and Management,2010.

D.Vanham,R.Weingartner and W.Rauch,“The Cauvery River Basin in Southern India:Major Challenges and Possible Solutions in the 21st Century,” Water Science and Technology,2011.

Claas Meyer and Andreas Thiel,“Institutional Change in Water Management Collaboration:Implementing the European Water Framework Directive in the German Odra River Basin,” Water Policy,2012.

Calburean Raluca,Economic Impact of Globaliztion on the Environmental Policy of the European Union.

Haakon Lein and Mattias Tagseth,“Tanzanian Water Policy Reforms—between Principles and Practical Applications,” Water Policy,2009.

Alexander Ovodenko,“Regional Water Cooperation:Creating Incentives for Integrated Management,” 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2014.

《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珠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在深圳召开的珠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上的报告》,2005年9月。

珠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牵头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红水河水污染问题初步调查报告》,1998。

《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广东省水利厅文件:《关于协调解决治理龙淡河问题情况的报告》(粤水农〔2001〕111号)。

《关于协调解决治理龙淡河问题会议纪要》,2001年12月29日。

《关于解决治理龙淡河问题联合工作组会议纪要》,2002年9月17日。

广东省水利厅文件:《关于惠阳市淡水河整治工程有关问题的函》(粤水规〔2003〕73号)。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龙淡河整治工程的情况汇报》。

《龙淡河深惠两地边界相应河段联合治理协商会会议纪要》,2003年12月9日。

深圳市水务局:深水务〔2004〕490号。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共同抓紧推进龙淡河整治的函》(深水函〔2005〕222号)。

《珠江片重点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状况通报》。

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珠江流域水资源基本情况汇报》。

贵州省环保局:《“黔、桂跨省(自治区)河流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办公室成员工作会议情况汇报》。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流域综合管理课题组:《推进流域综合管理,重建中国生命之河》,2004。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东江、北江流域管理机构的函》(粤机编办〔2006〕253号)。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组建广东省西江流域管理机构的调研报告》。

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省水资源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汇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协调广西九洲江水系水资源保护问题的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状况及建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要求规范和明确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关系的意见》。

《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07〕130号)。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国发〔2002〕1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0〕24号)。

《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灾后重建、整治江湖、兴修水利的若干意见》(中发〔1998〕15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07〕1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们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新华网河南频道:黄河国际论坛,http://www.yellowriver.gov.cn/lib/gilt/2005-10-22/jj_105609122889.html,10月22日。

王浩:《中国水问题现状趋势与解决途径》,http://thesee.org/laogong/wh.htm。

《我国水资源面临的挑战及对策》,http://www.macrochina.com.cn/gov/zlgh/20001027016332.shtml。

水利部:《我国水环境问题及对策》,《水利简报》第21~23期,http://www.mwr.gov.cn/zwxx/20030305/1183.asp。

仇保兴:《城镇水环境的形势、挑战和对策——在首届中国城镇水务发展战略国家研讨会上的演讲》,http://www.csjs.gov.cn/sys/FirstPage_detail.aspx?TableName=tmp2&id=2737。

《环保总局通报北江镉污染等6起重大环境事件》,http://news.sina.com.cn/c/2006-02-06/13118135675s.shtml。

《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中国平均两三天一起水污染事件》,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6-11/10/content_5314885.htm,2006年11月10日。

《关注北江镉污染,无一人误饮污染水中毒》,《南方日报》2005年12月30日。

《广东韶关冶炼厂水污染事件并非偶然事故》,《中国证券报》2005年12月26日。

尹卫国:《水污染肇事者为何多是大型国企》,《中国青年报》2005年12月23日。

水利部副部长周英就《水量分配暂行办法》的贯彻实施接受《中国水利报》记者专访,http://www.mwr.gov.cn/xwpd/slyw/20071228112331 6a732c.aspx。

《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经济日报》2012年5月9日。

《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面临三大“水”瓶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网站,http://www.mwr.gov.cn/slzx/mtzs/zgzfw/201204/t20120420_319151.html,2012年4月20日。

《中国水利改革发展,水利部部长陈雷在第五届中瑞防洪减灾研讨会上的主旨报告》,http://www.mwr.gov.cn/slzx/slyw/201204/t20120412_318726.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2010年中国水资源公报》,http://www.mwr.gov.cn/zwzc/hygb/szygb/qgszygb/201204/t20120426_319578.html。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崔伟中副主任在2010年黔桂跨省(区)河流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会议上的讲话》,珠江水利网,http://www.pearlwater.gov.cn/ztzl/fzxzjz/gzdt/t20110301_40666.htm。

《2013年水资源公报》,珠江水利网,http://www.pearlwater.gov.cn/xxcx/szygg/12gb/t20140617_59139.htm。

《云南铬污染十年政府缺位 党员凑米做上访路费》,人民网,http://env.people.com.cn/GB/15492502.html。

《珠江片水资源公报》,2010。

《珠江片2012年水资源公报》,珠江水利网,http://www.pearlwater.gov.cn/xxcx/szygg/12gb/t20140617_59139.htm。

《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珠江流域重大污染接二连三环境已不堪重负》,《华夏时报》2013年7月18日。

云南省水政监察总队,http://www.wcb.yn.gov.cn/end/index.jsp?Info_ID=2517。

珠江委网站:http://www.pearlwater.gov.cn/wndt。

《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挂牌成立》,《贵州日报》2012年11月28日。

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www.ghb.gov.cn/index.shtml。

《贵阳市花溪区生态局工作人员访谈》,2015年3月20日。

《贵阳坚守两条底线,打造生态文明城市》,《贵州日报》2015年8月22日。

《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人员访谈》,2014年11月28日

陈高泽:《三岔河渐渐变得清澈了》,《乌蒙新报》2012年9月20日。

毕节市威宁县村民访谈,2013年11月15日。

六盘水市钟山区大湾镇镇政府工作人员,2013年12月10日。

六盘水市大湾村煤场工人访谈,2013年12月13日。

贵州省环保厅工作人员访谈,2013年11月13日。

《我国拟开征环境税,三部委正研究方案》,新浪网新闻,http://news.sina.com.cn/c/2008-01-06/030813204135s.shtml.,2008年1月6日。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决定》。

全治平、翟明磊:《大上海之路受阻何方》,《南方周末》2002年12月5日。

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环保局访谈记录,XUHB831。

寻乌县环保局:《在东江源区环境与资源保护中所做的工作》,2007年8月。

河源市人民政府:《河源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情况汇报》,2007年8月。

河源市省属水库移民办公室:《河源市省属水库移民情况》。

《国家初始水权制度框架建立,地区间将可转让水权》,新浪新闻,http://news.sina.com.cn/c/2008-01-03/011313184339s.shtml,2008年1月3日。

《保护东江须先认识东江》,惠州新闻网,http://www.hznews.com/xw/gcyl/200712/t20071226_99499.html,2007年12月26日。

《东江流域分水方案,引发东莞节水革命》,中国环境生态网,http://www.eedu.org.cn/news/resource/water/200711/18541.html,2007年11月26日。

《深圳各区或限量供水,超标者自谋办法》,广州视窗网新闻中心,http://www.gznet.com/news/canton/szxw/200712/t20071226_429997.html,2007年12月26日。

《广东对香港供水不限量,东江定量取水只针对内地》,广东省人民政府网,http://www.gd.gov.cn/gdgk/gdyw/200711/t20071128_35469.htm,2007年11月28日。

深圳市水务局:《对深圳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050027号)的答复》,2005年8月20日。

《广东:东莞市明年底建成36座污水处理厂》,中国招标信息网,http://www.gcxm.com.cn/info.php?id=53291.,2007年9月20日。

香港大学地理学系某副教授访谈记录,XGXZ.12.20。

《东江水资源管理研讨会记录》,香港理工大学,2007年12月21日。

香港地球之友访谈记录,XGDQ.12.21。

深圳市水务局访谈记录,SZSW.9.28。

贵州省环保厅:《关于加强清水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2007。

黔府办发〔2009〕68号。

《麻江县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

《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坚持在发展中保护 在保护中发展》,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2-05/04/c_111891418.htm?prolongation=1,2012年5月4日。

《环保部告诉你为啥要出“水十条”》,环保专家网,http://www.hbzj365.com/news/show-314.html,2015年4月16日。

《王岐山首论中共“合法性” 被指重大突破》,中国网·中国政协,2015年9月12日,http://www.china.com.cn/cppcc/2015-09/12/content_36568117.htm。

《环保部完成绿色GDP核算规范 7省市试点》,中国经济网,http://www.ce.cn/xwzx/gnsz/gdxw/201508/11/t20150811_6182321.shtml,2015年8月11日。

《环保组织向河北43个县申请环境信息公开 八成拒绝》,中新网,http://www.chinanews.com/gn/2015/01-24/7001298.shtml。

《蓝虹PPP 模式在环保运用中的三个层次》,《上海证券报》2015年7月21日,第12版。

“What is a keeper” in Recycled Paper.

“A Steward’s Guide to the Estuary” in New York-New Jersey Harbor Estuary Program April 2003.

Watershed Partnership for New Jersey—New Jersey Watershed Education and Resource Directory.

常纪文、孙宝民:《社会组织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怪圈》,《瞭望智库》。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